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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热爱生命为话题的作文800字

碧瑶分享

  生命是宝贵的也是美好的,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推荐的热爱生命的作文,一起来看下吧。

  神圣的生命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生命的色彩

  微微晓光中,啾啾乌呜中,清晨,何等令人愉悦,披着厚重的毛衣,披着一身愉快心情,开始了每天的例行公的事--清扫街道,妈妈总是在一股欢愉中,做着自己喜爱的事,总能感觉到她那股乐在其中的风采,而我就是在这种热心、温暖的屋檐下长大的孩子。

  家旁,有一大串像棉花糖黏在一起的花儿、草儿,数大便是美的景观,一晃眼便停驻在眼前,畅怀大笑、愉悦欢呼,各种好心情总能呼之欲出;我不像妈妈总能在小事上帮忙,但我热爱世界的方法,是亲近大自然,是享受着一切光景,清柔的和煦的月,刺眼的燃烧的阳:悲伤的哭泣的人,梦幻的诗意的书,曾经,为月击掌过,喝采她的温顺与舒服;有次,为太阳欢呼过,大叫着他的壮烈让我为之振奋,常常,为悲伤的人哭过,两颗深蓝的心,碰撞着寻找安慰,每天,那充满着情绪的书静静的巧巧的驱动我的内心,为它憎恨,为它吶喊。

  我也曾赤手赤脚,挖掘着那湿黏的土,在一场午后雷阵雨过后,你会看见一个开怀的小孩,挥舞着沾着泥巴的小手,雀跃跳着、喊着,而与他嬉笑的是,一群招展的花,伸出一双大而柔的手,一起摆动着,现在想起来,那位挖土的我,真是充溢着热情啊!霎时,我脱开一切,跑向那一片等待我回来的花花草草们。

  我在一片自然大地上,快乐哭闹终被这世界安抚到静,无声似的空气中,弥漫着枫的味道,秋天就这么来了,四季换着,大地气氛,也换着,而,我这热爱自然,热爱世界的我,也随着换着。

  但,那一颗热爱的依赖的享受的心,是从不改变的,妈妈,风花雪月里也能看见你,那份有着帮忙世界的心,这世界,上到处都有吧!一定要更努力,更努力;行动会取代原本的享受的,而在当中,我会做个能热爱也能帮助世界的乖小孩,我持续挖掘掘,那份光采也让周围的美景逊色许多。

  生命是光彩有力的

  在我们的心目中,有许多热爱生命的人。一提到热爱生命的人,我的脑海中就浮现出很多人的名字——海伦 凯勒、贝多芬、张海迪、安妮 莎利文还有杏林子等等都是人们心中热爱生命的楷模。他们的事迹感动了千千万万的人们。在这其中,触动我最深的就是杏林子。

  杏林子12岁是患了类风湿关节炎,全身的关节都不能动弹,不能走,不能跳。遭受了病痛的折磨与苦楚,被命运卡住了喉咙。她的关节全部坏死,在她16岁时,杏林子悟出了一个道理:难道我活着就是让在自己受痛苦,让家人承受负担吗?难道我就是一个废人吗?不,我不能这样下去了,我要用快乐武装自己,与痛苦和平相处,珍惜生命,让生命更有价值。从此以后,杏林子终于战胜了病魔,她靠着仅仅能够活动,能够写字的右手的两根手指夹着笔写下了几百万字,二十本的励志作品。每写一个字,就是一痛,每写一个字,就是一爱。她要把自己的精神让更多人知道,不要让自己的生命白费。最后杏林子的作品风靡了台湾和东南亚,成为了著名的文学作家。

  杏林子之所以走向成功,是因为他是一个有抱负、懂得反思的人。在杏林子得了类风湿关节炎之后的4年里,他一直在不停的问自己:像我这样既没有读过多少书,又瘫痪在床上的残疾人有什么用?我活着有什么用?就是为了拖累家人吗?我难道就要这样一辈子永远做个废人吗?就是因为杏林子懂得反思,在经过了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才使她走上了写作的生涯。不像有些人,一旦遭受磨难,就自暴自弃,变得一事无成,永远沉沦下去。

  在杏林子写作的过程中,她在腿上架一个木板,用两根手指头夹着笔巍巍颤颤地写作。每写一个字就像顶着千斤重,杏林子付出了许多的汗水,取得了辉煌的成就。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顶着残疾的身体,用文字去见证生命的坚韧与美丽,历经二、三十年而不缀,才写成了那么多令人喜爱的作品。杏林子正是凭着乐观的生活态度、顽强的毅力,才创造了奇迹。

  杏林子自己遭受了磨难,但她还要尽全力帮助别人。她用自己的全部力量在台湾创建了一个最大的,最具有影响力的残疾人机构——伊甸园。杏林子的一生中最美好的就是助人,俗话说“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把自己的全部贡献给别人,就会获得别人的帮助。杏林子用助人使自己的生命权释了价值。

  今后我要向杏林子学习他的顽强;学习他的助人为乐……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珍惜生命,是自己活得光彩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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