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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杭州创业扶持优惠政策

晓敏分享

  杭州做创业现在有什么扶持方面的政策呢?杭州创业的扶持政策一般有什么内容?小编为你带来了“杭州创业扶持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杭州市人力社保创业扶持政策

  大学生创业企业项目资助

  主要内容: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五年内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最高5万元的商业贷款贴息或2-20万元的创业项目无偿资助。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在杭落地转化的,可免于评审,按获奖等级申请无偿资助,其中特等奖20万元、一等奖15万元、二等奖及三等奖10万元,“实践组”100强非获奖项目8万元、“成长组”400强非获奖项目5万元。

  依据: 《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关于印发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团队)在杭创业创新项目资助实施办法和杭州市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市委办发〔2013〕84号);《关于印发<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杭人社发〔2013〕651号);《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无偿资助资金操作办法》(杭人〔2009〕365号)。

  大学生创业企业经营场地、会展补贴

  主要内容:符合条件的新办大学生创业企业入驻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的,三年内由创业园所在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为其提供50平方米以内的免费经营场地;在创业园外租赁房屋用于创业的,三年内由纳税地区财政给予100平方米以内的房租补贴。经认定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建园资助,市、区财政各承担50%。大学生创业企业参加市政府(或经市政府批准)举办或组织参加的各类国内外会展,经企业纳税地政府部门认可后,由纳税地区财政按展位费的50%,对单家企业每年最多补贴3万元,可连续补贴三年。

  依据:《关于印发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团队)在杭创业创新项目资助实施办法和杭州市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市委办发〔2013〕84号)。

  成长期大学生创业企业资助

  主要内容:对入选杭州市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的每位培育对象提供50万元的培育扶持资金和服务,用于教育培养、项目攻关、技术研发、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等;或者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银行贷款贴息,扶持成长期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扶持资金和贷款贴息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对年税收100万元以上、带动就业100人以上的大学生创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助。

  依据:《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关于印发“杭州市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的通知》(杭人社发〔2012〕105号)。

  大学生创业社保补贴

  主要内容:毕业2年以内的杭州市主城区生源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2012年1月1日以后,在主城区从事个体经营或电子商务(网店)经营(除国家限制行业外),在营业证照或《网上创业就业认定证明》有效期限内以个体劳动者形式或由其创办的个体工商户或网店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社保补贴。大学生创业企业2012年1月1日以后,招用毕业2年内的杭州市主城区生源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1000元的社保补贴。

  依据:《关于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的实施意见》(杭人社发〔2013〕402号);《杭州市主城区高校毕业生城乡登记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杭人社发〔2014〕278号)。

  大学生企业实训补贴

  主要内容:企业可按规定申请认定为实训基地,对毕业学年的高校毕业生在实训基地进行为期3个月的实习训练,按照企业需求,量身打造人才,同时为大学生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创业就业能力。对留用的学生每人每月按杭州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70%给予相应的生活费补贴,对实训基地按实习岗位不同给予实习训练费补贴。

  依据:《关于印发<杭州市大学生企业实训工作方案>的通知》(杭人〔2008〕163号)。

  大学生见习训练补贴

  主要内容:企事业单位可按规定申请认定为大学生见习训练基地。见习基地招用全日制普通高校杭州市区生源大学生(含毕业学年大学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在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在本单位进行为期3-6个月(市区生源最长不超过12月)的见习训练,并按时足额给予见习学员不低于杭州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的,可享受大学生见习训练补贴。大学生见习训练补贴项目和标准分别为:见习学员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杭州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的70%;综合商业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半年50元;见习基地训练费补贴,补贴标准为400元/人&middot;月(专业技术类岗位)和150元/人&middot;月(非专业技术类岗位);留用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招用见习训练结束后一年内未就业的持《杭州市大学生见习训练证明书》的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可享受大学生招用补贴。补贴标准为600元/人。留用奖励与招用补贴不重复享受。

  依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大学生见习训练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168号)。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主要内容:给予低保家庭、孤儿、残疾人及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

  依据:《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17号);《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浙人社发〔2015〕72号)。

  大学生创业企业“五免”服务

  主要内容:充分发挥各级人才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的人才服务和创业支持作用,加强对全市大学生创业工作的指导服务,免费为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提供创业咨询;免费为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提供三年人事代理服务,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三年内可免费参加市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大型人才招聘会、免费在杭州人才网和杭州毕业生就业网上进行企业形象宣传及发布招聘信息等。

  依据:《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杭政〔2008〕7号)。

  杭州留学回国人员创业

  留学回国人员(团队)在杭创新创业项目资助

  主要内容:对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在杭创新创业的重点项目、优秀项目和启动项目,经评审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3-20万元资助,特别项目给予100-500万元资助。市属单位资助资金由市本级财政承担,区、县(市)属单位资助资金由市和区、县(市)财政按1:1的比例承担。

  依据:《关于印发<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团队)在杭创业创新项目资助实施办法>和<《杭州市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4&mdash;2016年)>的通知》(市委办发〔2013〕84号);《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

  留学人员创业园支持

  主要内容:留学人员创业园区以服务为宗旨,建立高新技术孵化器,为留学人员创业提供政策咨询、商务、公用、融资等配套服务。入驻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的企业,可享受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的有关优惠政策。

  依据:关于进一步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杭创业的若干意见(杭政〔2001〕17号)等。

  高层次留学人员安家补助

  主要内容:对入选国家“__”人选给予安家补助100万元;对入选省“__”或市“521计划”人选给予安家补助80万元;经人才认定后,为具有博士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提供人才租赁房或1200元/月的租房补贴。

  文件依据:《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

  留学回国人员居留落户

  主要内容:留学人员来杭创业就业的,可凭《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前往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持中国护照的留学人员,愿意在杭落户者,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限制。博士研究生可随迁本人父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口,硕士研究生可随迁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口。

  依据:关于进一步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杭创业的若干意见(杭政〔2001〕17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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