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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争做中国好网民”主题征文比赛启事

芬琪分享

  为引导我市广大网民树立安全上网意识,提高文明上网素养,倡导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活,促进我市网络空间更加清朗,玉林市委宣传部、玉林市教育局联合举办玉林市“争做中国好网民”主题征文比赛。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活动主题

  唱响网上主旋律,争做中国好网民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玉林市委宣传部、玉林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玉林日报社

  三、参赛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校学生、网民群众。

  四、作品要求及投稿方式

  1.作品要求:

  (1)围绕活动主题,阐述自己对“中国好网民”内涵的理解,以及表达如何争做“中国好网民”的观点建议等。倡导积极、健康、向上、文明的网络文化理念,注重思想性和网络传播规律,弘扬网上正能量;

  (2)文章体裁仅限议论文(其他体裁不参评),标题可自拟,字数2000字以内(可配图片),要求文笔流畅,富有真情实感;

  (3)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套改他人作品,若被证实为抄袭(或套改)作品则取消参赛资格。

  2.投稿方式:

  (1)有组稿任务的单位,请按要求将参赛作品打印一式5份,并派人统一送达玉林日报社玉林新闻网办公室。

  (2)自由投稿的作品,请自行登录玉林新闻网“争做中国好网民”主题征文比赛活动专题网页,点击参赛链接,按提示上传作品。

  五、征文时间:

  作品征集:2017年3月13日~4月25日

  组织评审:2017年4月26日~5月14日

  评选结果将刊登在《玉林日报》、玉林新闻网予以公示。

  六、评审奖励:

  本次征文比赛由主承办单位负责组织专家评审,设立奖项如下:

  一等奖8篇,奖金600元/篇;

  二等奖12篇,奖金400元/篇;

  三等奖16篇,奖金200元/篇。

  经审核后的作品全部在玉林新闻网、掌中玉林客户端发布,获奖作品将择优在《玉林日报》刊发。

  七、其他事项

  1.参赛人自留底稿,举办单位不予退稿。

  2.参赛作品如有侵犯他人作品版权和著作权问题,由参赛人自行承担责任,举办单位对此类问题概不负责。

  3.举办单位工作人员及家属不得参加此次活动。

  4.举办单位拥有对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和补充比赛规则的权利,如参赛者对此有异议,可选择退出比赛,并及时通知承办单位。

  5.联系地址:玉林市玉州区民主中路6号玉林日报社;联系电话:0775-282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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