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如何办理注销流程
公司的注销也是现在很常见的事情,这公司的注销一般是进行进行的呢?注销公司应该怎么做才好?小编为你带来了“公司注销”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房地产公司怎么注销
一、公司注销的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备注: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开公司的话,事实上无需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工商营业执照在每年年检时如果不年检,将会自动注销公司的执照。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报税,税务局也会停止公司的税务登记证。不过如此做法的前提是,3年内将不再有资格成为公司法人,3年后才可恢复正常。
二、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备注: 在公司注销之前,首先要做清算,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公司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分,例如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
三、公司注销的流程:
先注销税务——再注销代码——再注销银行——最后注销工商
1、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2、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3、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
4、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
5、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
简单来说就是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再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而后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最后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至此吊销营业执照。
四、注销公司的周期:
一般为一到三个月 ,因为工商要查债权债务 ,税务要查规税状态 还要登报公示等
如何区别公司注销和吊销
一、注销与吊销的概念和后果
(一)注销的概念和后果
注销,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经过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并经过规定清算程序后主体资格消灭。企业注销后完全消失,法人资格合法终止,所有员工遣散,所有银行的钱收回,所有债权债务结束。
(二)吊销的概念和后果
吊销是指企业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行政规定,工商行政部门强制停止其经营活动的行为。吊销是工商局强行终止企业经营权利的行为。在吊销后注销前,公司依然存在,不过不得开展经营业务。
从以上的描述可以看出,注销是合法行为,是一家企业停止经营的最终唯一结果。而吊销只是一个过程,企业即使被吊销了营业执照,虽然不能经营,但还是存在的,还要承担相应的债权债务。
二、诉讼主体资格
企业注销后,主体资格消灭,不得再以原来企业的名义进行诉讼。
企业被吊销后注销前,虽然不能正常经营,但公司主体资格是依然存在的,可以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直到注销为止。
三、合同效力
根据《公司法》第180条、186条的规定,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清算期间,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若企业违反规定,对外签订了经营性合同,这些合同是不是就绝对无效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法发〔2009〕40号)》第15条规定,
“正确理解、识别和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中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关系到民商事合同的效力维护以及市场交易的安全和稳定。
人民法院应当注意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十四条之规定,注意区分效力性强制规定和管理性强制规定。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违反管理性强制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情形认定其效力。”
因此,吊销后的企业对外签订营业性合同,在不违反合同法关于合同效力的强制规定的前提下,需要根据具体情形认定其效力,不能一概以无效论处。
注销后的企业不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不能成为合同的当事人,但以其名义签订的合同亦不完全归于无效。
若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则其权利义务由被注销公司的股东继受,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有效。
(参考判例:吕德荣、吕龙诉盐城丰基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股东出资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苏商终字第56号民事判决书)
四、股东责任承担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被吊销后应成立清算组,对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若企业未按照法律规定清算,则股东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参考判例:高法指导性案例9号:上海存亮贸易有限公司诉蒋志东、王卫明等买卖合同纠纷案)
在正常的法定程序下,企业经过清算、最终注销,股东以自己的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在实践中,部分企业为了逃避公司债务,未经清算就将公司注销,这种情况下全体股东作为清算义务人因不履行清算义务而需要对原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参考判例:案号:(2009)沪二中民三(商)终字第400号)
五、注销和吊销的程序
企业注销:需要走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成立清算组——出清算报告——支付税款、工资——理清债权债务关系——税务注销——工商注销——银行注销。
吊销执照:很简单。只要不去年检,一定会被工商局吊销。如果每月不去定期报税,一定会被税务局上“黑名单”,将来再想注销时要交2000-10000元罚款后才可以做税务注销,然后才能继续工商注销等行为。
六、企业被吊销后不注销的后果
实践中,部分经营者对吊销和注销在认识上存在一定的误区,认为注销要清算,要花钱公告,还要跑有关单位,不如被工商部分把营业执照吊销了省时省力,少数企业甚至把吊销作为一种解脱,一些企业故意采用不参加年检等方法,等着工商部分吊销营业执照。而实际上,吊销后未注销,是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的。
公司被吊销后,就没有了经营的权利,如果公司继续从事经营活动,按无照经营论处,可能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营业执照一旦遭遇吊销,不仅公司本身,连同其法定代表人均会进入黑名单,即工商部门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在相关企业信用网站上对社会公开提供信用查询,甚至会影响企业经营者以后的个人信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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