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加盟协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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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店加盟协议三:
甲方:×××小吃店 乙方:
(以下简称总部) (以下简称加盟店) 负责人: 负责人:
乙方赞成甲方的主导理论思想,自愿申请加盟。
一、加盟费用为一次性叁万元整,此加盟费不返还。
二、总部严格执行以上区域保护政策,以保障加盟店的利益最大化。总部有义务协助乙方选址,店面设计装修,店员培训,开业及经营过程中的策划。总部前期半年内有责任培养2-3名厨师(即勾汤人员),乙方只需付甲方材料费用,若半年过后需再培养厨师,甲方需收培训费( 元/名)。
三、乙方应遵守总部的经营理念,自觉服务好每一位客人。
四、乙方财务上完全独立,自负盈亏,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总部只负责技术上的指导。
五、总部向乙方供应的秘制底料为260元/桶,结算方式为先付款后发货,物流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遇油价或原材料上涨,可适当上浮每桶价格。
六、如遇天灾等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无任何责任,乙方应表示理解。
七、乙方购买底料时,一次最低标准为5-10桶,若半月未购买底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乙方必须在店面招牌的醒目位置标注甲方总部的加盟电话。
九、双方郑重承诺一切经营活动都是合法的,任何一方违反国家法律,则独立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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