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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品推广:渠道垄断式拉动(2)

刘文桂分享

  榨菜

  第二个案例是在2011年全国春季糖酒会《食品营销》举办的经销商高峰论坛上,从四川W公司的祝总那里偷来的。

  他带领的W榨菜企业几乎是从零起步,连续几年实现50%以上的复合增长,跻身全国榨菜行业三强行列,W商标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但业务人员只有28人,战略销售区域只有2~3个省。

  秘诀在哪里?利用高额渠道利润实现产品推广渠道垄断。

  榨菜行业有点类似于挂面行业,市场容量不大(180亿元)、消费面广,作为佐餐消费的需求量逐年递增15%以上,建立起1~3个省的战略性区域市场,就可以实现较高的销售总量和行业地位。

  榨菜行业同样属于高度分散行业。除了行业内公认的涪陵榨菜“乌江”牌以外(占行业份额13%),四川、重庆、浙江、河北均有数以万计的大中小型榨菜企业或者作坊,年销售额几十万元到几个亿的企业同场竞技。

  榨菜行业的零售价格也比较混乱,零售利润较低(每包60g、70g的榨菜零售利润仅有0.03~0.04元)。榨菜消费需求单纯,产品只能简单分类(口味、规格等),表面上零售价格比较单一,主要集中在零售价0.5元、1元、1.5元三个价格带上,但价格背后所代表的质量、重量、品牌知名度等,消费者几乎一无所知,根本没有价格的评判标准。

  既然消费者没有明确的零售价格评判标准,也没有垄断企业树立价格标杆;既然W公司作为新产品、新品牌,低价入市难,高价入市也难,索性高价入市,还能有空间运作。

  于是W企业也选择了同规格、同口味的产品直接占领价格带的上限,例如50g的产品零售价0.5元,90g的产品零售价1元,直接高出竞争对手30%以上的利润空间让利给经销商、终端商。较高的利润空间吸引了终端商,并主动削减其他品牌,甚至专销W品牌。

  榨菜消费本身的特点决定了消费者不愿货比三家,对价格不敏感的特性造就了“用解决愿意卖的手段解决买的问题”.

  条件

  不是所有行业和企业都能这么玩。

  首先,产品要属于消费者低度介入商品,即该商品的支出比重占消费者支出比重较低。

  普通消费者的日常生活消费品大都属于这一类,价格较高的耐用消费品则大多不属于此类。占支出比重较低,消费者试用的成本不高,购买时大多不愿“货比三家”,多是就近原则、方便原则,为渠道垄断实现销售垄断打下了消费基础。消费者购买机会较多、购买频繁,新品在渠道终端出现的次数越多、陈列越大,就越有机会被消费者试用、试吃、试买。

  其次,行业高度分散,缺乏领头企业树立价格标杆。

  方便面行业之所以20多年缺乏产品超越,就是因为处于绝对垄断地位的康师傅“红烧牛肉面”树立了行业不可逾越的价格标杆。康师傅零售价1元,其他方便面品牌就只能低于1元;康师傅零售价2元,其他品牌最高价只能是2元;现在康师傅提价到了2.3元,同样地,“白象”“今麦郎”等只能低于2.3元。

  如果行业集中,但某价格带区间里缺乏领导品牌,例如低价白酒,就可以设立最高价格提高销售利润,提升市场操作费用空间。

  最后,渠道垄断模式推广产品必须考虑超越行业标准利润的“心理阀值”.

  销售心理学反复强调:价格提升时每次不得超过15%的幅度,但降价时则需要超过15%才能为消费者所感知。渠道销售利润也是一样。要想把渠道垄断模式做成功,要想“通过解决卖来解决买的问题”,就必须突破行业经销商、终端商对利润的“最低心理期待超越值”,即“心理阀值”,这样就能像打开渠道阀门开关一样,实现新品推广“飞流直下三千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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