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协定优惠政策有效降低成本(3)
卢飞强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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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商务部的建议:
1.我出口企业宜主动了解自贸协定优惠政策,及时申领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
2.我企业宜善加利用自贸协定优惠政策,在交易谈判中占据主动,争取与客户达成协议并分享关税减让带来的收益;
3.在自贸区任一成员国设厂,生产产品均可无关税销往所有自贸区国家;
4.出口企业可以以自贸区某国为跳板,从而享受该国具有的同其他国家之间的关税减让优惠,即产品先以零关税进入某国,在从该国以零关税进入其他国家;进口企业也可先在自贸区A国设立进出口公司,从而以较低关税进口非自贸区B国家的产品,再从A国转回国内,从而降低进口成本。
享受自贸协定优惠关税流程:
1.掌握自贸协定降税进程;
2.确定出口产品的关税分类,即HS编码;
3.根据HS编码,检查是否属于进口国关税减让清单范围内的产品,并评估优惠幅度;
4.检查是否符合原产地规则要求;
5.准备证明文件,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优惠原产地证书;
6.在进出口时向海关提供优惠原产地证书,申报享受优惠关税待遇。
办理原产地证书流程:
为使我国出口至自贸伙伴国的产品享受优惠关税待遇,国家质检总局下设的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签发各类原产地证书。办理原产地的流程基本上包括企业注册/备案和原产地证书申领。
(流程可见商务部网站:http://fta.mofcom.gov.cn/flash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