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儿童医保办理流程(2)
深圳少儿医保申请流程
1.在校大学生
一、在校大学生办理少儿医保所需材料
(一)《深圳市在校大学生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
(二)深圳市公安局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照相点的数码照相回执,并在回执上注明姓名与身份证号;
(三)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该复印件请贴在“登记表”上);
(四)澳台外籍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证件(永久性)和入中国境内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五)缴费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社保分局、各社保站征收窗口。
咨询电话:0755-12333(拨打指南)。
三、在校大学生办理少儿医保申请流程
(一)学校通过市社保局网站中的深圳市大学网上申报系统将所有在册学生信息上传给社保机构;
(二)申请参保的大学生登录:www.szsi.gov.cn 网页中的“学生医保网上申报”中的“深圳市在校大学生网上确认系统”,输入身份证查询本人资料;
(三)参保人向学校提交以上材料,学校审核后递交到社保机构。
四、在校大学生办理少儿医保办理时限
(一)9月20日至10月30日期间完成申报的参保人,11月份统一托收本学年(当年9月份到次年8月份共12个月)的医疗保险费;
(二)10月30日后完成申报的参保人,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含19日)以前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后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的次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的次月。
五、在校大学生办理少儿医保办理状态查询
http://61.144.253.107/szdxswebout/studentConfirm.jsp
2.小学生及幼儿园儿童
一、小学生及幼儿园儿童办理少儿医保所需材料
(一)《深圳市少年儿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
(二)参保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参保人与监护人的关系证明或参保人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市公安局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照相点的数码照相回执,并在回执上注明姓名与证件号且提供复印件;
(四)参保人或监护人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五)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或有效的港澳台外籍人员的有效证件原件(永久性证件)及复印件;
(六)如监护人是军人,必须验有效的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驻深部队的证明;
(七)深圳市计生部门开具的生育证明原件。
二、申请受理机关
学校缴费所属社保机构征收部门。
三、小学生及幼儿园儿童办理少儿医保申请流程
(一)学校通过市社保局网站中的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网上申报系统将所有在册学生信息上传给社保机构;
(二)申请参保的学生或监护人登录:www.szsi.gov.cn 网页中的“学生医保网上申报”中的“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网上申报”中的“一、少儿医疗保险个人网上申报系统”中的“首次参保”,输入身份证查询本人资料,资料不准确的向学校反映,由学校予以更正;资料准确的予以确认参保申请,并打印或填写《深圳市少年儿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没有上网条件的学生家庭可填好《登记表》后到学校办理确认参保申请。
(三)参保人向学校提交以上材料,学校审核后递交到社保机构。
四、小学生及幼儿园儿童办理少儿医保办理时限
(一)9月20日至10月30日期间完成申报的参保人,11月份统一托收本学年(当年9月份到次年8月份共12个月)的医疗保险费;
(二)10月30日后完成申报的参保人,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含19日)以前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后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的次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的次月。
五、小学生及幼儿园儿童办理少儿医保办理状态查询
深圳少儿医保适用范围
深户 未入学入园或在市外定居,未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少年儿童(以下简称少儿)。
非深户
第一类
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或者未入学入园且未满18周岁、或者在市外定居或就读但未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少年儿童;
第二类
外来建设者的孩子,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的非本市户籍,与其父母一起在深圳居住的少年儿童,且其在申请参加少儿医疗保险时其父母任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的;
第三类
本市各类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全日制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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