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公司的经营范围及主要条件
"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会计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那么代理记账公司有哪些经营范围呢?学习啦小编整理了一些代理记账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兴趣的亲可以来阅读一下!
代理记账公司的经营范围
新办企业代理财务、税务、代理工商登记、增资、验资、年检、纳税筹划、财会咨询、商标注册、资产评估等”
代理记账公司的经营优点
第一、服务专业。(专业的人员,丰富的经验知识);
第二、节省费用,享用专业团队的服务。(节省了专职会计的高工资、住房、社会保险开支。) ;
第三、专业的团队,高效,低差错率。(各行业的会计师,解决各种专业困难) ;
第四、避免因会计人员变动造成企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第五、避免专职会计技能单一,影响会计质量。
代理记账公司的申办方法
其实代理记账公司账就是在普通的公司上多办一张代理记账许可证。为了加强对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管理,根据《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对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颁发、年检等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一、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是从事代理记帐业务的资格证书。凡经批准设立从事代理记帐业务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除外,下同)必须取得代理记帐许可证书。
二、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由财政部统一印制,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颁发。国务院各部门所属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其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由财政部颁发。
三、领取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应当由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按隶属关系向当地发证机关申请。申请者应当向发证机关报送下列文件:
(一)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申请表;
(二)批准机构设立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从业人员名单、简历、会计证书及有关证明文件;
(四)机构负责人的姓名、简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有关证明文件;
(五)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四、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3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五、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不得伪造、涂改、转让。代理记账机构不再从事代理记帐业务或者因故撤销,发证机关应当收回其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代理记账的法律依据
1. 基于代理记账业务的,为了充分肯定代理记账业务,1993年修改《会计法》时增加了“代理记账”规定,允许那些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委托有关的会计服务机构进行代理记账,从而首次确立了我国代理记账业务的法律地位。
2. 根据1993年通过的《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从而为代理记账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合法的中介机构。
3. 与此同时,为了具体规范代理记账业务,财政部于1994年6月23日发布了《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对从事代理记账的条件、代理记账的程序以及委托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作了具体规定。新修订的《会计法》再一次确认了代理记账的法律地位。
4. 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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