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日记账怎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
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属于账实核对。不过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很多人都不是很懂。今天,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推荐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对账单怎么核对,一起看看。
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方法
1、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位余额核对相符
银行存款的清点采用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的方法,因为它无法进行实地盘点。核对之前,应详细检查本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力求正确与完整,然后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对于双方一致的记录,一般划对号以作标记,无标记的则应查明原因。一般来讲,造成本单位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送来的对账单现有余额不符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本单位或银行记账差错。因为企业的开户银行不止一家,有时可能将收付款串项记录,或者由于会计人员或银行经办人员失误,可能造成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不符。另一种则是出现未达账项。所谓未达账项是指,企业与银行,由于凭证传递的时间差而造成的一方已经登记入账,另一方尚未登记入账的账项。
存在未达账项时,为了证明双方账目是否正确,应通过编制银行存款金额调节表来进行核对,调节表的编制方法,一般是在企业与银行双方的账面余额基础上,各自加上对方已收,本单位未收的款项;减去对方已付而本单位未付的款项。
2、现金日记账账面金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核对相符
平时,现金日记账要日清月结。每天均应结出余额,该余额应该同库存现金实有数相一致。到了月末或者年末以及专门进行财产清查时,也要对现金进行清查盘点。库存现金的清查是通过实地盘点的方法,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再与现金日记账的结存数进行核对,以查明盈亏情况。一般是根据现金日记账的当天余额来清点的,必要时还可采用突出盘点的方法。为明确责任,盘点时,出纳员必须在场,重点清查现金是否短缺,或以白条抵充现金等非法挪用舞弊现象或库存现金有无超过限额等。盘点结束后,根据盘点结果编制“现金盘点报告表”,并由盘点人员与出纳员共同签名盖章。
3、应收、应付款项明细账与应收、应付款项实存数的核对
应收、应付款项的清查,是采取同对方单位核对账目的方法。首先,检查本单位各项应收、应付款账簿记录的正确性和完整性。查明本单位记录正确无误后,再编制对账单,可通过信函寄交对方。对账单可以编制一式两联,一份由对方单位留存,另一份作为回单。对方前段时间如果核对后相符,应在回单上盖章并退回本单位,如果数字不符,应在回单上注明不符情况,或另抄对账单退回,作为进一步核对的依据。在核对过程中如发现未达账项,双方均应采用调节账面余额的方法,核对往来款项是否相符。如果发现记账错误,应立即查明,并按规定予以更正。
4、材料物资及固定资产明细账与其实存数的核对
对于材料物资及固定资产两类资产来讲,因为它们存在着实物形态,因此,可通过实物盘点的方法来确定其实存数量和金额,并可与有关明细账进行核对。
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核对方法
一是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互相核对,做到账证相符。
二是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总账互相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三是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开出的银行存款对账单互相核对,做到账实相符。
前两个方面的核对,与现金日记账的核对基本相同。这里着重介绍企业与银行之间的“账单核对”。
银行开出的“银行存款对账单”是银行对本企业在银行的存款进行序时核算的账簿记录的复制件,所以与“银行存款对账单”进行核对,实际上是与银行进行账簿记录的核对。
理论上讲,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记录与银行开出的“银行存款对账单”无论是发生额,还是期末余额都应该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它们是对同一账号存款的记录。但是,通过核对,我们会发现双方的账目经常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原因有两个,一是有“未达账项”;二是双方账目可能发生记录错误。
无论是“未达账项”,还是双方账目记录有误,都要通过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记录与银行开出的“银行存款对账单”进行逐笔“钩对”才能发现。
具体作法是:企业把“银行存款日记账”中的借方和贷方的每笔记录分别与“银行存款对账单”中的贷方和借方的每笔记录从凭证种类、编号、摘要内容、记账方向和金额等方面进行逐笔核对。经核对相符时,分别在各自有关数额旁边划“√”以作标记。在双方账单中没有划“√”标记的,不是“未达账项”就是双方账目记录的错误。
对于已查出的错账、漏账,有过错的一方应及时加以更正。但是,为了对账方便,银行记录错误可暂由企业出纳在“银行存款对账单”中作假设性更正,事后再与银行联系,由银行更正其账目;对于“未达账项”,则应编制余额调节表加以调节,以便切实查清双方账目是否相符,查明企业银行存款的实有数额。要注意,只是通过编制余额
调节表来调整余额数字,达到查清账目的目的,并不是按照查对到的情况直接记账,账簿记录要依据日后凭证到达后处理。
银行存款日记账填写方法
“日期”栏中填入的应为据以登记账簿的会计凭证上的日期,现金日记账一般依据记账凭证登记,因此,此处日期为编制该记账凭证的日期。不能填写原始凭证上记载的发生或完成该经济业务的日期,也不是实际登记该账簿的日期。
2.凭证编号
“凭证字号”栏中应填入据以登账的会计凭证类型及编号。如,企业采用通用凭证格式,根据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时,填入“记×号”;企业采用专用凭证格式,根据现金收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时,填入“收×号”。
3.摘要
“摘要”栏简要说明入账的经济业务的内容,力求简明扼要。
4.对应科目
“对应科目”栏应填入会计分录中“库存现金”科目的对应科目,用以反映库存现金增减变化的来龙去脉。在填写对应科目时,应注意以下三点:
第一,对应科目只填总账科目,不需填明细科目;
第二,当对应科目有多个时,应填入主要对应科目,如销售产品收到现金,则“库存现金”的对应科目有“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此时可在对应科目栏中填入“主营业务收入”,在借方金额栏中填入取得的现金总额,而不能将一笔现金增加业务拆分成两个对应科目金额填入两行;
第三,当对应科目有多个且不能从科目上划分出主次时,可在对应科目栏中填入其中金额较大的科目,并在其后加上“等”字。如用现金800元购买零星办公用品,其中300元由车间负担,500元由行政管理部门负担,则在现金日记账“对应科目”栏中填入“管理费用等”,在贷方金额栏中填入支付的现金总额800元。
5.借方、贷方
“借方金额”栏、“贷方金额”栏应根据相关凭证中记录的“库存现金”科目的借贷方向及金额记入。
6.余额
“余额”栏应根据“本行余额=上行余额+本行借方-本行贷方”公式计算填入。
正常情况下库存现金不允许出现贷方余额,因此,现金日记账余额栏前未印有借贷方向,其余额方向默认为借方。若在登记现金日记账过程中,由于登账顺序等特殊原因出现了贷方余额,则在余额栏用红字登记,表示贷方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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