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新规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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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流程
本流程包括广东省居住证的受理、审核、制证、分发、功能加载、发放等环节。
受理
流动人口应到其居住地所在的派出所或社区(村)警务区办理广东省居住证。
需提交的材料
填写好《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办证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办证人在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后取得的照相回执;
办理有效期为6个月至3年居住证的,需提供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为便于居住证功能批量加载,单位统一办理的,应同时填写好固定格式的《广东省居住证服务功能批量加载申请表》,个人办理的,由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填写,一定时间内的办证人形成一份批量加载申请表。申请表只需提供电子文档。
办理步骤
审核材料。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审核办证人提交的材料,对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同时将集体办理单位上交的《广东省居住证服务功能批量加载申请表》电子文档复制保存,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
办证人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将办证人提供的资料录入信息系统,提取相片,录入有效期限,在系统中进行居住证受理。个人办理的,工作人员还应根据其上交的《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有关内容填写好《广东省居住证服务功能批量加载申请表》电子文档,予以保存。
判断是否需收取工本费。根据系统受理时的提示,确认办证人是否首次办证。首次办证的免费,非首次办证的按规定收取证件工本费,并打印缴费通知单。
打印受理回执交给办证人。
审核
审核由受理窗口工作人员负责,采取信息系统受理信息与文字材料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办证人所提交的材料对已录入信息系统的信息逐条审核。
制证
分局或派出所制证室按一定条件提取各受理单位已审核的办理居住证数据,发送到制证机进行制证,对制好的居住证视读信息和机读信息进行检查,发现有问题的重新制证。
分发
分局或派出所制证室按照提交制证单位进行分选包装,在信息系统中按接收单位打印分发清单,清点核对无误后,将成品证件下发给下属单位,并将已经分发的居住证信息在信息系统中注明。
功能加载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在居住证发放给流动人口之前,预先对居住证进行批量加载。步骤如下:
数据导入。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将单位上交或自行制作的《广东省居住证服务功能批量加载申请表》电子文档表格复制至U盘保存(U盘只能存放该批次的申请表)。将U盘插入居住证服务功能自助加载机上的外接接口,执行数据导入,导入过程中不可拨出U盘。
说明:导入程序会自动对数据进行校验,并将导入失败的原因在该条记录的导入状态栏加以标记。通过数据校验的办证人会在填写的短信发送日期(空白为当日)接收到由市推居办发送的是否绑定手机号码的验证短信,办证人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回复,回复本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数表示确认绑定手机号码。
批量加载。完成数据导入24小时后,居住证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将只存放有该批次申请表的U盘插入自助式加载机,使用批量加载功能,逐张插入居住证进行功能加载,并打印功能加载回执。
说明:在指定时间内回复确认绑定手机号码短信的,加载基础服务功能和中国移动手机关联标识服务功能,在指定时间内未回复短信或没有手机号码的,只加载基础服务功能。因数据校验不通过造成加载失败的居住证,加载程序会自动在该条记录的加载状态栏加以标记。
对于已发放给流动人口的居住证加载服务功能的,可以工厂、企业为单位统一收集居住证,参照上述模式进行批量加载,也可指导持证人到居住证受理点,在广东省居住证服务功能自助加载机上按提示进行加载。
发放
居住证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将制作完成并已加载服务功能的居住证和功能加载回执发放给流动人口,收回居住证受理回执,在信息系统中加注已领取信息。同时应将功能加载回执所列注意事项口头告知办证人。
项目变更、更正
居住地址变更。持证人填写《广东省居住证补(换)领、延期及项目变更申请表》,工作人员根据其申请变更项目登陆信息系统对居住地址进行变更操作,同时使用专用设备对持证人所持居住证芯片和居住地址栏进行擦写,变更为现居住地址,其居住证无需更换。
主项信息变更。变更持证人姓名、性别、民族、户籍地址、身份证号码、持证人相片的,持证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照上述受理、审核、制证、分发和发放的程序办理。
非主项信息变更。变更除主项信息以外的其它信息的,持证人填写《广东省居住证补(换)领、延期及项目变更申请表》,工作人员根据其申请变更项目核对相关材料后直接在信息系统中进行信息的变更、更正。
居住地址和非主项信息变更当场办理。
延期
延期6个月以下的,持证人填写《广东省居住证补(换)领、延期及项目变更申请表》,工作人员根据其申请延期时长并核对相关材料后,登陆信息系统对有效期限进行变更操作,同时使用专用设备对持证人所持居住证芯片和居住地址栏进行擦写,更新有效期限,其居住证无需更换。
延期7个月至3年的,持证人填写《广东省居住证补(换)领、延期及项目变更申请表》,工作人员根据其申请延期时长审核下列材料:(1)以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劳动就业登记管理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以经商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其补充材料或者依据现有材料确定延长的期限。
延期6个月以下的,当场办理;延期7个月至3年的,最长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注销
居住证遗失或者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按照补领、换领的程序办理。
逾期未领取的,定期集中销毁。
证件制作过程中因操作失误,制成错证、坏证的,重新为办证人制证并不得收取费用。废证定期集中销毁。
补领、换领
办证人填写《广东省居住证补(换)领、延期及项目变更申请表》,按照上述受理、审核、制证、分发和发放的流程办理。
广东居住证不再设有效期
从2010年1月1日起,广东省用居住证取代暂住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
每年均须签注一次
据广东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指出,广东省是全国流动人口最多的省份,目前有流动人口4369万,其中约950万居住期在半年以下,很容易再次流动甚至回流原籍。按照上位法规定,居住登记满半年发放居住证,可以避免居住证浪费,减轻公共服务供给负担和财政压力。因此,2009年《条例》的部分条款规定已不适应当前广东省流动人口状况、特点和服务管理需要,亟需修订完善。
《条例》明确,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规定申领居住证。
同时,《条例》还重新设定了居住证的功能定位,将原规定的“广东省居住证是流动人口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通用的居住证明”扩充到既是居住证明,也是作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重新设定了有关居住证期限及签注的条款,居住证不再设有效期,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每年签注一次,并应当在居住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重新设定了有关居住证持有人权益的条款内容,增加了居住证持证人享有义务教育、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等公共服务和便利。
持证可享更多服务
有关居住证持有人权益的条款内容主要体现在: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相关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义务教育、就业、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及申请授予职业资格等便利。
据了解,2010年1月1日起,广东省实行居住证“一证通”制度,证件采用IC卡芯片技术和表面可擦写技术,证件表面居住地址和有效期限可反复擦写,流动人口在广东省首次领取居住证后,流动到其他地市或证件到期后无需重新换领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只需重新擦写居住地址和有效期限信息,真正实现全省一证通用。
○前提条件有哪些?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居住地住址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应当发给相应的登记凭证。流动人口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规定申领居住证。
○要提交什么材料?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办理是否要收费?
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首次领取居住证和办理居住证签注手续,办理单位不得收取费用。补领、换领居住证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证件工本费。未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居住证时不得附加其他收费。
○多久才可以拿证?
流动人口按照规定申领或者补领、换领居住证,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发放。
○改住址要登记吗?
流动人口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居住地住址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申报居住变更登记。居住证持有人申报居住地住址变更登记的,无需换领新证。
○有什么注意事项?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符合条件可落户?
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现居住地。居住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放宽落户条件,具体办法由居住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
○旧居住证仍有效?
本条例修订前已发放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什么人不可申领?
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以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不申领有责任吗?
流动人口未按照《条例》相关规定申报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给予警告。
广东居住证的8大功能
在广州,有个居住证是很重要的,凭居住证可享受积分入户、子女入学、医疗保障、就业培训、公租房申请等等公共服务。
1、申请港澳通行证,不用回老家
只要你有居住证,并在广州交了连续一年以上的养老保险,就可以在广州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包括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证件失效重新申请以及证件加注),不用再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啦!
2、可在广州补办、更换身份证
外地户籍的朋友,如果身份证丢了或者即将过期,想要在广州补办、换领,那就必须要有居住证!没有这个证,你还得回老家办理...
3、有了居住证,能报名考驾照
户籍所在地不在广州的朋友,凭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即可在广州报名考驾照!想考驾照再也不用广州、老家两头跑啦!
4、年限够了,就能申请广州户口
如果你有一张居住证,也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保满七年、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符合计生政策、依法纳税并无犯罪记录的,就可申请广州常住户口。
5、可以申请公租房
广州今年推出便利公租房,租给在广州打拼的80、90后,但是申请的所需材料之一,就是广东省居住证。没有这个证,公租房也申请不了。
6、可以申请广州车牌号
广州从2012年开始限牌,申请广州车牌的条件包括“在穗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本市连续两年以上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也就是说,非广州市户籍的朋友,要申请广州车牌,必须持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哦!
7、外地孩子可以跟随父母在广州上学
教育部近日发布关于印发《教育部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强调要促进入学机会公平,制订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就学政策。
所以,居住证也将成为随迁子女入学的重要依据。
8、能够申请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在广州,困难群众医疗年度救助限额已经从33万增加到35万,在广州工作的外来人员想要申请,就必须持有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
再加上条例新增的35项福利,没有办理居住证就等于错过了几百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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