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哪些
员工在医疗期内,企业需按照标准向员工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推荐给大家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供大家参考。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1998年我国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后又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目前没有医疗保障制度安排的主要是城镇非从业居民。为实现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国务院决定,从今年起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统筹规划,规范引导,稳步推进。
目标和原则
(一)试点目标。2007年在有条件的省份选择2至3个城市启动试点,2008年扩大试点,争取2009年试点城市达到80%以上,201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逐步覆盖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要通过试点,探索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体系,形成合理的筹资机制、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规范的运行机制,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二)试点原则。试点工作要坚持低水平起步,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重点保障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大病医疗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坚持自愿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责任,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坚持统筹协调,做好各类医疗保障制度之间基本政策、标准和管理措施等的衔接。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介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2016年1月《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发布。《意见》指出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优点
一是参保人患病特别是患大病时,一定程度地减轻经济负担。
二是参保人身体健康时,缴交的保险费可以用来济助其他参保病人,从而体现出“一人有病万家帮”的互助共济精神。
三是解除参保人的后顾之忧。为鼓励城镇居民参加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按其参保时间划分,设定不同的医疗待遇起付期,办法实施六个月内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三个月,未成年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六个月后参保者(含未成年居民,下同),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一年;一年后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延长至二年;低保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好处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乡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一、参保好处
(一)财政给予参保补助。政府将城乡居民医疗缴费补助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为参保人员提供持续保障。2017年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人均420元,个人缴费150元/人。
(二)化解大病风险。目前导致部分城乡居民因病致贫的主要原因是大病风险,通过城乡居医保制度的调剂功能可以有效的化解这种风险。
(三)缴费金额少,参保门槛低,参保手续简便。参保人员每年仅需缴纳较少的城居医保费用(2017年缴费标准为150元每人)便可为本年度的健康投资;参保门槛低,凡属我镇城乡居民、我镇常住居民均可参保;参保手续简便,参保人员持上年度参保凭证或本人户口本到户口所在所在村、居委会便能即时办理。
二、待遇享受标准
(一)城乡居民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本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便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各项待遇,并且国家建立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从2017年1月1日起在一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调至90%、80%、60%,省内市外定点医疗机构55%,省级及省外医院45%;在一个结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一级医院起付线由下调至100元,二级医院起付线下调至4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
(二)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参保女居民,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顺产500元,难产800元,剖腹产1500元。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没人在住院医疗政策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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