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在哪里办理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生育保险在哪里办理,希望你们喜欢!
生育保险办理具体流程
一、流动人口办理生育保险流程:
双方身份证
双方户口本
结婚证
流动人口婚育证或电子婚育证明
一孩和二孩生育登记相关证明
母子保健手册
如夫妻属再婚史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注: 1.一孩的出示:户籍地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现居住地打印的《电子婚育证明》;二孩的要求出示:户籍地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现居住地打印的《电子婚育证明》。
2、户籍地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如《准生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
3.《电子婚育证明》可在户籍地计生部门打印,如现居住地打印《电子婚育证明》的前提是申请人户籍地计生部门已将申请人信息上传国家平台,并在现居地计生部门查询得到才能打印。
4.申请人到现居住地村(居)填写本申请表,由村(居)计生部门提交镇街计生行政部门终审,并根据情况在镇街审核栏填写审核结果,并签名盖章。
二、户籍人口办理生育保险流程:
一孩:双方身份证
双方户口本
结婚证
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母子保健手册
二孩:双方身份证
双方户口本
结婚证
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小孩出生证(第一孩)
母子保健手册
1、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填写申请表,由村(居)计生部门审核加意见并盖章后,本人到镇街计生行政部门终审,并根据情况在镇街审核栏填写审核结果,并签名盖章。
2、根据申报表审核结果,将符合政策对象名单录入“东莞社保城乡一体化管理系统”,并将申报表归档保存。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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