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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员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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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资员负责办理人员工资及津贴发放程序。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劳资员工作流程,希望对您有帮助。

  劳资员工作流程如下

  一、办理工资基本程序(机械楼105室办理)

  (一)新增人员办理工资基本程序

  1、收集新聘用人员基本情况

  2、审查相关证件原件、提交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各一份)

  3、根据学院岗位聘任程序(详细程序见XX页)办理岗位聘任后确定工资

  4、报相关部门审核

  5、报院领导审批

  6、通过后报送资产财务处发放工资

  (二)转正人员办理工资基本程序

  1、已办理完转正基本程序的转正人员,填写《职工转正调资申请表》

  2、报相关部门审核

  3、报院领导审批

  4、通过后送资产财务处在下月工资中调整

  5、每月10日前受理此项业务

  (三)变动人员办理工资调整基本程序

  1、填写《工资调整申请表》

  2、报相关部门审核

  3、报院领导审批

  4、通过后送资产财务处在下月工资中调整

  5、每月10日前受理此项业务

  (四)晋升工资办理基本程序(包括A,B)

  A.提前或越级晋升工资工作基本程序(根据考核结果或重大贡献业绩提前晋升工资)

  1、填写《提前或越级晋升工资申请表》

  2、人事处审核

  3、提交院务会通过

  4、通过后送资产财务处调整工资

  B.正常晋升工资办理基本程序

  1、填写《晋升工资申请表》

  2、人事处审核

  3、报院领导审批

  4、送资产财务处调整工资

  二、各类津贴、安家费等发放工作基本程序

  1、根据具体情况分类别造表,其中安家费在每学期末统一造表发放;

  2、报院领导审批;

  3、通过后造表送资产财务处发放。

  三、住房补贴的办理程序

  (一)一次性购房补贴的办理程序

  1、审查相关证件原件,提交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审查并提交的证件有: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结婚证、房产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等);

  2、填写《住房优惠政策申请表》;

  3、人事处、资产财务处审核;

  4、报院领导审批;

  5、审批通过后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6、送资产财务处发放补贴。

  (二)日常租房补贴的办理程序

  1、审查相关证件原件,提交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等);

  2、填写《住房优惠政策申请表》;

  3、人事处、资产财务处审核;

  4、报院领导审批;

  5、送资产财务处发放补贴。

  四、办理岗位聘任的基本程序

  1、携带本人学位证、毕业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南区机械楼105办公室进行证件审核;

  2、初次聘岗人员填写《岗位聘任申请表》;由于学历、学位、职称、职务发生变动的已聘岗人员填写《岗位聘任变更申请表》;

  3、人事处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核;

  4、审核通过后,报学院“岗位聘任领导小组”审批;

  5、审批通过后,在指定时间下文聘任。

  五、办理社会保险基本程序

  (一)新增参保

  [所需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转军人需提供《复转军人退役证》(原件)

  2、一寸免冠彩照(红底或蓝底,打印的数码照无效)一张

  3、工本费20元

  4、每月10日前受理此项业务

  [办理程序]

  1、人事处将以上资料在当月报市社会保险局审核;

  2、经审合格的,市社会保险局为其办理新增手续,并逐一编制社会保障号,为职工确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建立个人帐户;

  3、市社会保险局留一份经审合格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增减变化汇总表》,并返回一份给用人单位;

  4、所有新增保险,在当月启办时已缴纳,但因市社保局原因,三个月以后方能在工资单扣款事项体现。

  (二)转入续保(此项业务需由个人到市社保局办理)

  [所需资料]

  1、转出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一式四份)

  2、转出地社会保险机构确认的个人帐户历年缴费明细资料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办理程序]

  1、到学院人事处办理单位转入手续;

  2、到市社保局财务科确认到帐后(南昌市子固路,社保局四楼),再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报市社会保险局财务科审核;

  3、经审查合格的,至市社保局一楼办事大厅业务三科办理转入手续,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及个人帐户历年档案资料情况,录入个人帐户信息。重新确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续建个人帐户。

  (三)停保转入(此项业务新增业务到院人事处办理,转入业务由个人到市社保局办理)

  [所需资料]

  1、转出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一式四份)

  2、转出地社会保险机构确认的个人帐户历年缴费明细资料

  3、身份证复印件。复转军人需提供《复转军人退役证》(原件)

  4、一寸免冠彩照(红底或蓝底打印的数码照无效)一张

  5、工本费20元

  6、每月10日前受理此项业务

  [办理程序]

  1、到学院人事处办理新增保险建立个人帐户;

  2、到市社保局财务科确认历年缴费基金到帐后(南昌市子固路,社保局四楼),再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报市社会保险局财务科审核;

  3、经审查合格的,至市社保局一楼办事大厅业务三科办理新个人帐户与原个人帐户合并手续,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及个人帐户历年档案资料情况,录入个人帐户信息。办理合并个人帐户手续。

  (四)停保转出

  [所需资料]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一式四份)

  2、市社保个人帐户历年缴费明细资料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增减变化汇总表》(一式二份)

  4、每月10日前受理此项业务

  [办理程序]

  1、以上资料交院人事处备案

  2、院人事处将所需资料报市社会保险局审核

  3、经审查合格的,市社会保险局为其办理转出手续

  4、市社会保险局按规定终止该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五)社保卡补办手续

  A.因社保局原因,社保卡信息出现错误

  [所需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复转军人需提供《复转军人退役证》(原件)

  2、一寸免冠彩照(红底或蓝底打印的数码照无效)一张

  3、工本费20元

  4、每月10日前受理此项业务

  [办理程序]

  1、到院人事处办理制卡手续

  2、到市社保局制卡部保理制卡手续

  B.因个人原因,社保卡丢失

  [所需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转军人需提供《复转军人退役证》(原件)

  2、一寸免冠彩照(红底或蓝底打印的数码照无效)一张

  3、工本费40元

  4、每月10日前受理此项业务

  [办理程序]

  1、到院人事处办理制卡手续

  2、到市社保局制卡部保理制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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