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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设立分公司应提交哪些材料

泽凡分享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这里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申请设立分公司应提交哪些材料,方便大家学习了解。

申请设立分公司应提交哪些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证明;

四、指定(委托)证明;

五、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其中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设立分公司的程序

一、《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二、《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指定(委托)书》;

四、总公司拨款证明;

五、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六、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总公司章程(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己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复印件;

八、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九、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1、公司注册地址条件

公司注册地址与一般的个体工商户的要求是不同的,上海公司注册地址必须是办公性质的',住宅是不能作为注册地址之用的。上海注册公司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及税务登记时,需提供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协议。

2、公司注册资本条件

注册公司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二人及以上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规定为3万元人民币。

特殊行业需符合行业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注册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必须符合注册资本最低500万元人民币的要求。

股东有缴纳注册资本的义务,注册资本必须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证后,方能登记入工商注册信息。

3、企业经营范围条件

在上海注册公司,公司经营范围须写在营业执照上。普通的产品销售及咨询服务可以直接写入经营范围,但特殊行业或产品需办理行业许可证后,方能写入经营范围。比如,食品销售就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4、公司股东、法人代表要求

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必须有身份证,且在工商及税务系统中无不良记录。关于这股东等的详细要求规定,可参考工商局的《企业告知承诺书》。

5、财务人员要求

公司注册完成后,每个月需做帐和报税,因而在办理税务登记时,需提供财务人员身份信息。在发票购买时,需办理“发票管理员证”。

6、公司帐户条件

在公司注册期间,需开设公司临时验资帐户,股东将注册资本打入帐户,然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

公司注册完成后,还需开设公司基本帐户及纳税帐户。

对于特殊行业,还需符合行业规定的条件。例如,注册运输公司,需有五辆上海牌照的汽车,才能办理上海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必须符合各个审批部门的登记条件。不同类型的公司、外资公司、分公司等注册登记的条件都有所不同。

经典版合作成立分公司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了拓展市场,提高竞争力,实现优势互补、效益共赢的合作经营目标,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成立_______________,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双方拟协作成立________________,甲方出资万,乙方出资万,用于该分公司的经营,合作的内容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内容,协作的市场范围为市场范围。该分公司自主经营、财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实行股份制,甲方占分公司的份额,乙方占分公司的份额,并按此比例分配利润、承担风险。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供营业资质等法定依据,并办理分公司注册、备案等必要的手续,在湖北省武汉市开设分公司。

2、出资万用于分公司的经营,在分公司成立后将出资打入分公司账号,并确保在合作期间出资用于分公司的经营。

3、指定分公司负责人,负责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任免除本协议约定的由乙方指定的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并负责培养专业技术人才。

4、依本合同约定享有利润分配权、分公司撤销后的资产分割权、经营权,并依本合同约定承担经营风险。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为分公司在当地的'经营提供便利,提供并尽力维护业务渠道,促进分公司盈利。

2、出资万用于分公司的经营,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出资打到甲方指定账号,在分公司设立后监督甲方将资金打到分公司账号用于分公司经营。

3、乙方有权了解分公司的经营情况,并由乙方任命分公司的出纳一名、财务一名,上述岗位的任命和更换由乙方决定。

4、依本合同约定享有利润分配权、分公司撤销后的资产分割权、监督权,并依本合同约定承担经营风险。

第三条: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及盈亏处理

1、分公司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分公司在实际经营中如与总公司发生业务、资金往来,企业内部也应独立核算。

2、分公司设立、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各项经营成本、税费,由分公司承担。

3、每年的___月分公司应核算上一年度经营状况,确定盈利和亏损情况。分公司上一年度有盈利的,扣除相应税费后,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甲乙双方也可协商一致不分配或少分配利润用于公司继续经营。对于盈利和亏损状况、利润分配方案双方应形成书面文件确认。

4、虽然法律上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主体资格,但本协议约定的独立核算、利润分配、亏损承担等相关条款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如合同期间因甲方的其他债务造成分公司的财产损失,损失后果应由甲方承担。同样,如因分公司的债务造成甲方的财产损失,损失后果也应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比例承担。

5、合同终止后,应注销分公司、清算资产,并按甲乙双方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资产,如有亏损,也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合同终止后如甲方决定不注销分公司,则应以甲乙双方决定终止本协议日期为准核算资产和债权债务,并予以分割。

第四条、合作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到期前六个月,双方应协商是否续约。

2、合同到期前,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协议,但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擅自终止本协议。

第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效力相同。

第七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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