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含答案(2)
海南省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含答案(二)
1、下列情形中,属于法律制裁的一项是( )。
A、某企业职工王某侵占单位资金,被单位开除
B、林某因骑车不慎,撞上他人,被法庭判决赔偿300元
C、常某因违约被仲裁机构认定赔偿对方当事人损失10万元
D、钟某因生活作风问题被开除党籍
2、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方式是( )。
A、排除危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
B、排除危害,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
C、具结悔过,赔偿损失,恢复原状
D、排除危害,赔礼道歉,恢复原状
3、法律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的根本区别在于( )。
A、合法性 B、物质制约性 C、意志性 D、强制性
4、就权力本身来看它( )脱离义务而存在。
A、可以 B、应该 C、必须 D、不可能
5、某甲到一家私营公司上班已3个多月了,公司人事部门只是发了张聘书给他,却一直不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他听说不签劳动合同是要支付双倍工资的,但单位说,聘书与劳动合同是一回事。对此,正确的说法是( )。
A、公司的说法是不正确的,不能以聘书来代替劳动合同
B、公司的说法是正确的,能以聘书来代替劳动合同
C、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D、聘书需要职工本人签字盖章
6、2013年1月8日,房地产商潘石屹在其微博上称“恭喜麦克维尔,中标价仅1870万元”。老潘提前泄露上市公司中标信息并非一次。2012年10月23日,老潘微博发布江河幕墙中标上海SOHO项目,令该公司股价8分钟内飙升1、82%;2012年12月6日,老潘转发杭萧钢构中标信息,令该公司股价大涨6%;2012年12月25日,远大中国还没有来得及披露中标信息,老潘就提前代劳了。如此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前泄露中标信息,令股民不满情绪不断发酵,20名内地股民写了《致证监会的一封信》,联名向中国证监会举报潘石屹,并希望证监会对这个事件给予定性和处理。对于潘石屹的这种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老潘以实际行动给股民利好消息,是股市的指向标
B、潘石屹发布的中标金额远远低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尚不构成上市公司订立重大合同
C、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只有交易金额达到净资产的20%,上市公司才需要公告,知情人才不能透露
D、潘石屹的行为泄露了上市公司内幕消息,致使信息披露规制形同虚设,是典型的干扰证券市场行为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B。解析:法律制裁是指由特定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可见,法律制裁的实施主体是机关,不包括仲裁。
2、【答案】A。解析:《民法通则》百三十四条规定了十种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环境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由于环境污染是侵权责任故不可能产生违约责任,故排除B项。具结悔过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刑诉法规定,应责令其具结悔过,而非民事责任,排除C项。故应当选择A。
3、【答案】D。解析:法律关系是由强制力作为手段的社会关系,这是它与其他社会关系的根本区别。
4、【答案】D。解析:权利和义务是不可分的。
5、【答案】A。解析:聘书规定的内容相对简单,不能涵盖劳动合同的所有条款,所以不能用聘书来代替劳动合同,B选项不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劳动合同才能生效,所以C选项也不正确;而聘书是公司的单方行为,只需公司盖章即可生效,所以D选项也错误。
6、【答案】B。解析: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只有交易金额到达净资产的10%,上市公司才需要公告,知情人才不能泄露。在此事件中,杭萧钢构1870万的中标额,和12、68亿的净资产相比,并不属于重大事件。因此,潘石屹的行为也不属于泄露内幕消息并不算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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