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娜的事迹及学习心得体会
究竟是哪一种力量驱使着刁娜用柔弱的身体挡在受伤的女子身前,只为着一个信念,那就是救人。下面是学习啦小编跟大家分享的刁娜事迹好和心得体会,欢迎大家来阅读学习!
刁娜的事迹
刁娜,女,汉族,1988年5月生,中共预备党员,山东省烟台市南山国际旅行社龙口分社业务部副经理。
刁娜在滚滚车流中,热心救助被车撞倒的受伤女子,当轿车撞向她们时,她用身体挡住受伤女子,保护其不受二次伤害,自己却被车挂倒,导致右腿严重骨折。
2011年10月23日傍晚5时多,刁娜和爱人下班驾车回家,途中发现前方路中一名女子倒在地上,满身是血。当时下着小雨,天色有些阴暗,又正值下班高峰期,来往车辆很多。刁娜担心受伤女子被车轧到,就和丈夫停下车,站在女子前方,用身体为她筑起一道防护墙。他们一边拨打120急救电话,一边不停地打手势、喊话,指挥过往车辆绕行。
没过多久,天彻底黑了。为给过往车辆更明显的提醒,爱人回到车里拿警示牌,刁娜一人在雨中指挥车辆。这时,一辆轿车径直向她们冲了过来。刁娜没有多想,立即挡在受伤女子前面。虽然司机在看清刁娜的一瞬间,猛打了一把方向盘,但为时已晚,还是把她挂倒在地。救护车赶来后,将受伤女子和刁娜一起送往医院。经医院检查,女子受伤严重,车祸造成十根肋骨骨折并颅内出血,幸亏抢救及时,脱离了生命危险。刁娜被撞后,造成右腿严重骨折,立即实施了手术。刁娜术后连续发烧好几天,要依靠大量止痛片来缓解剧烈疼痛。但对救人这件事,刁娜从没后悔过。她说,人与人之间,应该多些温暖,一条腿受伤能换回一条命,值!在出院前,刁娜还坐着轮椅看望了那位受伤女子,把社会捐给自己的一万元善款转赠给了她。
刁娜和家人以为这件事就此过去了,也从不曾想过要对外人提及。3天后,一名当地记者到医院体验生活,在与救护车司机聊天时偶然得知刁娜救人的事迹,立即进行了采访报道。随后,中央和地方各级各类媒体跟进报道刁娜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事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强烈共鸣,她被人们称为“最美女孩”。
大义之举源自美丽心灵。刁娜平时就是一个热心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姑娘。在公司,许多同事无论是在工作还是生活中都得到过她的帮助。一位同事刚分配到单位工作,对业务不是很熟练,刁娜安慰她别着急,手把手教她,并帮忙一遍遍核对数据。还有一次,一位同事要照顾生病住院的家人,刁娜为替她值班,推迟了结婚登记时间。
刁娜获得第四届山东省道德模范、山东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等荣誉称号。
社区学习刁娜事迹的活动
为树立社会正义正气,坚守道义良知,提升道德水准,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龙口市粮食局在全系统开展“学习刁娜事迹,争做文明市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一是开展“向刁娜学什么,比刁娜差什么”大讨论。活动中,大家纷纷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学习生活和工作实际,就学习刁娜同志的先进事迹进行了大讨论,交流了心得和体会。大家一致认为,刁娜同志的事迹平凡但却感人至深,因积极救助陌生伤者而车祸重伤,她的见义勇为,爱岗敬业、助人为乐的精神让我们重新看到了人性的闪光。对比刁娜同志的高尚精神、可贵品质,干部职工们认真查找和解决个人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方面的问题,切实增强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二是开展“人人学刁娜,岗位立新功”活动。活动中机关各科室、基层各企业立足行业特点和职能要求,设计开展了既有特色,又便于操作的教育实践活动。在局机关开展争做“优秀公务员”、争做“优秀岗位能手”活动;企业开展了守法诚信企业、“争当爱岗敬业好职工”和“和谐文明家庭”等活动,在全系统树立起了“人人学刁娜,岗位立新功”的良好风尚。 通过活动的开展,粮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道德模范的影响下,在道德力量的感召下,树立起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观点,明辨是非善恶,常树行义之道,常怀利人之心,常做助人之事;干部职工相互之间友善处事、包容待人,思想境界和情趣品位明显提高,“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诚信友善”社会风尚得到有效倡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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