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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传染病防控方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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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传染病防控方案通知

学校传染病防控方案通知(篇1)

为切实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立组织明确职责

1.县教育局成立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以校(园)长为组长,分管副校(园)长为副组长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校(园)长是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教育局会同卫生部门定期召开传染病防控工作会议,加强工作配合,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3.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职责:制定传染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保障机制,完善卫生室的功能,加强对学生饮食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学校传染病健康教育,积极防控传染病,收集、汇总有关信息。

二、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

(一)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

各级各类学校应建立和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并组织学校师生学习和演练。学校传染病应急预案内容: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传染病监测网络、传染病预警系统、传染病报告制度、发生传染病时的应急控制措施、传染病的日常预防措施,还应包含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如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特殊重大传染病流行(如非典、甲流感),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及密切接触者所采取的措施、确保疫情得到及时控制等内容。

(二)加强教育和管理工作

1.各学校要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按照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根据传染病流行的季节特点,每学期至少集中开展3次以上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普及,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经常查看学生食堂、教室、寝室等场所的卫生状况,经常检查并督促有关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搞好卫生常规检查,落实奖惩制度。

(三)建立学生晨午检制度

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严格落实晨检、午检制度,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症状时,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学校领导要进一步核实排查,必要时将患者送正规医院就诊,保证对传染病病人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四)建立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和登记制度

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如怀疑为传染病,要及时报告给学校。学校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患病的病因。

(五)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

各学校要做好教室、图书室、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消毒工作,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同时,要做好校园内公共设施和公共用具的清洁和消毒工作,搞好校园环境卫生。

(六)落实防控保障经费

各中小学校要从保障经费中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县教育局用于传染病防控经费实行实报实销。

(七)传染病防控应急措施

一旦学校发现传染性疾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师生一旦出现非典、风疹、流脑、麻疹、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复工复学要有当地医院的诊断证明。

2.在校内发现传染病的师生,学校校长立即亲临现场指挥,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迅速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4.如传染病烈性感染,请示县教育局和当地党委、政府,决定是否实行全校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①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所在办公室,暂停学校一切活动。停止校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教育局的处理意见。

②疫点消毒。请县疾控中心对学校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③疫情调查。密切配合县疾控中心进行疫情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

(八)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报告内容及时限

在同一班级(相邻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时;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班主任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病情信息。

2.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校长或分管副校长应当以最快捷的方式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当地公卫办,同时向教育局报告情况。

3.疫情处理

各相关学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进行调查和处理,做好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保证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考核与问责

1.县教育局将县直学校、乡镇场中心学校的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2.县教育局会同县卫计部门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检查指导,每学期原则上督查不少于2次,对防控工作不力造成传染病疫情蔓延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要追究学校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传染病防控方案通知(篇2)

为提高本园预防与控制传染病流行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传染病事件的危害,保障全园师幼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照上级的指示与精神,结合本园实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目的意义:

1、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全园教职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明确传染病流行时应急领导小组的成员及其职责,使应急工作紧张有序。

3、完善传染病的信息报告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将传染病流行所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增强意识

宣传、普及传染病防范知识,提高全园师幼的防护意识,清理幼儿园环境卫生死角,协助防疫部门加强预防接种、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工作,做好缺勤幼儿登记,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幼儿园预防传染病流行应急领导小组,园长任组长,负责及时处理、上报、协调与落实幼儿园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3、加强管理、明确责任

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各层级人员逐级向上级负责。

4、快速反应、及时处理

建立预警、救治快速反应机制,按照"四早"要求(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准确处置,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三)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园长

副组长:常务园长

组 员:保健员和各班老师

(四)应急小组成员职责:

1、园长负责幼儿园传染病流行应急领导小组的全面指挥工作,出现甲类传染病病例或异类传染病爆发,幼儿园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内向主管部门卫生队报告。

2、园长负责幼儿园卫生安全工作,监督落实传染病防治措施。

3、常务园长负责督促班上保教人员落实各项卫生保健制度,做好缺勤登记,做好家长联系工作。

4、保健员负责疫情报告,及时把疫情报告各主管园长,采取有效防病措施及急救措施,做好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切实执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查制度。

5、保健员负责联络协调,信息发布等。

6、后勤主管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五)应急程序:

1、一般疫情: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措施。

(1)各班启动报告或零报告制度。

(2)幼儿园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各部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3)幼儿园如无疫情发生,听从上级卫生部门的指导。

(4)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食堂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的工作。

(5)严格执行幼儿园门口出入的管理制度。

2、重大疫情: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措施。除对接触者实施隔离检疫外,全园保持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2)全园师生每日定时检查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幼儿园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工作。

3、特大疫情: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措施。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学校传染病防控方案通知(篇3)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和县教委及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为及时有效地控制传染病在校园的发生和流行,使传染病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预案。

一、目标管理

1、普及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传染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在校园的发生和蔓延。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传染病应急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总负责,分管副校长负责保证转送病人的车辆,随时待命;校长负责与班主任的及时沟通,加强宣传工作,稳定师生情绪,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副校长负责安排疫点的消毒工作,负责门卫的管理;班主任负责联系家长,掌握学生家长的电话;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现场的及时救治和转送病人,各班班主任要掌握并每学期核对班级学生的家长联系电话,确保紧急情况下与家长的联系畅通。

三、应急处理

1、学校在接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不折不扣地实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相关部门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2、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传染病领导小组报告。

3、在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按照规定时间:甲类传染病(包括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病种),6小时内;乙类传染病12小时内;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报告。统一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区疾控中心报告。任何人不得瞒报、慌报、缓报疫情。

4、对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及时转送附近医院诊治。

5、班主任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6、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由副校长安排相关人员在医生的指导下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控中心进行终末消毒。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严格进行临床观察。

7、对易感人群应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进行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主动配合有关卫生部门采取的医疗措施。

8、应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的调查。

9、在传染病期间,各班指定专人每天向校长报告本班学生的缺课情况、健康状况,班主任要及时查明学生缺课的原因,并保持联系,以便进行跟踪管理。

10、副校长安排相关人员加强校园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消灭鼠害,灭蚊灭蝇灭蟑螂。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良好,对人员密集的教室、食堂、学生宿舍、办公室会议室等定期进行消毒。

11、门卫要严格把好校门关,外来人员来访登记,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寝室、教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区域。在校期间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离校。

12、教师利用健康教育课、板报、广播等开展健康教育。利用多种方式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增加自我保健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师生自我保护能力。

学校传染病防控方案通知(篇4)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省、市、区有关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将常见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依法纳入科学、规范、有序的管理轨道,形成工作常规,特制定此预防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一、传染病防控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班主任及各位任课教师

二、预防与控制传染病的措施

1、做好常见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责任部门: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

2、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及家长进行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如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学校网站、QQ平台、飞信等。(责任人:校医、班主任)

3、认真开展好环境卫生及班级的消毒工作,(责任人:总务处、校医、班主任)。

4、按规定有计划地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师生健康体检和常见传染病的预防接种工作。

5、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与传染病人接触,坚持每日锻炼,保证户外活动时间。(责任人:体育老师、班主任)

6、加强门卫管理,切断外来传染病源。(责任人:总务处)。

7、做好预防常见传染病的必要药品等物资储备。(责任人:校医)

三、坚持晨检制度,畅通报告渠道

1、班主任每日对本班学生进行晨检,在检查家长签字记录的同时,对有传染病特征的疑似患儿要立即向医务室进行报告并通知家长,同时及时将学生送医务室隔离或送往医院。班主任对每日的晨检情况及时汇总进行记录并上报至医务室。

2、校医每天汇总各班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立即上报:流脑和麻疹出现一例要上报;一个班级一周内出现两例水痘、腮腺炎、风疹的要上报;四月份手足口病一个班级一周出现两例要上报并停课;其他流行病2-4例要报告。对于生病缺勤的学生第一时间了解生病的原因、摸清病情,确属流行病并需上报的的,口头上报至区疾控中心和区教体局安全科。

四、应急处理办法

当发现传染病疫情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传染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成员报告,并与校医一起将患儿隔离或送往医院,由有关人员同时通知家长。对可能的传染源进行有针对性的灭菌消毒工作。

五、跟进管理

1、学校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要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并建立档案,迅速切断感染源,防止疫情扩散。

2、对住院治疗的教师和学生进行跟进,了解病情,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3、当患者病愈要求返校时,需向学校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并出示医院证明,经学校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回校。

学校传染病防控方案通知(篇5)

一、指导思想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疫情在我校的发生与流行,最大限度地降低其危害,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教育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

成立防控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校长

疫情报告员:

组员:安全办、教科室、教务处、总务处主要负责同志、食堂管理员和班主任组成。

三、工作原则

1、我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分级管理,分工负责。

2、学校积极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鼓励卫生人员进修学习,充实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全体师生要认真学习、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

3、学校本着对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的高度出发,切实重视和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使传染病防控工作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日常管理要求

1、班主任及相关教师要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通过健康教育课、卫生知识讲座、校画廊、广播、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传染病的危害和预防知识。学校阅览室要配备有关传染病防治的科普读物和刊物,学校要定期在宣传栏张贴有关传染病防治宣传挂图,营造预防传染病的宣传氛围,增强师生预防传染病的意识和能力。

2、班会课、卫生与健康课要随着季节的变化,及时指导学生的起居饮食,对卫生、生活异常的学生要及时帮助教育,用老师的关心和呵护,减少学生患病率。

3、进一步完善学生出勤登记制度,班主任老师每天上午负责学生到校情况检查,班主任做好缺课学生的原因记录,对因患病缺课的学生要做详细病因记录。

4、建立和健全家校联系制度,保证每一个学生都有与家长随时可以联系的通讯方式。教育学生有事要请假,来不及请假的要及时电告老师,因病请假的要把病因告诉老师,并做好记录。

5、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因病请假的学生要进行跟踪了解。对明显的传染病种及发热、咳嗽等疑似传染病,一旦发现马上报告,如超过报告时限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6、要教育学生,生病时及时让家人陪同就医,一般不鼓励学生带病上课,对明显有传染病的带病学生要劝其先治好病再上学,并及时与家长沟通,防止发生学生因带病上课而传染他人的现象。

7、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非常时期采取非常措施,并根据法律、法规有关细节和要求,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

8、学校要加强对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对教室、阅览室等人员聚集的区域要经常通风、换气,保证空气流通。学校要定期对校园环境卫生进行大扫除,消除卫生死角,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要加强对厕所的卫生管理,完善厕所管理制度,定期对厕所进行消毒。

9、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教育学生饭前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共用脸盆、毛巾、餐具等生活用品,不到非法饮食场所就餐,防止病从口入;教育学生不要把食品带入宿舍,防止老鼠咬噬食物,构成隐患。

五、学校突发疫情的防治应急处置

1、启动预案

突发传染病或疫情后,应立即启动学校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开展具体施救和各项善后处理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及时向上级和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请求救援;配合生防疫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书面材料。

2、应急措施

由校长负责的学校传染病、疫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传染病、疫情防治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根据上级传染病、疫情防治工作预案制定本校的传染病、疫情防治工作预案;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防治责任制度;负责常见传染病、重大疫情防控工作的资料收集与归档工作;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认真落实各项传染病、疫情防治措施;利用校内(外)、课内(外)的不同形式,组织开展对学生和教职工的传染病、疫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防病科学知识;建立每日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发现有病症的学生,要及时督促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向当地疾病控制部门及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汇报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有异状病人的隔离、消毒工作。疫情发生时,学校要根据街道办的部署启动传染病、疫情防治工作预案,并组织落实各项传染病、疫情防治措施。

3、迅速启动与实施措施

(1)建立和完善学校预防传染病、疫情传报信息网络:各班级传染病、疫情信息传报的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传报的第一责任人为校长。

(2)预防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范围:出现个别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出现一定数量的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出现集体性不明病因发病症状的;其他需要报告的防疫情况。

(3)预防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的途径与预防要求:凡出现上述情况的,要立即了解患者病因,在2小时内以书面信息报区教育局,并跟踪后续信息,定期报告。

(4)建立考勤制度:对缺勤的师生员工要逐一进行登记,并立即与其取得联系,查明缺勤的原因。如发现学校师生员工有身体异状,学校则迅速切断传播途径,采取隔离。

学校在区防疫站的指导下,对发病学生(包括与发病学生有密切接触的师生)采取隔离措施。严格实行患病学生休息制度,学生病愈后方可复学。

(5)由专人对患者活动过的校区、室内场所进行定期消毒,具体要求如下:对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对地面进行湿性清扫,对空气进行喷雾消毒,用紫外线消毒灯对有关区域进行物理消毒,实行室内强制通风。

六、疫情报告程序,建立疫情报告网络。

在学校一旦发生流行性疾病,就必须及时采取防控措施。为此,必须明确各自职责,及时有序地把疫情报告上级,力争把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之中。疫情报告的程序是:班主任(班级第一责任人)→疫报员→学校主管领导→报上级。

力求做到:不瞒报、不谎报、不漏报、不迟报,确保疫情准确无误地按文件有关时限要求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如因玩忽职守造成学校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传染病防控方案通知(篇6)

学校人群聚集,流动性大,接触面广,是传染病的易发场所。青少年由于其免疫功能尚不完善,抵御各种传染病的能力较弱,是多种传染病的好发年龄,一旦发生,极易传播和流行,并可扩大到家庭和社会。必须高度戒备地重视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为有力地保障我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学校发展,维护学校稳定,将常见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依法纳入科学、规范、有序的轨道,形成工作常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特制订我校“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现疫情,及时采取坚决措施,控制传染病,阻断传播途径,坚决防止疫情传播及蔓延。

一、健全领导机构,加强统一领导

1、成立常见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

组 长:孙广富

副组长:刘祥涛 王兴林 刘 莉

成 员:刘益民 郝新海 朱桂真 蒋兴超 刘云艳

陈 飞 胡三永 李 红

2、职 责:

(1)负责领导、协调、组织全校常见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提供必要的预防经费和物资保障。

(2)负责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开展、检查督促、资料收集与归档等工作。

二、遵循预防为主,狠抓措施落实

1、做好常见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1)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出好宣传专刊。

(2)利用健康教育课 ,开展好以预防常见传染病为重点的健康知识教育。

2、印发《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供全校教职工传阅学习,增强教职工法律意识和责任感。

3、开展“三管四灭”(管污水、管粪便、管垃圾处理、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环境消毒工作。

4、加强饮食、饮水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发生。按照《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要求,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和小卖部管理,严格购物登记、试尝留样、餐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做好检查落实。

5、有计划地做好师生健康体检和常见传染病的预防接种工作。

6、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与传染病人接触,生病及时就医;教育学生坚持锻炼,增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7、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共同做好学校周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饮食摊点的整治,消除引发学校传染病的隐患。

8、加强门卫管理,切断外来传染病源。

9、做好预防常见病的必要药品等物资储备。

三、坚持晨检制度,畅通报告渠道

1、班主任要按照要求,坚持对学生每日晨检,把预防常见传染病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对因病请假在家的学生要通过电话等方式询问病情;在校生病的学生要及时送医务室诊治,对需送县级医院进一步诊治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家长陪同前往(对暂时无法通知家长的学生由班主任陪同前往),发现传染病患者及时报告学校传染病预防办公室。

2、医务室要坚持对饮食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发现传染病患者,立即停止上岗,并及时报告学校传染病预防办公室。

3、教职工生病被诊断为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要及时主动报告学校传染病预防办公室。

4、医务室要坚持就诊登记制度,健全常见传染病监控信息表册,做到发现疫情能快速、准确的向学校领导组报告。

5、学校传染病预防办公室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小组。

四、应急处理预案

一旦学校发现传染性疾病后所采取的一些措施:

1、我校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非典、风疹、流脑、麻疹、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2、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传染病,及时组建处理病情的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成员的统一安排下,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学校隔离室休息,并由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或卫生保健老师立即通知传染病医院,需转医院治疗的立即转传染病医院。学生出现传染病症状的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到校的,由班主任老师护送去医院(护送人员都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如果是本校教职工出现传染病,也要求戴防护口罩、手套,由医生初步检查后,是传染病立即转市传染病医院并通知其家属,家属不能到校的由工会组长护送去医院(护送人员都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

3、在校内发现传染病的学生或教职工,学校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由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或卫生保健老师马上打“120”电话,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4、学校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6、学校师生员工中发现传染病人,立即上报。

7、如传染病烈性感染,请示镇小学中心校、县教育局和其他政府部门,决定是否实行全校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做到:

①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所在办公室,暂停学校一切活动。停止校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市教育局的处理意见。如校领导已隔离,由中层干部等组成临时班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待疫情解除后,校领导班子开始工作。

②疫点消毒。对学校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此项消毒可请防疫站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③疫情调查。学校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8、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学校传染病防控方案通知(篇7)

根据《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近期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沈教办函17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的防控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部署防控工作

成立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潘庆戎、肖波

副组长:于承洁、刘正辉、丛林、龙晓凤

成员:王丹、王丽红、孙玉石、冯春、张晓卉

白丽辉、王荣振

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办。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1、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组织全校师生员工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前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疾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市教育局《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近期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了解上级部门防控传染病的工作措施,使全校师生增强日常预防意识,防止产生麻痹大意、过度放松的思想,同时消除流言和谣言的产生,既重视预防工作,又不产生恐惧的心理。

2、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媒介有针对性地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使广大师生了解疾病的临床症状、诊断标准、传播途径以及预防手段,增强大家的防病意识。

3、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养成和保持良好的生活、卫生和饮食习惯,每天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勤测体温,共同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积极倡导体育锻炼,创造条件让大家参加适当的体育活动,增强体质,提高机体的防病能力。

4、校医务室要采取措施,指导大家正确使用预防性免疫增强药物,避免其他医源性疾病的传播。

三、加强卫生管理,保证学校食品安全

1、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要常开窗户,保持空气流通。

2、后勤管理部门会同学生会,组织全校性的卫生大扫除,督促检查校园内公共地带、学生宿舍的卫生清洁工作,及时清运生活垃圾,保持校内环境清洁。

3、伙食科要对食堂的食品来源进行严格控制,严禁病禽、疫区禽类或其他未经检疫的禽肉、禽蛋进入食堂。并要求食堂对禽类的肉、蛋食品加工,严格遵守食品消毒程序,避免消化道传染情况的出现。

4、后勤管理部门对校内公共地带、重点区域实行重点检查,并在医疗管理处的指导下使用过氧乙酸和84消毒液进行定时消毒。

5、合理配餐,加强营养及维生素的摄入。

四、加强监测报告,强化早期处理

1、每天对学生进行体温检测,此项工作由班主任老师完成并进行登记,医务室派专人检查。

2、做好学生晨检工作,密切关注学生健康状况。有流感症状者,应立即隔离患者,并及时通知家长,接回去二级以上医院治疗,痊愈后持医生诊断证明(无传染性)方可复课。

3、按通知要求做好每个学生(特别是外地学生)的情况调查工作,并登记造册。

4、加强值班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保障通讯畅通。

5、加强体育锻炼,多做户外活动(课间操、体育课、课外活动及课间休息)。

6、根据气温变化,提醒学生及时增减衣服,注意防寒保暖。

7、尽量减少集会,尽量避免去人员拥挤的公共场所。

学校传染病防控方案通知(篇8)

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复学返校工作,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学校传染病防控及防溺水教育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学校食物中毒、流行性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防溺水工作集中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统筹联动、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化校园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防溺水教育管理工作整治,制定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的落实体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进一步强化校园食品卫生安全校长负责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推进校园安全管理规范化、队伍专业化,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

二、整治范围

全县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防溺水教育管理工作。

三、整治时间

20_年5月上旬至7月下旬。

四、整治内容

(一)校园食品安全

1.学校是否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相关食品安全制度,是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

2.是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学生食堂就餐人数达500人以上的学校,应当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是否定期组织开展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校长是否参加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是否跟踪做好问题隐患整改。

3.是否建立校长陪餐制,是否有校长陪餐制度、陪餐计划,陪餐制度规范落实情况。

4.学校食堂是否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卫生是否整洁干净;“三防”设施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要求;从业人员是否规范持健康证上岗;是否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晨午检制度。

5.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索要票证,是否建立物品溯源查验台账记录。

6.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是否有变质现象;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设施是否整洁干净,是否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情况;食品添加剂是否规范管理。

7.食堂食品加工管理制度是否齐全,冷藏柜、清洗池、粗加工是否生熟分开且有明显标识,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使用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影响食品安全的食材。

8.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帽子、工作衣,是否有佩戴首饰现象;是否具有留样设备、按规定留样,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9.学校食堂是否配备清洗消毒、专用保洁设施设备,且数量满足实际需要;清洗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要求;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消毒知识。

10.是否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及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是否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二)传染病防控

11.学校是否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传染病防控组织,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是否齐全,包括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宣传和健康教育制度、校园清洁与学习生活场所通风消毒制度等。

12.是否建立信息收集机制,明确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13.是否规范开展师生晨午(晚)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等;返校学生是否有医院出具的病愈证明;是否规范开展学习生活场所消毒。

14.是否有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二次供水、自建设施供水是否有水质消毒设施卫生许可证、水质检测报告;是否定期进行储水设施清洗消毒等。

15.学生饮用水原则上不得使用桶装水,如使用桶装水的,是否有生产企业营业执照、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水质质检报告;是否定期进行饮水机消毒等。

16.学生饮用水使用管道直饮水的,是否有供水设备的企业营业执照、水质检验报告、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是否定期进行设备维护更换滤芯、直饮水终端机消毒等。

17从事供、管水的学校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是否定期进行体育体检。

18.是否开设健康教育课,有无教育计划、方案和课时安排等资料,是否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19.是否设立医务室(保健室)、配备专(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老师。

20.学生宿舍是否进行消毒保洁,整洁干净、通风良好。

(三)防溺水教育管理

21.家庭监护是否有力,是否及时到位。

22.安全教育宣传是否充足,青少年儿童对不明水域的危险性、防溺水的基本常识是否掌握,对溺水危害性认识是否明确。

23.沟河塘管理主体责任是否明确,安全提示牌、安全护栏、救援设施等是否齐全和牢固,日常巡查是否规范有序。

24.属地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是否到位。近年来下发的相关文件、方案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责任是否履行到位,工作是否扎实有效。

25.督导考评奖惩是否严格,有关信息是否及时报送、事故责任倒查追究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建立严格的考评奖惩机制,推动压力传导、工作部署和责任落实到位。

五、整治方式

(一)严格自查自纠。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细化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围绕整治内容,扎实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及防溺水教育管理自查工作,对标对表逐项核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隐患要立即整改到位,严守校园食品卫生和学生身体健康安全底线。

(二)全面排查整改。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聚焦工作重点,主动下沉到学校检查指导,做好隐患排查、问题整改工作,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推进集中整治行动落实落细。

(三)定期督查通报。县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公安局等部门成立督查组,对全县各学校校园管理整治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和实地督查,定期下发督查通报,对问题严重且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的,予以严肃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统一思想,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切实提高对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及防溺水教育管理工作的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二)落实责任,加强协作。

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强化工作力量,密切配合协作,加强信息互通;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统筹联动,认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坚持边整治、边建设、边总结,及时把集中整治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化下来,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坚持点面结合,及时报道整治工作措施,全面展示取得的工作成效,大力宣传典型经验与做法。要坚持开门搞整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学校传染病防控方案通知(篇9)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提高预防传染病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保护师生员工身心健康,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规和预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联防联控工作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成立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以分管副市长石勇辉为组长,市政府办相关领导,市卫生和_局、市教育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业务单位分管领导和机关各相关股室为成员的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研究部署全市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控制工作;制定防控方案,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协商解决联防联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等。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可召开临时会议。各镇、街道党政分管负责人牵头,成立相应的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分级分片负责组织好本辖区卫计办、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学校进行联防联控联督查。

(二)设立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联络组

卫计、教育系统按属地管理原则设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联络组(附件2),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和部署的各项工作;定时开展联络,互通工作信息;履行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日常工作,协调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业务知识培训;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等。

(三)组建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技术指导组

抽调市医疗卫生单位和教育系统专业人员共同组建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技术指导组,负责对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提出咨询建议,参与制定工作方案,对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工作目标

根据“预防为主、积极应对,各司其职、优势互补,精诚合作、信息共享,齐抓共管、措施联动”的工作原则,建立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应急处置、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宣传培训和督导检查等防控工作,提高学校整体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制度,落实工作责任

市卫生和_局、市教育局要督促全市卫生、教育各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晨午检、因病缺课登记、餐饮卫生安全监管、学生体检、消毒管理校医进修培训等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责任制,明确校长(园长)为传染病预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扎实有效地推进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

市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的监测和报告,及早预防疫情发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尽快采取防控措施,做到防控关口前移,严防事件扩散蔓延。卫计部门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培训学校相关工作人员。教育部门应及时将监测工作中发现的异常情况报告当地卫计部门。卫计部门可根据监测预警工作需要在学校范围内采集有关检测标本,并将检测结果及时通报教育部门,学校负责组织协助开展标本采集等工作。

(三)协同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应急接种工作

卫计部门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开展预防接种和疫苗相关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要积极落实国家规定的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配合市疾控中心和当地医疗卫生单位做好疫苗查漏补种和强化免疫工作。当学校发生疫苗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时,除实施控制治疗措施外,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接种。

(四)共同建立信息报告和通报制度

学校发生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疑似事件后,卫计、教育部门应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互通信息,确保双方均能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事件相关信息,保障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学校应在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当地卫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卫计和教育部门定期对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共同研究提出相应防控措施。

(五)联合处置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学校突发传染病或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卫计部门负责处置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支持,及时派出疾控、卫生计生监督、医疗等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开展现场调查、检测、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等工作,提出并督促落实各项控制措施。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学校范围内的控制措施的落实。学校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其他突发事件时,卫计部门要立即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援工作。教育部门举行重大活动时,卫计部门应根据需要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保障。

(六)强化健康教育与卫生培训

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地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特点,督促、指导学校开展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学生、家长和教职员工卫生防病意识。组织对各学校校长、校医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卫生防病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卫生应急意识,提高防控能力。卫计部门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与宣传培训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七)联合开展防控工作督查和指导

市卫生和_局、市教育局共同制定督导工作方案,不定期联合开展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指导。督查工作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督查频率。发生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对防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学校每学期至少要对辖区内各学校、托幼机构联合开展一次以上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督查和指导。

四、其它事项

(一)卫计、教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和相关工作负责人,积极参加联动,切实保障在校学生、托幼儿童和教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本方案根据实际需要,经双方同意,进行修订和补充。

学校传染病防控方案通知(篇10)

学校为了预防疾病,保护学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了以下的应急预案。

一、预防措施:

1.学校有效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虫媒昆虫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的危害。

2.学校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

3.学校配备设立专门的卫生室和校医,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和疫情管理工作。

4.学校响应防疫站的号召,定期为学生接种疫苗。

5.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堂符合食品卫生法的标准,建立严格的食堂管理制度,做到食物新鲜卫生,场所定期消毒并做好“除四害”工作。食堂人员都有健康证。

7.如学生或教师被认做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或者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来校上课或从事学校工作。

8.任何人在学校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都应当及时向学校校医或学校领导报告。医疗保健人员发现甲类、乙类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卫生防疫机构发现传染病流行或者接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炭疽中的肺炭疽的疫情报告,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9.学校有关主管人员和校医,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二、应急措施:

1.在学校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非典患者和疑似非典患者、禽流感患者以及疑似禽流感患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部门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2.对除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以外的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非典患者和疑似非典患者,禽流感患者以及疑似禽流感患者,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3.对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4.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和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5.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当地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以采取停课的紧急措施。

三、监督和责任:

1.学校上下人人重视,层层把关,领导起带头作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行使监督管理职权。

2.校医要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3.如果因为某人的责任引起传染病大规模流行或引起相应后果的要受到学校或法律的相关处罚。

4.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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