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具体创业项目补贴
创业和打工不一样,打工只要做好老板吩咐下来的工作就好,创业的话,你就要考虑到方方面面,所有的事情都会压在你的身上。这时候有创业政策支持就会减轻许多压力,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有关于创业项目补贴的全部内容了,希望能够帮助你们!
具体8项补贴内容,有你符合条件的吗?
一、申报项目
1.灵活就业自谋职业缴费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2.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3.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4.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5.嘉善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6.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7.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8.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8月31日申报就业创业相关补贴。
一起去看看
分别有哪些补贴项目
你有没有符合条件的?
灵活就业自谋职业缴费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城镇原国有(集体)企业登记失业人员、被征地居民的“4050”人员(男1958年1月1日至1968年12月31日出生,女1968年1月1日至1978年12月31日出生);
2.自谋职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领取失业金期间不重复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二、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300元。
三、享受期限
社会保险补贴享受期限不超过3年,其中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延长至退休。其中被征地居民开始享受时间以系统入账时间为准。
四、申报地点
户口所在地镇(街道)人力社保所。
五、申报材料
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原件及复印件(请在复印件上注明本人手机号码,便于联系),申报时需填写《嘉善县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
六、其他事项
1.失水渔民参照被征地居民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2.补贴默认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市民卡)银行账户;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申报对象条件、补贴标准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一(当年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额)的50%给予社保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二、申报材料
1.《嘉善县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2.高校毕业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报地点
户口所在地镇(街道)人力社保所。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申报对象条件、补贴标准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县人力社保、县财政部门审定,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额给予社保补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下同),期限不超过3年,其中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延长至退休。
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额给予社保补贴,期限为1年。(企业社保补贴与稳岗补贴不重复享受)。
二、申报材料
1.《嘉善县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
2.《嘉善县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申请人员名册》;
3.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相应证明、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申报地点
户口所在地镇(街道)人力社保所。
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一、申报对象条件、补贴标准
1.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注册在本县行政区域内,持有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
2.实收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元;
3.在岗家政服务员不少于20人;家政服务企业与家政服务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额(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50%给予社保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企业社保补贴与稳岗补贴不重复享受)
二、申报材料
1.《嘉善县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嘉善县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保补贴申请人员名册》;
3. 身份证复印件;
4. 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申报地点
户口所在地镇(街道)人力社保所。
嘉善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一、申报对象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补贴标准
1.小微企业招用: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工资收入低于县上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个人每年2000元的就业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2.到村(社区)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参照企业吸纳就业的补贴办法,给予个人每年2000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三、申报材料
1.《嘉善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2.首次申报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上年度职工工资清单(需单位盖章);
5.劳动合同复印件;
6.小微企业划型证明。
四、申报地点
户口所在地镇(街道)人力社保所。
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一、申报对象条件、补贴标准
重点人群在本县范围内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创办民办非企业单位),且注册在三年内,正常经营满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创办的公司名义缴纳或个体的按自谋职业缴纳)满一年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社保补贴。重点人群团队创业的,每增加一名合伙人或股东,再一次性给予2500元的创业社保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10000元。
重点人群从事农村电子商务创业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标准上浮20%。
城乡劳动者在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服务1年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县人力社保、县财政部门认定,可享受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其中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的补贴标准提高到1万元。
二、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社保参保证明;
5.《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
6.(1)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或毕业证书(2)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3)复退军人提供退伍证(4)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三、申报地点
户口所在地镇(街道)人力社保所或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一、申报对象条件、补贴标准
重点人群在本县范围内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创办民办非企业单位),且注册在三年内,正常经营满6个月以上,带动3人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带动就业超过3人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重点人群从事农村电子商务创业的,带动就业补贴标准上浮20%。
二、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需提供以下材料和证照原件、复印件:
1.《嘉善县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及带动就业人员社保参保证明。
5.《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
重点人员提供:(1)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或毕业证书(2)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3)复退军人提供退伍证(4)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三、申报地点
户口所在地镇(街道)人力社保所或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
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
一、申报对象条件、补贴标准:
毕业一年以内的我县户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领取标准为嘉善县城镇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领取期限不超过6个月。高校毕业生在领取临时生活补贴期间,实现就业的;家庭经济状况出现明显好转的;无正当理由3次拒不接受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职业培训和介绍就业的,停发临时生活补贴。
二、申报材料
(一)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1.《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申领登记表》(一式二份);
2.毕业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困难家庭的相关证明。
(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1.《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申领登记表》(一式二份);
2.毕业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原件或残疾证。
三、申请地点:
县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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