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税费优惠政策将延续优化
好消息!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7日发布系列公告,多项税费优惠政策将延续优化,政策红利助力!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延长享受税费优惠。
多项税费优惠政策将延续优化政策红利助力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税费优惠政策,对现行减税降费、退税缓税等措施,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
3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以进一步稳预期强信心,包括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将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减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将减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所得税政策、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今年底前继续对煤炭进口实施零税率等。以上政策预计每年减负规模达4800多亿元。
行业专家对人民网记者表示,多项阶段性的税费优惠政策被给予了更长的优惠期限,有助于进一步稳定企业发展预期、增强企业发展信心。
多项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将延续优化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多则公告,明确延续和优化实施多项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
为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根据两部门发布的公告,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为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根据两部门发布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
“精准有力的税收延续政策,将为经济的回升起到关键作用。”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徐洪才对人民网记者表示,对企业研发税率降低、煤炭进口实施零关税的政策延续,体现出我国科技强国的决心,同时也显现出我国在拉动工业增长,保障能源体系健康发展上,税收所起到的决定性作用。
“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反映出结合我国当前经济运行情况予以跨周期调节,以促进我国经济实现稳中有进的目标。”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几项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延续将有利于帮助抗风险能力弱的较小经营主体平稳过渡,保就业稳民生,稳定宏观经济的基本面。
制度化延续政策红利 持续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多项税费优惠政策中,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的政策被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备受各界关注。
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支持科技创新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步步添力。2022年年初,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2022年9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在2022年第四季度实施三项支持企业创新的阶段性减税政策,激励企业增加投入提升创新能力。同年9月下旬,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发布《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对上述优惠事项进行明确。
此次,阶段性实施改为制度性长期实施。业内专家认为,这有利于稳定企业预期、提振企业创新发展的信心。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的政策被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这将有助于预期的稳定,进一步激励企业在创新研发上的长期投入和实践。”徐洪才表示,通过税收扶持,过去的研发费用资本在未来进行摊销时,企业进行加计扣除的问题就得到了解决,很大程度缓解了企业的经营难题。
李旭红表示,科技创新是我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源泉,将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不仅有利于我国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而且对增强我国的创新动力具有重要意义,助力我国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相比阶段性政策,制度性安排可以极大增强我国对科技研发税收优惠的确定性,为企业提供稳定的政策环境,使企业更易于规划长期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发展,提升企业投入研发的信心及动力,增强市场的预期。
“制度性安排的长期稳定性可以让企业在长期的时间内享受政策的红利,鼓励企业在研发方面进行更多的长期投入,从而实现更好的技术积累和产业升级,推动我国产业升级和科技创新的持续发展。”李旭红表示。
税费是什么意思
税费(又称税收、税赋、税负、税捐、租税等)指政府为了提供公共服务及公共财,依照法律规定,对个人或民间企业(法人)无偿征收货币或资源的总称。
各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等。各个税目有自己的征收规范和税率。企业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相应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贷方登记应交纳的有关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有关税费,期末贷方余额表示尚未交纳的有关税费。
税费和税收的区别是什么
最大的区别就是税收法定而且具有无偿性和强制性,而收费是对付出服务的一种补偿。
税与费的区别在于:
税收具有无偿性,而费则具有有偿性。费是向受益者收取的代价,是提供某种服务或准许某种作用权力而获得的补偿
征收的主体不同。税收的征收主体是代表国家的各级税务机关和海关,而费的收取主体有的是政府部门,有的是事业机关,有的是经济部门。
税收具有稳定性,而费则具有灵活性。税法一经制订对全国有统一效力,相对具有稳定性,而费的收取一般由不同部门、不同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具有灵活性
两者的使用方向不一。税收收入是由国家预算统一安排使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物资储备、文教、行政、国防、援外等支出,而费一般有专门的用途,专款专用。
税费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1、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销项税额=销售额__税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2、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销售额__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指税收和费用税收,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依据其社会职能,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一种形式。税费是指国家机关向有关当事人提供某种特定劳务或服务,按规定收取的一种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