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及具体流程
生完小孩,需要办理生育保险报销。那么在济南办理生育保险报销的流程是怎样的,办理生育保险报销需要准备哪些相关的资料。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济南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希望你们喜欢!
济南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一)生育报销所需提供材料
1.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2张
2.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一孩证)原件及复印件;二胎提供二胎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费收据原件(包括产前检查的医疗费收据原件);
5.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须在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公章);
6.有生育并发症者,须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汇总;
(二)引、流产
1.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2张、联系电话(印在一张纸上);
2.未生育者须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及女职工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已生育过的女职工不用提供;
3.医疗费收据原件;
4.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
5.病历复印件。(住院引、流产的需复印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
(二)、引、流产后生育险报销所需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18位的社会保障号码);
(3)未生育者须提供生育证原件、复印件(已生育者不用),未领取生育证者,须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及女职工单位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4)医疗费收据原件;
(5)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
(6)病历复印件(住院引、流产的须提供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并加盖医院公章);
(7)女职工建行存折复印件(并注明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三)、计划生育手术后生育险报销所需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18位的社会保障号码);
(3)手术费收据原件;
(4)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
(5)病历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
(6)女职工建行存折复印件(并注明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四)、男职工配偶生育后申领 生育保险待遇所需材料
(1)男职工本人活期建设银行存折复印件,并注明男职工姓名、18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
(2)住院收费专用票据原件及产前检查医疗费收据原件;
(3)男职工及其配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18位身份证号码;
(4)男职工单位介绍信(须注明哪位经办人为哪位男职工办理 生育保险业务,盖公章);
(5)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原件、复印件;
(6)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由医院病案室提供的住院病例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并加盖医院红章);
(8)男职工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无工作证明。
济南生育保险最新政策
一、实施范围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属地管理。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通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职工)均应参加生育保险。
二、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女职工生育时,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1年以上;
(三)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单位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其缴费。
三、生育保险待遇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一)生育津贴。
女职工生育津贴为本人生育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后乘以产假天数(元以下四舍五入)。女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高于生育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的,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计发。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后,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
(二)生育医疗费用。
女职工生育或者引、流产的医疗费,实行定额包干,有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1. 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300元;
2. 顺产或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1600元;
3. 阴式手术产的2000元;
4. 剖宫产的3800元。
(三)生育补助金。
男职工的配偶生育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按照我市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1. 生育前六个月以上无工作单位;
2. 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3. 男职工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1年以上。
(四)其他医疗费用。
因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和因生育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经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据实报销。宫内节育器的报销标准按照我市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执行。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退休后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四、申报审批程序
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对材料齐全,属于经办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需要对生育并发症进行认定的,不超过30个工作日。对审核符合条件的,一次性核发其生育保险待遇;对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生育保险申报办理
申报缴费
1、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2、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保险待遇
1、申报条件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2、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办理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保险待遇
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3-4]
生育津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 X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①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 晚育假增加15天;
④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营养补助
①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②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男性职工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 30 (天)× 10 (天)。
注:生育保险津贴办理时间为: 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医疗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生育保险金
生育保险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津贴: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 按3个月(90天)计发 2、晚育的按3.5个月(105天)计发 3、生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17个月(125天)计发 4、晚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67个月(140天)计发 医疗补助金:以特区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 按2个月计发 2、剖腹产或多胞胎的按4个月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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