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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先进事迹

丽芬分享

  城中村改造可以改善人民的居住环境,告别密集简陋的房屋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种设施。下面是学习啦小编跟大家分享的改造事迹,欢迎大家来阅读学习!

  城中村改造先进事迹1

  在过去3年来,我办本着“政府主导、整村改造”的思路,以改善民生为目标,深入实施“两强两品”战略,基本完成城中村改造,为建设文明、生活、和谐、宜居的城市核心区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于2013年荣获区重大项目建设优质服务奖,2014年被评为区“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先进集体。3年来,我办共拆除住宅非住宅户数约1754户,住宅非住宅建筑面积约122万平方米;史魏家安置房项目顺利完成交付,并荣获“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浙江省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等五大奖项,正在建设的余隘、江南、桑家、宁丰Ⅲ-3、仇毕等五个安置房建筑面积约126.2万平方米,可安置总套数为8944套。

  一、昔日乡村、今天新城——城中村告别“历史舞台”

  1996年,联合国人居组织发布的《伊斯坦布尔宣言》中如此诠释城市化的要义:我们的城市,必须成为人类能够过上有尊严的、身体安康、安全幸福和充满希望的美满生活的地方。但由于历史原因,城中村普遍存在基础设施不完善、卫生环境差、治安状况堪忧等问题,每年台风汛期,水淹严重,下水道、电网、道路等与主城区设施不配套,“脏、乱、差”各类社会问题滋生不断。不仅仅如此,城中村的存在既破坏了江东区城市整体形象,又阻碍了城市内部区块间的协调发展与联系,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迫在眉睫。我办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回应群众呼声,切实把城中村改造当作造福一方百姓的民心工程。经过十年改造之路的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已结硕果:2016年1月仇毕安置房正式开工标志着江东区城中村改造已基本完成,全区27个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2万余村民从城中村改造中受益,城市面貌焕然一新,核心区城中村从空间形态上将彻底告别历史舞台。

  二、以人为本、造福民生——百姓生活品质大幅改善

  我办在推进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始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民、依法办事”的方针,在征地、拆迁及安置房建设上,充分听取村民意见,邀请村民代表随时到项目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参与项目建设管理。在安置房建设安全管理上,坚持“上水平、出品位、惠民生”的原则,优化流程、控制节点、严格管理、规范建设,特别在重点环节、重点部位以及重要材料,加大检查频次,狠抓工程质量的各个环节,确保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立足于“能快则快、能早则早、能抢则抢”的思路,坚持早谋划、早进场、早施工,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强势推进,实现“质量进度安全”三管齐下,切实打造群众满意的优质工程。城中村原来缺乏规划,住宅、工厂互相混杂,随意接电线铺管道现象随处可见,通过城中村改造,昔日“牛皮癣”摇身一变变成了一幢幢拔地而起的大高楼。以江东区惊驾股份经济合作社为例,城中村改造中每户居民的住房套数从1.2套提高到了2.3套,人均住房面积从44平方米增长到了67平方米,同时,得益于拆迁补偿方案和住房解困规定,很多无房户、困难户及众多适婚青年都有了安身立命之所。纵观安置房小区,布局更加合理,功能更为全面,水、电、气、网络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居住条件和人文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同时,村民长远生计也得到了有效保障,在城中村改造中,彻底消除了“二元”管理体制,2万余城中村村民变成居民,纳入城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村民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存量挖潜、地块活用——土地配置效率显著提升

  我办顺应市场规律,及时果断地调整土地出让的策略和思路,加快拆迁清零进度,科学编制土地出让计划,合理确定用地规模,科学把握出让节奏;拓展推介渠道,创新推介举措,形成推介合力,通过联合招商、网络发布、发放“读地手册”、召开土地推介会等多种方式,加大公开出让地块的宣传及推介力度,保证出让计划顺利实施。共出让宁丰配套菜场地块、宁丰1#地块、宁丰2#地块、宁丰2-l#地块四宗,土地总面积共计18.73公顷,土地出让金总收入为42.34亿元,打破城中村改造资金只出不进的历史。其次,加大对闲置土地排查,对清查出的闲置土地,建立领导包案制,按照“一个地块、一个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方式进行督促落实。其中部分空置地块临时租用给相关单位,用作临时停车场等,在缓解停车难的同时,规范化的管理、使用方式的转变,大大提高了地块的安全卫生水平和土地利用效率。

  四、举目远瞻、锦绣前程——社会管理实现转型并轨

  伴随着城中村改造,原先的农村“转型”成为社区,朴实的村民们乐享城市全新的生活方式:原来喝河里的水,现在喝自来水了,原来做饭用罐装煤气,麻烦且有安全隐患,现在改用天然气了,原来村里垃圾满地、污水横流,现在配备专职清洁工定点打扫,原来村落绿化乱七八糟,现在有了系统规划,且绿化区布局独具匠心,这此都是村民们最最直观的感受。我办在着重完善硬件设施建设同时,还着重在管理“软件”上下功夫,为了让村民住得舒心,将旧村改造彻底纳入城市管理体系,人防、技防、物防不断完善,群众安全感大大增强,社会治安也明显好转。通过改造,城中村普遍存在的外嫁女、农嫁居、宅基地控批,村发展留用地等历史遗留问题均得到了妥善解决。村民们生活方式的改变,从物质领域悄然渗透到了精神层面,社区文化生活也日渐丰富,城中村呈现一片崭新的气象。

  城中村改造先进事迹2

  尚世欣,男,1958年出生,高中文化程度,中共党员,1984年3月担任高尚村党支部书记。30年来,他把高尚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把群众都过上“好日子”作为责任担当,不管面临任何艰难险阻,尚世欣同志始终带领群众在谋福祉的道路上披荆斩棘、奋力前行。

  继承父辈精神 坚定理想信念

  尚世欣的父亲尚奎斌60年代就担任高尚村支部书记,当时村里连一口吃水井都没有,群众吃水都要跑到石河道去担水,往返一趟需要两个小时。天旱无雨时候,庄稼更是望天收,没有粮食吃,群众生活非常困难。尚奎斌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他召集村里干部商议,要坚定信心,排除一切困难,带领群众打一眼水井,解决群众吃水困难。但是,当时的凿井条件异常艰苦,全靠人拉肩扛。为了让群众早点吃上甘甜的井水,尚奎斌不分昼夜战斗在打井现场。不料,一天夜里2点钟,施工过程中突发事故,尚奎斌随着运料框下井时摔死在井里,牺牲在施工现场。消息传来,高尚村1000多群众满含热泪,悲痛万分,大声哭喊着支部书记尚奎宾的名字,在他下葬时,专门为他树立一个功德碑。当时的开封地委了解到尚奎斌的事迹后,立即让宣传部门的同志进行了实地采访,尚奎斌的事迹很快被登载在《河南日报》上,还被河南省委树立为支部书记的典型,号召全省的党员干部向他学习。那时候,尚世欣姊妹七个,他是老四,还是一个正在上小学的孩子。他虽然对父亲的情况不很了解,但是他知道,一个人只要心里装着群众,群众就会永远记着他。他的父亲就是这样,生前没有任何豪言壮语,但是每天都在为群众的生计奔波,每天都在为村里的发展在忙碌,一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像父亲一样做人做事,已经深深植根于他的内心;像父亲一样当好一名村支部书记,已经成为他此生的信念和追求。他21岁从部队退伍以后,先后在村里担任过民兵连长、支部副书记、党支部书记等职务。30年里,虽历经困难挫折,但愈挫愈勇,意志弥坚,以自己的赤字之心和真诚付出向党和人民书写着一份优秀共产党员的答卷。

  适应新区发展 探索改造之路

  尚世欣担任支部书记以后,他重视村支部建设,关心群众生活,村里安装健身器材,建起村图书阅览室,组建秧歌队,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得到提高。

  时间进入到2003年,东区吹响开发的号角,位于巩东新区核心位置的高尚村被划入城市规划区,高尚村面临着一个崭新的发展机遇。随着市政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新城建设不断加快,紫荆路以西是热火朝天的建设局面,高楼鳞次栉比,公园清新雅致,马路路阔灯明。几年间,一个现代化中等城市的雏形已经显现。而这时,紫荆路以东则还是房屋破旧,电线私拉乱村,村内污水横流,群众住房紧张。群众戏称:紫荆路以西是“欧洲”,我们这里是“非洲”。身居闹市就这样守着“金碗”要饭吃?看到这里,尚世欣再也坐不住了。结合村里的实际情况,他想,要解决群众提出的住房问题、就业问题、吃粮问题、村长远发展的问题,必须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进行城中村改造,通过现有的土地,为群众谋取更大的发展空间,从根本上解决群众提出的生活出路。

  进行城中村改造,对高尚村群众来说,是一次关系全村生存和发展的大事,必须按照“四加二”工作法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全村群众的思想和意志统一到城中村改造上来。于是,通过多次的村支两委会、党员会、村民代表会、群众会。多次组织到外地参观学习经验,最后,全村群众终于形成一个共识,那就是必须进行城中村改造,通过城中村改造,盘活现有土地资源,改变群众住房条件,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实现高尚村由农村变城市的一个华丽转身。

  呕心沥血为民 结发爱妻病世

  30年的农村工作经历,使尚世欣深深感觉到农村工作的难处。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农村的情况更加复杂,把好事办好,很难;把好事办好,让群众说声“好”,更难。

  城中村改造的第一步就是摸清村里的情况,对村整体情况进行测算,需要摸清人口、房屋、土地等基本情况。作为村里支部书记,当家人,需要操心的事情太多了。一方面,需要对村里进行整体规划。另一方面,需要和开发商进行洽谈。同时还需要摸清村里基本情况,需要做很多基础工作。千头万绪,每天的工作日程都排的满满的。而在这时,尚世欣的妻子又查出得了肺病,需要去郑州诊断治疗。作为丈夫,尚世欣很想陪妻子去郑州看病,但是村里的事情一摊子,实在是走不开,他只好安排自己的亲戚去照顾妻子,自己则全力以赴投入到工作中。每天早上,他6点钟就到村里,晚上半夜还在村里开会或是研究工作。街道办的领导听说后,一定要去郑州探望他的妻子,于是,一直忙到晚上的时候,他们一行才到郑州肿瘤医院。病房里,妻子拉着世欣的手说:“你看我这一段时间瘦的,身上都皮包骨头了,我都成这样了,你可要要照顾好你的身体,孩子还小,还指望你呢。”当时他的心像刀割了一样,难受极了,但强忍着眼泪对妻子说:“你要鼓起勇气、坚持、配合好医生的治疗,会很快好起来,等你病好了,我们有时间说话,这段工作忙过去了,我就在家好好休息,多陪陪你。”在场的人看到这里,无不眼含泪水。大家都明白,高尚村城中村改造正进行到关键时刻,每天村里的工作很多,国土局抽调8名同志,街道办抽调20名同志,村支两委全体成员都在配合丈量群众宅基。作为支部书记,每天都要紧盯现场,每天进展了多少户,那些户没有丈量,为什么没有丈量,原因是什么,如何做工作使群众进行丈量,他都要非常清楚。一些重点户,他还要亲自做工作。当时村里还忙着研究制定全村改造方案,方案一天不定好,一天没有通过市里批准,他就没有一天能有安下心来。经过艰苦的努力,《高尚村城中村改造方案》已经制订,也经过了上级部门的审批。但是他的妻子却因肺癌病情恶化,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尚世欣不是铁石心肠的人,在妻子去世后,他陷入了深深的自责,妻子病重期间,他知道肺癌这种病的严重程度,明白作为丈夫应该在亲人最关心,最需要安慰的时候出现在亲人身边。但是每每这时候,村里的事情又总是牵绊着他,心中的砝码无形之中又放在了群众这边。他自责自己没有当好一个好丈夫,没有为自己的孩子守护好他们的妈妈。但是他是一个称职的党员,是一个称职的支部书记,因为在群众最需要,工作最需要的时候,他守土有责,尽职尽责,做了一个共产党员该做的事情。

  带头丈量拆迁 加快改造步伐

  城中村改造,关键在拆迁,难点在拆迁。2013年3月,在街道党工委组织高尚村党员干部中牟、新郑、郑州二七区、高新区和惠济区参观学习,高尚村党员干部增强了发展的信心和动力。工作中,切实推行“5+2”、“白+黑”,发扬“拼命三郎”和“愚公移山”精神,高尚村在尚世欣同志的带领下,高尚村制订了“四不拆”政策,即“村干部不先拆,群众不拆;党员不先拆,群众不拆;宣管员不先拆,群众不拆;村干部亲属不先拆,群众不拆”的要求。尚世欣是村里的支部书记,他知道多少人都在看着自己。他二话没说,指挥者铲车,第一铲先拆了自己的房子。然后,自己哥哥,弟弟、姐姐、叔叔的房子也率先进行拆迁。他和他家人的拆迁,在村里影响很大,带动了周围一批人的拆迁。在拆迁宅基的同时,村里的企业、商户也需要拆迁,这里边还涉及自己弟弟的企业—鑫丰耐火材料厂,自己大侄子的烧烤店,自己小侄子的洗车店,自己堂弟的商店。特别是自己弟弟的企业已经经营了30年时间了,弟弟一家人非常不情愿,但是,村里大小几十家门店企业都在看着他们。在尚世欣的劝说下,自己亲属的企业门店全部率先拆迁。之后,村里有企业门店的拆迁户一看尚世欣的亲属全部进行了拆迁,也都不再抱有任何幻想了,全部进行拆迁,加快了整村拆迁的顺利进行。过后,尚世欣的弟弟说:“俺哥当支书,俺家人是一点便宜也占不了。其他群众拆迁时还敢提提条件,俺家人连提都不让提”。

  为了确保拆迁工作顺利推进,尚世欣早出晚归,废寝忘食。从清点附属物到拆迁房屋,他都站在第一线,群众工作难做,问题也多,他都能认真细致、仔细地给每户解释,耐心地说服。2013年,高尚村分两期共拆迁居住宅基403户2289人,老宅基57户,拆迁企业3家,公共建筑物2处,累计拆迁各种建筑物20万平方米,使高尚村成为巩义市第一个整村拆迁的城中村,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

  在拆迁工作完成以后,他又立即投入到城中村改造后续建设过程中,目前,高尚村安置楼修规方案已经政府评审通过,协议出让合同已经签订,桩基施工正在进行,招标、工程立项等各项工程建设手续在办理之中,2014年底,将完成高尚村14万平方米,2.8亿元的投资建设任务,争取年内主体封顶。

  翻开尚世欣的履历表,30年的村两委任职,20多年的党性锻炼,风霜雨雪、拼搏奋斗,它不仅包含着奋斗的艰辛,还包含着成功的喜悦。在他的带领下,高尚村连续多年被市委授予“五好”村党支部,尚世欣本人也连续多年被市委、市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在高尚村村民的眼里,尚世欣永远是看见小孩子上不起学就从自己兜里掏钱的支部书记,看到群众看不起病就为群众垫付医药费的支部书记,看到群众不理解政策,就披星戴月做工作到深夜的支部书记,看到为村长远发展呕心沥血,不辞辛苦,站在城中村改造风口浪尖的支部书记。

  我们坚信,有这样好的带头人,高尚村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城中村改造先进事迹3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城中村改造工作,加快我区城乡一体化进程,政协XX区委员会对我区“城中村”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研。20**年5月下旬至7月,调研组深入到“城中村”以及居民家中,通过现场看点、听取汇报、情况介绍、座谈讨论和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对城中村发展及管理工作产生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对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就如何解决“城中村”管理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探讨研究。现将我区“城中村”的基本概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综合报告如下:

  一、XX区“城中村”的基本概况及改造必要性

  1、基本概况。XX区位于XX市湘江西滨,以湘江主航道为界,划江而治,区属现有86个城中村(含四个镇),农业人口228493人,耕地面积144450.26亩。如不含四镇则我区共有城中村35个,农业人口66190人,耕地面积13796.65亩。XX区的城中村大体有三种类型:一是已成型的城中村,处于城市建成区内部,村集体土地基本被城市建设征用,自身发展没有太多的空间和余地,如银盆岭村、望岳村、茶场村等;二是发育型的城中村,处于城市建成区与城郊的结合部,与城市建成区紧密相连,与城市建设用地相互嵌入,大规模的开发建设正在实施或已完成,如五星村、茶子山村、黄鹤村、青山村等;三是潜在的城中村,处于城市建成区外围,还有较多农用地,基本保留乡村特点,是城乡一体化推进的重点区域,急需进行规划控制和建设引导,如联络村、中塘村和四镇的51个村等。本次调研选取了西湖渔场、茶子山村、银盆岭村、付家洲村、岳华村和望岳村六个较典型的城中村进行了调查。

  2、存在的问题。XX区城中村目前所存在着的问题有如下几类:

  违章搭建多。在城市迅速扩张的过程中,村庄被高楼大厦快速包围,地价、房价、租价也水涨船高、大幅上涨,受房屋租金和拆迁补偿利益驱动,村民见缝插针,私搭乱建,诸如“填平补齐”、“新建扩建”、“接高翻建”等形式多样的违法强建、乱建现象层出不穷,屡禁不止。

  环境卫生差。城中村基本上没有围墙,无法实施封闭式的物业管理。外来租户较多,人员杂乱,环境管理较差,并存在着各种安全隐患。此外,各类设施薄弱,公共绿地与体育等基础设施缺乏。成为城市卫生死角,城中村的农民期望改善居住环境,问卷调查中有57.6%建议安置小区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统一规划,配套设施的同步建设。同时在回答“有关改造方案,你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时,有24.2%的人选择了“新住房的户型及周围环境”。

  管理难度大。“城中村”往往缺乏统一的科学管理和规范化指导。XX市在近几年快速城市化过程中,政府在取得城市发展需要的土地后,基本上将“城中村”事务原封不动留给村委会自己解决。一个城市两种管理制度,城市与“城中村”各执行一套管理制度,“城中村”并没有真正纳人城市统一的管理中。因此,即使现在村委会变居委会后,他们依然执行传统的管理模式,既要负担本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又要维护本村的计划生育、社会福利、社会治安等社会管理职能。在传统的村落组织结构和管理思维下,管理难度很大。

  村民期望高。XX区城中村居民因为有房屋出租等优势,家庭收入比较城市一般家庭而言,并不低。调查发现村民在回答 “您家庭每月的收入”时,12人选择1000元以下,占36.4%;13人选择1000元——2000元,占39.4%;6人选择2000元—5000元,占18.2%;1人选择5000元,占3%;同时据西湖渔场干部反映,该区多数家庭的年收入往往都高过10万。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对于改造的期望较高,并且期待在改造后能够获得比原来更高的收入。此外,对于改造中的各项费用,比如社保,城中村居民通常都希望由政府或开发商买单,而不愿意自己出钱。这也给城中村改造带来较大的难度。

  遗留问题多。从调查情况看城中村普遍存在着原60号令征地拆迁中遗留的规划安置地没有落实问题,安置房建设经费短缺问题,未安置农民数量仍较多的问题,另外村集体资产如何处置,村民改市民后工作出路,社保资金缺口巨大等问题如何解决都困扰和拖累着城中村改造前进的步伐。

  3、改造的必要性。

  城中村改造是城市土地高效利用的要求。城中村的村民建筑常以单家独户为主,占地面积大.建筑密度高,造成了土地占有率高但利用率低的紧张局面。另外,很多城中村占据了城市的优越地带,但在综合开发上却远远落后于周边地带,这是对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在现代城市生活中,人们不但注重生活环境,也很重视人文环境,城中村不仅从外观上看是城市的败笔而且内部社会治安差,人口素质低,普通市民往往不愿与之为邻,导致城中村附近的土地房屋等资产的价值也倍受影响而有所贬值。我国是土地资源稀缺的国家,城市正从粗放的外延式扩张走向内涵式集约发展。改造城中村,盘活效率低下的城中村土地已经成为历史的必然,合理改造城中村将会大大促进城市土地潜力的提高及城市经济的发展。

  城中村改造是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需要。我国正处在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期。城中村的改造不同于旧城改造。宅基地、自留地、祖屋、出租屋以及各种违法建筑,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土地房屋关系。村民、集体、开发商以及全社会的利益交织在一起,错综复杂,所以城中村问题被称为是城市化进程中最大的难题。因而,加快城中村的改造将为城市化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城中村改造是加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城中村村民虽然居住在城市中,但大都没有正式工作,且文化水平不高,生存技能缺乏,多靠出租屋的收入作为经济来源,部分居民整天无所事事。有的变得贪图享乐、不思进取,待原有的拆迁补偿款用完后,将重返贫困,成为新的社会问题。另外,由于他们主要依赖于房屋出租,这样也就造成了城中村屡禁不止的违法建筑问题。同时城中村的出租屋由于散乱、容易成为藏污纳垢之地,与城市的形象格格不入,同时也影响城市精神文明建设。

  城中村改造是减少集体资产消耗的需要。城中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还没有完全纳入城市体系,大部分城中村居民还没有享受到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公共设施维护、村民生活补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项公共福利支出大部分由村集体经济支付,进而使得集体资产不断的被消耗。城中村改造后,集体资产会量化并且以股份制公司的形式经营、壮大,集体资产不断的增值。同时,政府再承担本身应当承担的公共福利支出,使得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压力进一步减少,客观上壮大了集体经济,增加了城中村股民的收入,提高了股民的生活水平。

  城中村改造是构建和谐社会,提升人民幸福感的需要。城中村物质和社会形态存在的问题已经给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城中村与城市其他区域构成强烈反差的区域,成为社会问题的高发区。如果不及时进行改造,城中村有可能成为未来的贫民窟。因此,对城中村的改造有利于实现城市物质形态的现代化,有利于实现城市社会管理的现代化,有利于解决城市治安、卫生和环境等社会问题,有利于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二、XX区“城中村”改造所面临的困难

  1. 政策时效性问题。在城市扩张中,对农村土地的征用往往不是一次性到位,而是分阶段进行、历时数年甚至更长,于是,在同一个村由于不同时期多次征地,导致所实施的政策不一致。有的按5号令,有的按60号令,有的按103号令。政策的变迁是顺应时代的发展和城中村改造的发展而做出的调整,是必要而合理的,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个村在拆迁过程中使用了三种政策标准,使得按5号令拆迁和按60号令拆迁的村民,也期望在这次拆迁中获得103号令的政策待遇。

  2. 安置土地落实问题。总体上来看,目前的城中村改造对象往往是最具有开发价值的土地已经开发完毕,而留下的边角余地开发价值不大,不少村已经出现两安用地都难以落实的情况。如西湖街道根据60号令已拆迁地应补偿的土地是320亩,已经划归街道167亩作为生产安置用地,还有153亩土地没有划归街道;茶子山村政府应划34亩生产用地没有落实;岳华村两安用地应批531亩,已批351亩,尚有179亩没有落实。

  3.资金缺口问题。根据基层干部自身的初步核算,西湖街道社会保障资金需要3.2亿元,滨湖小区改为高层建筑建设资金缺口1.8亿元;茶子山村的拆迁补偿金,政府还拖欠1.2亿元;银盆岭村安置房建设缺口1亿元。其中最突出的是部分城中村因为面积较小,维持现状的开发强度,也难以达到改善城市环境的要求。而要维持这种起码的城市环境标准,不仅开发商无利可图,业主也不易接受。这也使得引进开发商建设的困难加大,而且村民自身的能力有限,如果要彻底改造就需要政府大量投入。

  4.资产量化问题。“村改居”农民全部转为市民后,在这种不明晰的产权制度安排下,原村级集体资产归谁所有,成为广大农民群众最关注的问题。不论集体资产属于集体“成员”还是属于集体“组织”,但将集体资产归属追踪到个人时,集体资产应属于集体组织全体成员所有。但就一个具体的村而言,集体经济组织有多少资产,特别是可计量的经营性资产如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又拥有其中的多少股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不清楚。因此有人形象地描述村民与集体资产的关系是“人人所有,人人没有”,“玻璃箱子,看得见摸不着”。意思是说,虽然集体资产集体所有,但并没有规定集体资产属于哪些具体成员的,各个成员又拥有多少,就好像玻璃箱子里面的金钱,隔着玻璃看得清清楚楚,但就是摸不到。村民一方面担心集体资产被平调流失,多年来辛辛苦苦创造积累的财富一夜“付之东流”,另一个方面又担心今后集体资产的经营效益,怕福利没有保障。在本次调查中就有60.6%的村民关注“拆迁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5.拆迁问题。调查显示,96.9%的村民表示支持城中村改造。但由于“城中村”是在城市总体规划内仍然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农村经营体制的“农村社区”,村民在“城中村”改建中害怕失去已有的既得利益,69.7%和72.7%的村民表示分别对“补偿安置的方式和标准”和“房屋拆迁后的生活来源”存在疑问,因此,对“城中村”改造抱消极态度。由于“城中村”居民文化程度普遍不高,长期生活在相对封闭的村落文化环境中,对社区管理、城市观念、城市生活方式产生一种抵触情绪,阻碍了“城中村”的改造进程。相当部分“城中村”居民只看到“城中村”改造给他们带来租金收入和股份分红减少等短期利益损失,而看不到“城中村”改造给他们带来的长远好处,从而对“城中村”的改造有抵触情绪。一些村民依恋故土、怕变求安的思想和对改革后生活出路问题的诸多忧虑,使村民害怕变化,安于现状,存在对改造的恐惧,抵制甚至对抗情绪,这种思想成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巨大障碍。最重要的是“城中村”的村民害怕政府承诺不兑现。有些村庄就算同意改造,也会担心政府承诺不兑现,经济损失得不到合理的补偿。农民的后顾之忧不除,阻力自然大。因此,“城中村”改造面临着村民的意愿与改造最终目的相悖的困境。

  三、XX区“城中村”改造的对策建议

  鉴于前述提出的“城中村”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建议结合“城中村”的改造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城中村改造的长效机制,稳步扎实推进城中村改造。

  1、建立改造长效机制。随着城市建设范围的不断扩大与发展,应建立健全长效的“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机制,为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建议进一步健全机构,成立“城中村”问题的长期性机构,简化办理全市“城中村”综合改造的规划、用地、拆迁及其建设手续;加强与区、村“城中村”综合改造部门的交流;对区、村“城中村”综合改造部门实施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完善“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长效投入机制,加强对“城中村”综合改造资金的监督管理,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加大对村民转居民后的社会保障投入。

  2、加强城乡统筹规划。城中村改造绝非一时一地之事,而是伴随着城市化过程中所出现的必然产物。因此,城中村改造应当树立长远的目标,在新的城市化过程中,就应当避免出现那种利用价值高的土地开发殆尽,而农民则局促于一小块土的“城中村”死角现象。这些死角现象,归根结底,终究需要政府加大投入才能改造。这次调研给我们的启示是,我区应当加大城乡统筹规划,尽可能实现整村开发,整村改造。这样做,表现上看,初始投入较高,但最终来看,要比留下最后的死角再让政府来买单的做法,其实节约了巨大的资金和人力、物力。这样做,对于各方来说,是一个双赢的结局。总之,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加强城乡统筹规划,用以指导我区未来的城市建设进程,这也是建设大河西先导区的重要方针。

  3、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的权利和义务意识。目前城中村部分村民的心态不是很健康,还不能适应规范化的城市社会管理要求。他们一方面期盼拆迁,一方面期待一夜暴富;得钱可以,出钱不行;小区封闭式管理可以,出物业管理费不行。这种心态对于城中村改造的顺利开展构成严重的障碍。对此,一方面要加强村民的教育,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的权利和义务意识;另一方面,也要求政府不能手软,针对极个别态度恶劣,影响很坏的典型,应当严格依据法律程序处理,避免法外妥协,从而给其他人树立坏榜样。

  (二)多方筹集资金,做好土地文章,力保城中村改造顺利稳步推进

  1、加强市场引导、完善投资机制,促进政府、村集体、开发商等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格局的形成。要本着“宣传引导、注重实效、推向市场”的原则,吸引有资质、有信誉的知名大企业介入“城中村”改造,推动XX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开展。优先鼓励采取市场出让土地的方式来推进城中村改造。这样做的好处在于,相比较村集体自我改造,其资金实力雄厚,规划设计更能够满足城市建设需求,同时也减少政府的负担。鼓励村集体自身筹措资金开发或者与开发商联合开发,最大程度实现城中村改造中的农民利益。公益性拆迁则由政府负担。

  2、做好土地文章,充分发掘村级土地的储备。针对所有60号令承诺的两安用地尚未落实或者虽然划拨但未建设的城中村(西湖街道等),应当按照103号令执行,将两安用地收回,和其他村(岳华村、望岳村等)可开发的土地一起进入市场。通过盘活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变土地利用结构,让村集体经济壮大,让老百姓受益,城中村改造才能顺利进行。

  一是要靠村集体主导。在二元体制下,城中村实际与城市管理相脱节,所以确定城中村改造的主体非常重要。如果由开发商主导城中村的改造,其矛盾会变得非常尖锐,改造工作会变得非常被动。若由村集体充当改造主体,村民的障碍问题可以迎刃而解,村集体代表村民利益,改造之后村民是最大收益者,村民就会有动机参与和出谋划策,有利于改造工作的推进和项目实施的合理化,所以“坐地主体”在城中村改造中有其社会必要。

  二是要靠土地资产经营。在城中村改造中,拆迁安置补偿,改造工程实施都需要资金支撑。实践证明,当前最可行的办法是利用村集体土地发展村集体经济,由政府出台政策,置换土地或变换集体土地为国有土地,用土地和房屋抵押贷款,以土地换资金的方式进行城中村改造,从土地运营中解决村民的社会保障和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资金困惑,又以集体经济的收益解决村民的生存生活问题。

  三是要靠完善政策保障。城中村改造完全依赖政府是不现实的,只能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如土地性质变换、产权确认、拆迁安置、社会保障、审批税费、土地出让等政策,只有政策出台了,改造的主体才会变得多元化,村民的参与热情和市场的投资热情才会与日俱增。

  (三)立足具体情况,稳步开展改造工作

  首先,应尽快起草、制定《XX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办法》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农村集体资产的法律定义。一般包括以下几项内容:(1)法律规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鱼塘、牧场、水面等自然资源,农村的宅基地、自留地;(2)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形成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交通工具、机械设备、农田水利设施以及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3)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积累资金和债权,以及通过公共积累、投资投劳所兴办的集体企业资产;(4)集体经济组织在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联营企业和中外合作、合资企业中按照协议及章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资产;(5)接受国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及个人无偿资助的资产;(6)集体经济组织出资购买的股票、债券、国库券等有价证券;(7)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无形资产及待界定资产;(8)依法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其他资产。

  2、明确集体资产产权量化到个人的基本原则。我们认为,在处理这个问题时应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必须保持农村社会稳定;二是不能赞成农村集体资产流失或分光吃净;三是要照顾到社区绝大多数农民的切身利益;四是应尽量避免不负责任的搁置问题。应当将集体资产产权量化到个人作为一个基本的原则。同时要对股权设置的原则、贡献股的比例与集体股的比例、收益用途以及使用主体等重大问题予以明确。

  3、健全资产经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至今没有比较统一的明确的规范,因此立法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问题最主要的是解决其性质问题。农村集体资产量化到个人为建立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创造了条件。股东代表大会的主要作用是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成员,批准董事会的年度预算、决算方案,以及重大投资决策。董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预算、决算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长应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总经理由董事会聘用,彻底改变村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的政企不分格局。这有利于强化集体资产营运的有效监督,减少集体资产的流失。

  4、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方式。农村集体资产既不同于国有资产,也不同于城镇集体企业的资产。根据它所具有的社区性、广泛性、复杂性等特殊性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必须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社区全体农民参与监督管理与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代行管理相结合进行。因此,为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办法中应特别强调建立健全社区农民的四项监督管理制度:一是民主管理制度,即成员(代表)大会制度,凡涉及集体资产运营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都必须按权属关系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二是民主决策制度。在社区内部建立主要由农民代表组成的集体资产管理机构,作为社区农民参与资产管理的日常决策机构,也是成员(代表)大会的日常机构;三是民主理财制度。在社区全体农民选出成员代表大会基础上,由成员代表选出若干名成员组成民主理财小组;四是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开制度。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明确集体资产的用途,合理设置贡献股的标准,为集体资产寻找最佳的投资途径,形成集体经济发展的新优势,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其次,根据本区各村的实际情况,制定最佳的改造方案。目前,全国各地城中村改造大概有五种模式:政府统征储备模式。即由政府将“城中村”集体土地统一征收为国有土地,对城中村进行拆迁改造,对拆迁户进行妥善安置,腾出土地的收益用于弥补城中村改造支出,如我区西湖渔场可采取该种模式进行城中村改造;市场开发运作模式。即由开发商融资改造,政府主要负责编制控制性规划,对改造项目用地进行“招、拍、挂”;社区自主改造模式。即对经济条件较好,村民比较富裕的村庄(社区)由社区自行或与居民入股联营组建经济实体联营联建,政府进行指导协调,相关部门依法监管;村(企)、村(园)共建模式。即由企业园区出资对村庄进行改造,村庄腾出土地用于企业园区发展,这一模式主要用于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科技园区和生态园区附近的村庄;“土地整理”“村庄治理”“腾村换地”模式。比较适宜于离城镇和交通干线较远的地方。XX区各个城中村应该根据怎样的模式改造,要“因村制宜,在资金筹措多元化、资金利用市场化、基础设施社会化”上找出路。

  最后,抓住机遇,顺应发展,推动本区城中村改造步伐。城中村的改造不仅包括前期的拆迁,还应当包括后期的小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物业管理等方面。现在已经建成的安置小区在XX区数量较大,普遍缺乏物业管理,基础设施薄弱,致使已经“村转居”的村民仍然享受不到城市小区的好处。因此,在城中村公共物品和服务的供给上,政府必须向城中村提供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公共物品,但政府供给不一定必须采取政府直接向居民供给的形式。由于物业管理企业有着与业主“全天侯”接触、沟通、交流的特点,政府可以将大量的事务性的工作通过有偿委托的方式由物业管理公司完成,这样即可以在“不增人增编”的情况下把政府的基层工作做好,减轻基层领导的工作量,还可以使企业取得一定的效益,有利于创造政府、业主和物业公司共赢的局面,实现政府对基层的高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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