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深圳大学生最新的创业优惠政策
深圳的大学生现在做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可以享受?深圳大学生最应该要关心的创业优惠政策是哪些?小编为你带来了“深圳大学生创业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深圳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盘点
大学生创业都有些啥优惠政策?
1.税收优惠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
●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创新人才培养
●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8.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享受各地区、各高校资源共享的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9.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共享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科技创新资源和实验教学平台。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和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以及高校学生成立的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提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10.改革教学制度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建立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累计与转换制度,和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的新探索。
●同时也享受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订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等系列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的教学实践活动。优先支持参与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11.完善学籍管理规定
●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享受高校实施的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等管理规定。
12.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的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以及地方、高校两级信息服务平台,为学生实时提供的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和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可享受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相关培训、指导服务等扶持政策。
●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13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
深圳高校毕业生在中小微企业就业享2千元就业补贴
获悉,我市鼓励高校毕业生在中小微企业就业,每人可享受一次性就业补贴2000元,中小微企业招用一名高校毕业生可获一次性招用奖励1000元;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应先进行实名制登记;困难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性生活补贴。
中小微企业招用一名毕业生可享1000元奖励
记者了解到,我市鼓励高校毕业生在中小微企业就业。其中,已登记的本市户籍本市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我市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实现初次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连续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其一次性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
而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一次性招用奖励,标准为每招用一人奖励1000元,以及可按本市当年度户籍人员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给予补贴,个人应缴部分仍由其本人承担,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高校毕业生可享受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自愿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本市高校毕业生(包括离校前已与在本市注册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实现初次就业的毕业生和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应在申请相关就业服务及补贴之前向本市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未就业或初次就业实名制登记。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要按职能设定为已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落实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要组织已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活动,为每名已登记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一次电话访问、一次职业指导、一次岗位推荐、一次就业见习或一次职业培训机会。
毕业学年内的本市高校毕业生、已登记的离校未就业本市高校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享受培训和鉴定补贴。
困难毕业生可享受每月800元生活补贴
我市对困难高校毕业生将提供就业援助。其中已登记的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给予每人每月800元临时性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1.已办理失业登记满6个月以上的;
2.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3.本市“零就业”家庭成员;
4.本市残疾人家庭成员。毕业生领取临时性生活补贴期间实现就业或已不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成员的终止发放补贴。
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或开展创业准备的本市高校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一次性15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1.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高校毕业生;
2.残疾高校毕业生;
3.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记者庄瑞玉)
深圳大学生在微小企业就业可获得2千元补贴外,就算是实习生在深圳企业就业的实习工资也有所上涨啦!
10月起深圳高校生就业实习补贴提高到1624元
从深圳市人社局获悉,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年见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悉,其中就业见习补贴从每人每月800元提高至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1624元,涨幅超50%。
“本市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含户籍及非户籍),或在本市未曾缴交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本市“农转居”人员除外)的年龄在16至30周岁的本市户籍登记失业青年适用本《通知》。”深圳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除了企业单位外,符合条件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也可以申报成为见习单位。”
“就业见习补贴从每人每月800元提高至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见习人员每月可以获得1624元的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由见习单位和政府共同承担,其中政府按最低工资标准的50%承担。”该相关负责人说。
而见习单位实训补贴,则从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1100元,根据见习人员实际出勤时间据实结算,用于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商业性的人身意外险及其他必要的工作配备和管理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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