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房子如何交易
一般,使用权房子交易的流程是卖方需先取得上市批准,之后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协议,到相关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经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审查后,收取税费并完成过户手续。
使用权房子如何交易
1.卖方即取得入市资格房屋所有权人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共有的,还要持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表》和《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征询意见表》。交易管理部门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2.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协议,并去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
3.房屋获得上市批准后,卖方即可通过上网、托熟人、登广告、委托代理等方式找到买主,买卖双方协商确定成交价格,签订书面合同。
4.双方持买卖合同和相关证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卖方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确权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共有的,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交易管理部门批准上市出售的书面决定。买方须提交本市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外省市个人还须提交有关部门批准的购房证明。
5.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含对申报的买卖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届时正常市场价格水平的,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的评估),并按照有关规定,计收有关税、费、收益,完成立契过户手续。
使用权房子如何继承
使用权房子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按继承法继承,并办理更名过户。使用权房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的住宅,产权归国家所有,是向国家支付很少的租金使用房屋,对使用权房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所谓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使用权房属于国家所有,承租人仅有使用权,因此承租人既无法立遗嘱分配使用权房,承租人的继承人也无法继承公房。使用权房的承租人一般只有一个人,其他居住在公房内的人是共同居住人,共同居住人是指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且生活一年以上,而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简单来说,当承租人死后,如果使用权房内的共同居住人户口也在公房内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如果共同居住人户口不在公房内,或者没有共同居住人的,那么则由承租人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选出一人继续履行。
只有使用权的房子可否抵押担保
不可以,使用权房是没办法申请抵押贷款的。需要转为产权才能申请贷款。个人房屋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名下的房产抵押,向贷款人申请用于个人合法合规用途的人民币担保贷款,用途包括个人购房、购车、消费、经营及其他合规合法等多种用途。申请个人房屋抵押贷款贷要件:
1.房产证。
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5.收入证明。
6.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
7.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8.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