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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什么有感优秀作文1000字

佩珊分享

  作为学生,在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或几句名言后,会把自己获得的感受、体会以及受到的教育、启迪等写成的文章。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有关读什么有感的半命题作文,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优秀作文:读《家》有感

  现在的我们几乎都是在家中父母的怀抱里长大的,因此,对于家,我们会觉得家是温暖的。可是在巴金先生激流三部曲之一——《家》里面的家却更像是一个虎穴。

  故事发生在民国时期的四川成都的一个封建大家庭里,这是一个地主家庭高公馆。其中,高老太爷是家族中的最高领导人,典型的封建家长制和封建礼制的代表。主人公高觉新是家中的长孙,性格懦弱胆小,对长辈之言都是言听计行。在毕业那天,觉新就因为长辈的安排被迫放弃自己的出国深造的机会,还和深爱的钱家梅表妹分开而和另一位姑娘瑞珏结为夫妻,而梅则嫁给了省城外的赵家。可好景不长,没多久梅姑娘便守了寡,而瑞珏也因太太们以“血光之灾”的理由送到城外待产,结果难产而死。觉慧是家中的老三,因参加了向总督示威游行的队伍曾被软禁家中,所喜欢的丫头鸣凤也因高老太爷的逼迫跳湖而死。相比于觉新和觉慧,觉民则幸运许多。觉民心里爱的是姑娘琴,并且为反抗高老太爷而逃离高公馆,高老太爷临死前终于才答应不再逼迫他。最终,觉新有所觉醒,而觉慧则在觉新的理解下离开了这个家。

  小说中塑造了一个四代同堂的家:既有独裁的高老太爷,封建礼教的维护者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也有以死抗议的丫头鸣凤,善良却不敢反抗的梅姑娘,用情专一的瑞钰等;以及敢于“叛逆”的觉慧、觉民、琴等。这个家并不像是一个纯粹的家,更像是当时的社会。它由两大势力组成:一是以高老太爷和冯乐山为代表的封建势力团体,二是以觉慧、觉民、琴等为代表的新思想流派。而觉新、梅姑娘等就是封建势力下的牺牲品。这些人物在当时社会都有,而巴金的《家》则将这些当时的各类人物集中在一起,可以说《家》就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在《家》中,只有以觉慧、觉民、琴等为代表的新思想流派取得了胜利,而以觉新、梅姑娘等为代表的不抵抗流派则是被封建势力团体所残害。在这个家里,封建团体注定会失败,因为它有着太多的污点;而也只有坚持、勇敢的“反叛者”才能迎来胜利的曙光。

  《家》这个作品中,揭露高老太爷等的冷酷、无情、残忍,批判了封建社会的黑暗腐败,表达了作者的愤怒;也体现觉新、觉民、觉慧等各自的爱情故事的美好纯真,使得作品中弥漫着一种清新的香味;更多更重要的是歌颂追求自由的反叛精神,那人性中的光辉,这是点亮黑暗的至为重要的一点。

  在那个革命的年代里,敢于追求自由的年轻一代和封建的长辈一代展开了艰苦的战斗,胜利终究属于年轻一代,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在这个年代里,《家》中的敢于追求,敢于斗争,敢于开扩的精神仍然是必须的,就让我们为了理想而奋斗吧!

  学生作文:读《平凡的世界》有感

  “谨以此书献给我生活过的土地和岁月”,翻开《平凡的世界》,作者路遥如是说。我想,这句话不仅是作者写这本书的目的,而且是他对所写内容的概括,是的,他要写的就是那些于平凡处表现出不平凡的人格和岁月。

  当我合上这本文学巨着的最后一页时,心中久久不能平静,脑海停留在最后那一幕:孙少平远远的看见,头上包着红纱巾的惠英,胸前飘着红领巾的明明,以及脖项里响着铜铃的小狗,正向他飞奔而来……正是这一幕,让我深深地被作者路遥所震撼。主人公孙少平在这平凡的世界中经历了许多心酸的遭遇后,作者给他安排了这样的一个结局,温馨美好却又无可奈何。由此可见这本《平凡的世界》中有着许多不平凡之处。

  众所周知,《平凡的世界》以其恢宏的气势和史诗般的品格,全景式地表现了改革时代中国城乡的社会生活和人们思想情感的巨大变迁。小说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刻划了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这也是小说的一处不平凡,因为很少有人能有如此多的精力与时间,去完成这样宏伟的巨作。但世上永远不缺乏有着巨大毅力的人,路遥先生便是其中之一。据说他光准备与构思这篇小说就用了三年,期间他不断下乡采风以收集素材,晚上睡觉时还在塑造人物。最后在1988年5月,路遥才用热水敷开痉挛的手,写完了《平凡的世界》的最后一页。这也足以说明成大事者必有大志与大毅力,正是路遥那忘我地投入创作的精神,才造就了《平凡的世界》这样伟大的作品。

  一说起《平凡的世界》,我们可能更多的谈论小说中塑造的那些个性鲜明的角色和他们的爱恨情仇。小说的人物体系极其庞大,不仅有孙田两家的矛盾纷争,还书写了同学、朋友、乡邻之间的复杂感情。在这本小说在,我最欣赏的就是主人公孙少平。书的开头,孙少平是个连“丙”菜都吃不起的穷困的农村学生;书的结尾,孙少平是个身有残疾的普普通通的煤矿工人。从头至尾,孙少平都没有能够脱离所谓的“社会底层”,这也正是作者的目的。孙少平的不平凡之处就在于他能在这平凡而艰辛的世界中,表现出艰毅的品质与不屈的精神,这也是我最为钦佩的地方。

  贾平凹曾说:“路遥是一个优秀的作家与政治家,是一个气势澎湃的人。但他是夸父,倒在干渴的路上,他的文学却像火一样燃出炙人的光焰。”是的,先生虽已逝,但他的文字会一直激励着我们在这平凡的世界中活出不平凡的自我!

  半命题作文: 读《呐喊》有感

  《呐喊》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创作的小说,读过的书中,只有它让人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是其中的一篇文章。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旧社会的真实写照。写出了恐怖的封建压迫,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反对的呐喊!文章中只有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教育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可以有权利拥有纯净的心灵,不被封建的教育而束缚,他很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故乡》也是其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它的美好令人向往。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让人读过后十分的惊讶。

  过去的故乡是一个美好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鲁迅先生童年美好的回忆: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还有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

  然而现在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机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平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读完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鲁迅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共产主义社会,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让中华民族更加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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