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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招标流程细节

嘉敏分享

  招标采购是政府采购最通用的方法之一。关于采购招标有哪些具体的流程细节。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采购招标流程细节,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采购招标流程细节

  公开(邀请)招标采购方式:

  1、主持人致主持词:宣布开标会开始,介绍采购项目内容及投标人名称。宣布本次招标活动的主持人、监标人、唱标人、记录人、联络人等工作人员名单。

  2、宣读大会《会场纪律》。

  3、查验投标单位与会代表资格:公证员(监标人、工作人员)查验投标单位与会代表资格身份证明。

  4、查验保证金交纳情况。请公证员(监标人、工作人员)查验。

  5、宣布各标书送达时间,查验标书密封情况:请公证员(供应商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布检验结果。

  6、公开启封投标文件:请公证员(监标人、工作人员)启封标书,并做好记录。同时要求各投标人对开标情况如有疑问,请当场提出。

  7、转入评审阶段:宣布进入评标阶段,请投标人在指定场所等候,等待评标小组通知对有关事宜进行澄清,所有联络工作请与本次招标活动的联络人联系。

  8、宣读《评标专家须知》并介绍评委会成员:主持人宣读《评标专家须知》,介绍出席评标会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征询评委会成员回避主张。

  9、推选评委会组长:请评委会成员推选评委会组长。

  10、讨论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指未进行事前论证的项目):由采购人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并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介绍。

  11、评定技术标及商务标。

  12、公开启封价格标投标文件:公开唱标,请各投标人确认投标报价。

  13、决标:评委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投标人的投标情况进行评审,由评委会组长根据评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委员会成员确认、签字。

  14、宣布评标结果:主持人在开标会场宣读评标结果及供应商质疑权利。

  15、公证员致公正词:请公证处公证员致公证词。

  16、开标、评标活动结束:感谢大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招标工作,感谢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1、主持人致主持词:宣布竞争性谈判采购会开始,介绍采购项目内容及谈判供应商名称。宣布本次采购活动的主持人、监标人、唱标人、记录人、联络人等工作人员名单。

  2、宣读大会《会场纪律》。

  3、查验谈判供应商与会代表资格:公证处(监标人、工作人员)查验谈判供应商与会代表资格身份证明。

  4、查验保证金交纳情况。请公证员(监标人、工作人员)查验。

  5、宣布各谈判文件送达时间,查验谈判文件密封情况:请谈判供应商代表检查谈判文件密封情况,并公布检验结果。

  6、公开启封谈判文件:请公证员(监标人、工作人员)启封判标文件,并做好记录。同时要求各谈判供应商对启封情况如有疑问,请当场提出。

  7、介绍谈判小组成员并推选谈判小组组长:主持人宣读《专家须知》,主持人逐个介绍谈判小组成员,询问是否存在回避问题,并由谈判小组成员推荐一名组长作为主谈人。

  8、谈判供应商资格评审:请谈判供应商在指定场所等候,等待谈判小组通知对有关事宜进行澄清,所有联络工作请与本次招标活动的联络人联系。

  9、确定谈判顺序:由工作人员准备号牌让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抽取,以确定谈判顺序,并予以公布。

  10、谈判小组与供应商逐一谈判:按抽签确定好的顺序,谈判小组与供应商代表逐一进行谈判。

  11、最终报价:由各谈判供应商代表在事前准备好的报价表上填写最终报价交谈判小组。

  12、评审谈判结果: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及谈判文件中的评审要求进行评审,并推荐或确定成交候选人。

  13、宣布谈判结果:主持人宣读谈判结果及供应商质疑权利。

  14、谈判采购活动结束。感谢大家参与本次政府谈判采购工作,感谢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采购活动结束:

  询价采购方式:

  1、主持人致主持词:宣布询价采购会开始,介绍采购项目内容及询价供应商名称。宣布本次采购活动的主持人、监标人、唱标人、记录人、联络人等工作人员名单。

  2、宣读大会《会场纪律》。

  3、查验询价供应商与会代表资格:公证处(监标人、工作人员)查验询价供应商与会代表资格身份证明。

  4、查验保证金交纳情况。请公证员(监标人、工作人员)查验。

  5、宣布各报价文件送达时间,查验询价文件密封情况:请询价供应商代表检查报价文件密封情况,并公布检验结果。

  6、公开启封询价采购文件:请公证员(监标人、工作人员)启封报价文件,并做好记录。同时要求各询价供应商对启封情况如有疑问,请当场提出。

  7、询价供应商资格评审:请询价供应商在指定场所等候,等待询价采购小组通知对有关事宜进行澄清,所有联络工作请与本次招标活动的联络人联系。

  8、唱标:请工作人员当场拆开报价书,公开唱标,并做好记录。同时要求各投标人对开标情况如有疑问,请当场提出。唱标记录表(含各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有关内容)由报价人、唱标人、记录人、询价小组确认签字。

  9、宣布询价结果: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当场宣布结果。

  10、询价采购活动结束:感谢大家参与本次政府询价采购工作,感谢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1、投标人身份确认

  招标人和工作人员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参与开标的人员进行身份确认。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公司总经理、专职交易员须出示法人卡和交易员卡,项目经理出示本人身份证,符合要求方可进场参与开标。投标人代表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前到达开标会地点并签到,无故缺席、迟到或不佩戴法人卡、交易员卡的视为放弃。

  2、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缴纳招标文件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3、主持人(招标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4、采招监管办监督人员宣布投标人身份确认情况、投标须知及会场纪律:

  (1)、投标人进入会场按指定位置依牌入座

  (2)、遵守开标纪律,不得大声喧哗,禁止吸烟,自觉爱护公共财物及设施

  (3)、各投标单位之间不得交头接耳,交流信息

  (4)、按秩序递交投标书,不得前拥后挤

  (5)、自觉服从会场工作人员的指挥

  (6)、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后,投标人方可退场

  (7)、如违反投标须知及会场纪律的投标人,按扰乱投标秩序论处,将列入不良行为和黑名单。

  5、主持人介绍该工程的评标办法及工期、质量等要求。并询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无异议,有异议当场解释,确认无异议后开始开标。

  6、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投标书(时间5分钟)

  7、投标人依序递交投标书

  8、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开标、唱标及记录,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委托的公司总经理先对唱标内容予以口头确认。

  9、确定中标候选人

  按评标办法抽取让利标底,并计算确定中标候选人。

  10、开标结果确认签字

  开标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公司总经理、招标人、唱标人、记录人及监督人均应在开标记录单上签字确认。

  11、公示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应按规定将中标候选单位公示2天,并按要求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12、发放中标通知书

  公示无异议,发放中标通知书。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采购管理工作,保证物资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和费用,增加物资采购的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具备招标条件的、公司实际需要的工程材料、机电设备、生产物资、办公用品等物资采购。

  1、专项物资一次性订货超过50万元的,实行专项招标。

  2、同类型或单品种物资半年用量采购值超过30万元的采取半年招标一次。 3、机械设备价值5万元以上、办公用品一次性采购2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标。 4、其它需要实施招标采购的物资。

  第三章 招标采购原则

  第三条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 竞争原则。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有三家及三家以上有实力、信誉和服务良好的供应商。

  第五条 遵循同质低价、同价质优的选择标准。

  第六条 遵循及时、适用、合理、节约原则。由各物资需求部门,提供物资采购计划,提供拟采购物资的具体明细和质量技术要求、供货时间等。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七条 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由采购部及集团招标委员会联合组织实施。

  第八条 在实施招标前,由招标组织部门根据各部门提供计划、要求,拟草有关招标文件,其计划、方案上报公司领导,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 采购部门负责采集供应商信息资源,相关部门也可提供供应商信息资源,以形成竞价机制,确保招标工作的实施。

  第十条 供应商信息资源必须认真筛选,拟选参与竞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一定生产规模,质保体系完善,招标人认同的厂家。对多次参加投标,报价持续偏高的厂家,逐步由新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取代参与投标竞价。

  第十一条 组建物资采购评标小组,由公司相关领导、财务负责人及所需物资部门的负责人参与评标工作。

  第五章 招标采购形式

  第十一条 物资招标采购可根据所需物资的品种、数量、使用时间、资金保证等情况,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形式。

  第十二条 不具备前二种形式招标的,需报请公司董事会或相关使用部门的主管副总批准,可实施商务洽谈。

  第十三条 商务洽谈采购,必须实行多方询价,填写询价对比过程、结果及拟订供应商,以书面材料形式,报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第六章 招标采购的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 招标准备工作

  1、采购部门根据物资需求部门计划并依据本制度,确定是否需要招标采购,凡在招标采购范围的,由采购部向集团招标委员会提出招标采购申请。

  2、采购部联合招标委员会制定招标实施计划,明确招标采购的具体形式。 3、招标委员会联合采购部编制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及拟定评标办法,相关物资需求部门参与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的编制。

  第十四条: 招标实施工作

  1、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形式采购。

  1)由采购部发布招标公告,对有意前来投标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拟定投标人。

  2)对拟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进行资格预审,按物资采购程序对其进行前期调研、评价,评价合格的供应商才具有投标资格,以书面形式(邮寄或传真)邀请其投标。

  3)向接受邀请的单位发放标书(或招标说明)并负责答疑。

  4)接受并筛选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开标。

  5)按拟定的评标办法,筛选合格的投标书。

  6)按评标办法中的定标方式定标,或与经评标合格的投标单位协商、谈判、确定中标供货单位。

  2、采用商务洽谈形式采购

  1)对供应商按物资采购程序进行前期调研评价,进行资格预审,确定合格供应商,以邀请函的形式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洽谈。

  2)按拟定的评标标准结合所需物资质量供货期、付款等要求,从最低的报价依次进行评估、分析,按照统一标准,择优前三名合格供应商进行答疑,通过供需双方进一步磋商,最终确定中标供货单位。

  第十五条:合同前评审

  1、为避免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方了解不够细致和签约时对合同条款研究不够透彻等造成的风险,由采购部会同财务部门进行签约前的合同评审。

  2、根据评审结果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应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方(根据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中约定的方式通知)。

  第十六条:合同的签约。合同评审通过后,须严格执行合同审批程序,最后由企业法人代表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中标单位签订物资购销合同,必要时可申请公证。

  第七章 资料、样品存档及验收

  第十七条:对物资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记录资料由采购部门建档案保存。同时,对中标单位投标时提供的样品要做好妥善保管,以便为今后解决一些可能发生的问题提供依据。同时,供货验收过程中要检查所供产品与样品的符合性,要周期性进行抽查。

  第八章 监察与处罚

  第十八条 为保证招标采购取得预期目标,审计监察部门应在招标前及招标过程中加强监督,避免造成损失的事后监督。对于招标采购过程中人为设置障碍的相关部门及人员,将责令其改正或建议调离其工作岗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负责招标部门必须认真执行本办法,不得走过场或作虚假记录,搞明招暗定,违者从重处罚。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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