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公司发债流程(2)
地方债和城投债的区别
一、“地方债”(全称:地方公债),指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是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它是作为地方政府筹措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而发行的,其收入列入地方政府预算,由地方政府安排调度。2013年12月10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日前印发《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地方债成内地官员政绩考核重要指标,留烂帐离任也究责。地方债券仅仅是地方债务中显性债的一部分。而地方债是一个包含显性负债、隐性负债和地方或有负债的概念。
二、城投债是根据发行主体来界定的,涵盖了大部分企业债和少部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是相对于产业债而言的,主要是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等的投资目的发行的。城投债,又称“准市政债”,是地方投融资平台作为发行主体,公开发行企业债和中期票据,其主业多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项目。从承销商到投资者,参与债券发行环节的人,都将其视为是当地政府发债。伴随“打新债”的浪潮不断升温,企业债日前成为债市最“炙手可热”的投资品种。在当前收益率水平处在历史低位、债市整体尚未脱离盘整状况下,企业债借助其高利率优势,重现公司债鼎盛时期“开盘售罄、一票难求”的火爆发行场面。据万得数据统计,2月份企业债发行只数已经逼近去年10月份的“井喷水平”,并接棒中期票据成为当月新债发行最活跃的品种。中央债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一份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1-11月,全国共发行地方企业债券共计1971.33亿元,这其中绝大部分是被称为“准市政债”的城投债。如此规模,已和2009年国家代发的2000亿元地方公债相当。一些城投债“过 度包装”,加剧了风险。
诚投债的风险
不可回避的是,地方政府在获得大量贷款的同时,负债问题也开始加速显性化。据悉,在这一轮“保增长”中,许多地方政府过度依靠银行资金搞建设,负债规模速度增长,一些地方的债务率远远超过了风险控制警戒范围。有些地方政府甚至借本轮信贷宽松机会极力加大地方融资平台建设,而这些融资平台过度负债现象已非常严重。据报道,东部某个发达地区城建融资平台注册资金不足1亿,但每年贷款建设规模却高达几十亿元,地方政府过度信贷举债的财政风险正快速转化为银行金融风险。
从宏观层面上来看,金融资源的流向不够合理,出现畸形配置,大量信贷涌入基建项目和一些过剩行业。地方政府从事的融资项目多为基建设施,其盈利往往取决于未来地价的攀升情况。这种以未来土地资源收益做溢价的借债融资方式,往往蕴含巨大风险。一旦地价没有如愿“炒起来”,地方政府将面临巨额融资坏账。对银行而言,信贷是放出去了,但这些项目中有些收益不够乐观,未来偿还能力不强,贷款质量风险也日益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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