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司如何帮员工办理社保
在广州工作,公司是怎样办理社保的,办理社保的流程是什么。员工购买社保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广州公司如何帮员工办理社保,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广州公司帮员工购买社保
以下为缴费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的程序:
地税登记部门办理社保缴费登记—→银行签订《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所属区主管地税部门核定社保费险种—→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为员工备案—→通过省网系统为员工进行增减员—→网上申报划扣社保费—→社保部门领取社保登记证。
提交以下资料:
1.《缴费单位应缴险种登记表》一式二份;
2.《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原件一式二份。
缴费单位为职工办理参保增减员手续前,须先按规定到劳动部门(就业中心)办理用工备案,缴费单位自行保存经劳动部门盖章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以备核查(本市城镇户籍员工只需办理增员备案),再到地税部门办理增减员登记。劳动用工备案属社保部门管理,有关办理的流程,请您向社保部门咨询了解,电话为(020)12333。
在新入职单位办理增员前,先要确认原来的旧任职单位已经帮此人办理了减员手续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已办理停保手续。缴费单位需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起薪当月办理增员(劳动合同签订月份)。当月应增员的,可在一个月内多次办理,不受是否该缴费单位是否已申报当月社保费的限制。增员后可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保费。
已开通网络申报社保费的缴费单位,办理增减员业务可在网上办税大厅或主管税局前台办理。如在网上进行增员成功的,则无须再前往办税厅重复办理。增员后可在网上进行社保费的申报缴纳。电子办税服务厅具体操作指引可参考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站首页“办税服务 > 资料下载 > 操作手册 > 电子办税服务厅”的指引。
企业(公司)不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是否属于违法
是的。具体举报受理划分如下:
(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现已明确: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不申报、申报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查处。
社会保险举报投诉案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受理。举报投诉人请前往企业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咨询、信访。另我市社保部门咨询热线为(020)12333。
(2)如属于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如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已登记参保的,劳动者投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漏缴规定年限的社会保险费)的问题由地税部门进行处理。
个人可向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涉税案件举报中心反映和沟通,由其判断所述情况是否属于地税部门受理的范围。检举电话“(020)12366-2-4-1”与举报中心联系,或将证据材料(如具体任职受雇合同、工资存折、工资单、工作证件等复印件)寄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涉税案件举报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46号;邮政编码:510620。也可提供证据材料亲自前往举报中心反映社保问题。
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后 30天内,必须依法办理社会保险
登记及申报缴费,办理手续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2、《基本存款帐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如有《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或《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
6、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供《验资报告》及复印件;
7、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已在广州市统筹范围外参保的,请提供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
8、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
9、填写《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一式二份;
10、于办理后的次月10号前到相对应地税部门办理缴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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