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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2022年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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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长沙理工大学录取分数线2021是多少分

长沙理工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1年长沙理工大学各省招生计划


长沙理工大学录取分数线2021是多少分

长沙理工大学2020年普通文理类专业投档录取信息

省份录取批次文史理工综合改革
省控线录取线省控线录取线省控线录取线
北京普通本科批\\\\436528
天津普通本科批\\\\476592
河北本科一批465593415602\\
山西本科一批542548537558\\
内蒙古本科一批520549452511\\
辽宁普通本科批472590359547\\
吉林本科一批543549517526\\
黑龙江本科一批483538455545\\
上海\\\\\400453
江苏本科一批343347347362\\
浙江
安徽本科一批541576515594\\
福建普通本科批465569402570\\
江西本科一批547570535581\\
山东本科批\\\\449579
河南本科一批556586544609\\
湖北本科一批531561521583
湖南国家专项550593507580\\
农技特岗\\507507\\
地方专项550589507575\\
普通文理550592507579\\
中外合作\\507553\\
广东本科批430539410546\\
广西本科一批500535496564\\
海南普通本科批\\\\463590
重庆本科一批536561500512\\
四川本科一批527556529602\\
贵州本科一批548578480550\\
云南本科一批555587535577\\
西藏
陕西本科一批512555451522\\
甘肃本科一批520555458520\\
青海本科一批439498352424\\
宁夏本科一批523560434482\\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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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长沙理工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校名全称“长沙理工大学”,部标代码10536,英文名称Changsh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第三条学校坐落在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有云塘和金盆岭两个校区。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2段960号,邮编410114。学校网址:https://www.csust.edu.cn。

第四条经教育部批准,长沙理工大学由原交通部部属长沙交通学院和原国家电力公司所属长沙电力学院于2003年6月合并组建而成。学校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南省政府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

第五条学校具有本科学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教育培养资格及相应的学位授予权。

第六条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长沙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条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本科批、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新疆协作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中外合作办学、湖南省水利特岗定向计划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有关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

第九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办公室。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审议招生政策和制度,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工作机构,在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学校纪检监察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监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计划编报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少数民族预科班等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制订年度招生事业计划、分专业计划、生源计划。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统一发布。

第十二条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并按规定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平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和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提前向社会公布。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四条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根据生源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在各省(区、市)的提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五条我校提档时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政策性加分和各省政策性加分,但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明确规定相关批次投档考生不适用优惠分的情况下,则考生优惠分不纳入相关分数计算。

第十六条对于符合录取标准的非特殊类型考生,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排队顺序进行录退。根据进档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录取,生源省份没有统一同分排序规则的,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的专业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择优录取。

实行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省(市、区),按生源所在省(市、区)投档规则,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投档时按以下规则排序。对于普通类专业类别,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若生源省市对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投档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我校录取原则录取。

第十七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按生源省份相关规定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按生源省份相关规定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和院校调剂志愿后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学校不限定男女生比例。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不限定外语语种,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内容安排教学。

第十九条特殊类型录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学校制订的具体招生简章执行。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相关成绩须达到生源省招考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应我校艺术招考类型所在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相关要求,我校依据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按特殊类型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教育部批准办学的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和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3个专业。按国家及生源地省级招办关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政策录取,只录取填报有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后不能转专业学习。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三分之一及以上核心课程为英语授课,要求考生英语语种且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满分的70%。

第二十一条少数民族预科班按当年公布的预科招生计划执行。预科生在预科培养期间不分专业;预科学习结束,经考核合格,学校根据预科培养期间学业成绩及表现,结合学生志愿,确定专业,转入本科阶段学习。

第二十二条新高考改革省市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规定以及我校按要求制定的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四条学校按照国家规定,遵循属地原则,根据相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学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由于招生计划先于年度专业收费政策发布,学校招生简章公布的收费为上一年度的标准,新生入学时按新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我校对家庭困难的新生设有“绿色通道”。有关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等新生在入学报到后进行专业复查。如发现不合格或违规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录取学生无正当理由超过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学校本科招生官方网站:http://zs.csust.edu.cn,招生咨询电话:0731-85834715、85217409,联系电话:0731-85256175(兼传真),电子信箱:cslgzb@qq.com,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0731-85258529。学校通过本科招生网和长沙理工大学阳光招生公众号发布招考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

第二十九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制定相应招生政策,另行公布。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长沙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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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沙理工大学各省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层次学制首选再选北京天津河北
020109数字经济本科4历史不限22
020301金融学本科4历史不限22
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4历史不限22
120202市场营销本科4历史不限
120201工商管理本科4历史不限2
120203会计学本科4历史不限222
120206人力资源管理本科4历史不限
030101法学本科4历史不限4
050101汉语言文学本科4历史不限2
050301新闻学本科4历史不限2
050306网络与新媒体本科4历史不限22
050201英语本科4历史不限2
050261翻译本科4历史不限2
020109数字经济本科4物理不限
020301金融学本科4物理不限
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4物理不限
120202市场营销本科4物理不限
120201工商管理本科4物理不限
120203会计学本科4物理不限
120206人力资源管理本科4物理不限2
030101法学本科4物理不限
050201英语本科4物理不限
050261翻译本科4物理不限
0828建筑类本科5物理不限24
120204财务管理本科4物理不限4
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4物理不限3
070102信息与计算科学本科4物理不限2
071202应用统计学本科4物理不限22
0802机械类本科4物理不限6
080301测控技术与仪器本科4物理不限
0805能源动力类本科4物理不限211
0804材料类本科4物理不限23
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4物理不限224
080602智能电网信息工程本科4物理不限3
080801自动化本科4物理不限24
080802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本科4物理不限22
080803机器人工程本科4物理不限2
080701电子信息工程本科4物理不限3
070201物理学本科4物理不限
0807电子信息类本科4物理不限6
080717人工智能本科4物理不限25
080703通信工程本科4物理不限22
0809计算机类本科4物理不限25
080910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科4物理不限22
080102工程力学本科4物理不限22
081001土木工程本科4物理不限210
081005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本科4物理不限22
081008智能建造本科4物理不限2
0811水利类本科4物理不限34
081003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本科4物理不限23
081901船舶与海洋工程本科4物理不限3
081006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本科4物理不限5
081201测绘工程本科4物理不限2
120103工程管理本科4物理不限22
082502环境工程本科4物理化学或生物4
0830生物工程类本科424
0818交通运输类本科4物理化学225
0813化工与制药类本科45
070504地理信息科学本科42
080202H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本科4物理不限223
081001H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本科4物理不限1
080601H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本科4物理不限3
081101水利水电工程本科4物理不限
081102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本科4
130311影视摄影与制作本科4艺文/艺综不限12
1305设计学类本科4艺文/艺综22
130311影视摄影与制作本科4艺理不限
1305设计学类本科4艺理
2021年招生计划955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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