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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品研发管理规章制度_企业新产品开发部内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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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新产品的研发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要有相应的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了新产品研发管理规章制度,希望你喜欢。

  新产品研发管理规章制度篇一

  一、总则

  1、在进行产品开发前必须进行调查研究,内容有

  A、调查市场同类产品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

  B、调查同类产品的价格、质量、市场及使用情况。

  C、广泛收集有关产品的信息,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

  2、进行可行性分析,工作有:

  A、论证该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

  B、论证该产品市场销售情况及具备的技术优势。

  C、论证生产该品种的资源条件的可行性。

  3、制定产品发展计划:由研发中心提出草拟计划,经主管领导初步审查,由主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缜密研究,确定后安排生产。

  4、新产品研发人员主要职责是:

  A、开展产品生命周期的研究,促进产品的升级换代,为企业提供产品生产的科学依据。

  B、开展对产品升级换代具有决定意义的基础技术研究、设备改造等。

  C、开展那些对提高产品质量有重大意义的新技术、新材料的研究。

  二、新产品试制工作规定

  1、新产品试制是正式投入批生产的前期工作,试制一般分为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

  2、样品试制是根据客户要求或自主研发的品种,由分厂配合试出小样,然后按要求进行试样,以考察产品的性能、风格和设计的合理性。

  3、小批量试制是在样品试制的基础上进行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改进工艺设计,进一步考察产品的可纺性或可织性。

  4、试制品种要求新产品研发员全程跟踪生产并指导生产。

  5、试制品种结束后,研发员要书面总结试制过程、问题分析、试制结果及仍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新产品试制工作程序

  1、进行新产品简单工艺设计或确定初步试制方案。

  2、召开分厂及有关部门会议,进行生产工艺分析。

  3、确定上机生产工艺并审核。

  4、新产品研发员要全程跟踪试制生产过程并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5、试制结束后,要及时总结。

  新产品研发管理规章制度篇二

  1.目的

  为加速产品更新换代,推动公司技术进步,加强新产品研发项目管理工作,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新品研发项目的管理

  3.职责

  3.1总经理宏观掌控公司新产品研发工作;

  3.2研发部经理负责新产品研发工作开展;负责召开新产品研发会议及主持研发会议,确定项目责任人;

  3.3项目负责人负责组建项目组,拟定研发时间规划、产品研发计划。做好研发会议联络及记录。对新产品研发工作进行追踪;

  3.4其他项目组成员听从项目负责人的安排,做好研发项目中的各项专职工作。

  3.5物流部负责提供研发所需的材料及物品;

  3.6品质部负责对整个研发阶段的品质进行监控,负责新品试制的检测和鉴定;

  3.7制造部为新品研发提供必要的技术和生产支持;

  4.程序

  4.1编制新产品研发计划

  4.1.1研发计划编制依据

  a.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b.国内外市场分析。

  c.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战略。

  4.1.2优先纳入研发计划的产品类别

  a.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出口创汇、防止环境污染的新产品。

  b.消化吸收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基本实现国产化的新产品。

  c.符合国内外市场急需、应用量大的新产品。

  d.国内高技术研究成果产业化的新产品。

  4.1.3研发项目申请

  4.1.3.1新产品研发计划的提出

  a.营销部根据市场的反馈信息和客户的需求提交“项目建议书”;

  b.重大技术改进的项目由研发部提交“项目建议书”;

  4.1.3.2申请列入新产品研发计划的项目,由研发部经理提交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计划任务书,报总经理批准同意。

  4.2研发调研与分析

  4.2.1调研范围

  新产品可行性分析必须对产品的社会需求、市场占有率、技术现状、发展趋势及资源效益五个重要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及科学预测。

  4.2.2调研内容

  a.调查国内市场和重要客户及国际重点市场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

  b.以国内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前三名以及国际名牌产品为对象,调查同类产品的质量、价格及使用情况。

  新产品研发管理规章制度篇三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速产品更新换代,推动公司技术进步,加强新产品研发管理工作,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新产品定义

  本制度所称的“新产品”是指在结构、材质和工艺等方面比老产品有明显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的性能或扩大了产品使用功能以及采用了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的产品。

  第3条新产品研发遵循的原则

  (1)产品具有先进性、适用性、适销对路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产品符合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方向,以及国家技术政策和技术装备政策。

  (3)产品设计标准化。

  第2章管理机构与责任

  第4条组织管理

  为了促进公司新产品研发,有效地进行系统管理,公司特成立新产品研发小组,专门负责研发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5条小组构成

  新产品研发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及组员构成。组长由主管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产品研发经理担任,其他小组成员依个案性质不同,由主管副总(兼组长)指派公司内其他现有人员或招聘新员工担任。

  第6条相关人员的职责

  (1)组长

  ①负责新产品研发工作开展事宜。

  ②负责召开新产品研发会议及主持研发会议。

  ③负责指派其他小组成员。

  ④负责拟定及呈报新产品全部投资及利润分析方案。

  (2)副组长

  ①负责拟定研发时间规划、产品研发计划。

  ②协助组长做好研发会议联络及记录。

  ③协助组长对新产品研发工作进行追踪。

  ④负责提供研发所需的材料及物品。

  (3)其他小组成员

  听从组长的安排,做好研发项目中的各项专职工作。

  第3章编制新产品研发计划

  第7条研发计划编制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国内外市场分析。

  (3)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战略。

  第8条优先纳入研发计划的产品类别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新产品,应优先纳入新产品研发计划。

  (1)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出口创汇、防止环境污染的新产品。

  (2)消化吸收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基本实现国产化的新产品。

  (3)符合国内外市场急需、应用量大的新产品。

  (4)国内高技术研究成果产业化的新产品。

  第9条研发项目申请

  申请列入新产品研发计划的项目,应提交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计划任务书,报上级领导审批同意。

  第4章研发调研与分析

  第10条调研范围

  新产品可行性分析必须对产品的社会需求、市场占有率、技术现状、发展趋势及资源效益五个重要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及科学预测。

  第11条调研内容

  (1)调查国内市场和重要客户及国际重点市场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

  (2)以国内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前三名以及国际名牌产品为对象,调查同类产品的质量、价格及使用情况。

  (3)广泛收集国内外有关情报和专利,然后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

  第12条可行性分析内容

  (1)论证该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

  (2)论证市场动态及发展该产品所具备的技术优势。

  (3)论证该产品发展所具备的资源条件和可行性(含物资、设备、能源等)。

  (4)初步论证技术经济效益。

  (5)写出该产品批量投产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第5章新产品研发与试制

  第13条研发与试制要求

  (1)新产品研发经过市场调研后,确定试制目标和实施方案,由产品研发部人员进行研发和试制。

  (2)经过小批量试制考核、试销,稳定工艺、完善工装和检测等程序,制定产品标准后,才能大批量投产。

  第14条研发标准

  (1)国家级、省级新产品设计必须采用国际标准或采用与国际先进水平相当的标准。

  (2)新产品定型投产前必须通过标准化审查,未经审查不得投产。

  第15条试制

  新产品试制一般分为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两个阶段。

  (1)样品试制

  样品试制是指根据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和少数必要的工装,由试制车间试制出一件或数十件样品,然后按要求进行试验,以考察产品的性能和设计的合理性。此阶段应完全在产品研发部进行。

  (2)小批量试制

  小批量试制是在样品试制的基础上进行的,它的主要目的是考核产品的工艺性,以进一步校正和审验设计图纸。此阶段以研究所支持为主,由工艺室负责技术文件和工具设计,试制工作部分转移到生产车间进行。

  第6章新产品鉴定

  第16条新产品鉴定

  (1)新产品鉴定是对新产品从技术和经济上作全面的评价,以确定是否可进入下阶段试制或正式投产,它应对社会和客户负责,要求严肃、认真和公正地进行。

  (2)在完成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的全部工作后,产品研发部方可按项目管理级别申请鉴定。

  第17条鉴定的类别

  (1)鉴定分为样品试制后的样品鉴定和小批试制后的小批试制鉴定,不准跨流程进行。

  (2)属于已投入正式生产的产品系列的,经过批准,样品试制鉴定和小批试制鉴定可以合并进行,但必须具备两种鉴定所应有的技术文件。

  第18条新产品样品鉴定必须具备的条件

  (1)符合试制计划规定的技术经济指标要求,有检测验证报告。

  (2)有产品研制任务书或合同书、产品图纸、标准、研制报告等技术文件。

  (3)有产品应用功能试验报告或用户试用证明。

  第19条新产品定型或投产鉴定必须具备的条件

  (1)工艺稳定合理,具有正式投产必需的工艺规程、操作规范、工装、设备、检测手段及质量保证能力。

  (2)符合标准化要求,试生产的产品质量合格稳定。

  (3)有试生产的技术文件,原始记录健全,数据可靠。

  (4)技术经济指标先进,符合设计要求,试销用户反映良好。

  (5)符合环保、安全、卫生等有关规定。

  第7章新产品成果评审和报批

  第20条成果报审

  新产品根据鉴定级别,按照国家有关科技成果与技术进步有关奖励条例和本公司《关于技术改进与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办理报审手续。

  第21条评审时间

  为节省开支,新产品成果评审会应尽量与新产品鉴定会合并进行,成果报审手续必须在评审鉴定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

  第8章研发周期管理

  第22条简单产品的研发周期

  对于简单产品,公司已具有成熟制造和应用技术的产品以及由基型派生出来的变型产品,允许直接从技术设计或工作图设计开始,研发周期定为个月。

  第23条经过试验考验的产品的研发周期

  从大专院校或有关科研设计机构移植过来的经过试验考验的产品,必须索取全部论证、设计和工艺(含工装)的技术资料,并应重新调查分析论证,对于这类产品,研发周期定为

  个月。

  第24条新类别产品的研发周期

  属于老产品在性能和结构原理上有较大改变的研究以及新品类产品的研发,研发周期一般规定为×个月,具体程序周期规定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1)调研论证和决策周期,一般产品为个月,复杂产品为个月。

  (2)产品设计周期(含技术任务书、技术设计和工作图设计)为个月。

  (3)工艺(含工装)设计周期为个月。

  (4)产品试制(含工装制造)周期为个月(含样品鉴定)。

  (5)批量试周期为个月。

  (6)产品鉴定和移交生产周期为个月。

  第9章研发项目财务管理

  第25条新产品研发资金来源

  (1)科技三项费用(指国家为支持科技事业发展而设立的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大科研项目补助费)。

  (2)科技研发贷款以及需要固定资产投资支持的技术改造贷款。

  (3)公司利润留存中的生产发展基金、新产品试制基金。

  (4)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基金按规定允许使用的部分。

  (5)按国家规定范围摊入生产成本或经财政部门批准按销售收入一定比例从成本中提取的研发费用。

  (6)属于公司的新产品(科研)项目,从公司自筹资金中按规定拨给的经费。

  (7)可作为研发新产品(科研)费用的公司对外的技术转让费。

  (8)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集资的得来的费用。

  第26条新产品研发资金的主要支出范围

  (1)新产品设计、研制及在设计、研制中购置所需仪器、仪表、工模夹具、专用设备。

  (2)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引进样机样品以及实现国产化的研发研制。

  (3)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新产品研发软课题研究。

  第27条新产品经费管理

  新产品的试制经费按单项预算拨给,单列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经费经主管副总审查、总经理批准后,由产品研发部掌握和财务部监督,不准挪作他用。

  第10章奖励与惩罚

  第28条优秀产品研发奖

  本公司设立优秀新产品研发奖,每年评比一次,对评选出的在新产品研发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给予奖励。

  第29条惩罚

  对于在新产品鉴定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财经纪律者,由各相关业务部门宣布其鉴定结果无效,并对直接责任者和有关领导给予行政处分。

  第11章技术文件资料管理

  第30条技术资料管理

  (1)图纸幅面和制图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公司标准。

  (2)成套图册要按顺序编号,蓝图应与实物相符,工装图、产品图等编号应与已有的编号连贯。

  (3)产品图应按会签审批程序签字。总装图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工艺工装图纸资料由工艺科编制和设计,全部底图应移交技术档案室签收归档保存。

  (4)验收前一个月应将图纸、资料送验收部门审阅。

  (5)技术资料的验收汇总及管理由产品研发部负责。

  第31条新产品证书办理

  (1)新产品证书由产品研发部负责办理。

  (2)产品研发部门负责提供办理证书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3)在新产品鉴定后一个月内,产品研发部负责办理完新产品证书的报批手续。

  第12章附则

  第32条本制度由产品研发部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33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新产品研发管理规章制度篇四

  一、总 则

  第一条 在进行产品开发前必须进行调查研究,调查研究的工作包括:

  1.调查国内市场和重要用户以及国际重点市场同类产品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

  2.以国内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前三名以及国际名牌产品为对象,调查同类产品的质量、价格、市场及使用情况。

  3.广泛收集国内外有关情报和专刊,然后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

  第二条 可行性分析的工作有:

  1.论证该类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

  2.论证市场动态及发展该产品具备的技术优势。

  3.论证发展该产品的资源条件的可行性。

  第三条 制定产品发展规划:由研究所提出草拟规划,经公司总工程办公室初步审查,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缜密研究,定稿后报公司批准,由计划科下达执行。

  第四条 产品开发研究所的主要职责是:

  1.开展产品生命周期的研究,促进产品的升级换代,预测企业的盈亏,为企业提供产品生产的科学依据。

  2.开展对产品升级换代具有决定意义的基础科学研究、重大工艺改革、重大专用设备和测试仪器的研究。

  3 开展那些对提高产品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新材料研究。

  二、新产品试制工作规定

  第五条 新产品试制是在产品按科学程序完成“三段设计”的基础上

  进行的,是正式投入批生产的前期工作,试制一般分为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两个阶段。

  第六条 样品试制是指根据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和少数必要的工装,由试制车间试制出一件或数十件样品,然后按要求进行试验,以考查产品的性能和设计的合理性。此阶段应完全在研究所内进行。

  第七条 小批量试制是在样品试制的基础上进行的,它的主要目的是考核产品工艺性,进一步校正和审验设计图纸。此阶段以研究所为主,由工艺室负责技术文件和工具设计,试制工作部分转移到生产车间进行。

  第八条 在样品试制小批试制结束后,应分别对考核情况进行总结,并按ZH0001—83标准要求编制下列文件:

  1.试制总结;

  2.型式试验报告;

  3.试用(运行)报告。

  ★三、新产品试制工作程序

  第九条 进行新产品简单工艺设计:根据新产品任务书,安排利用厂房、面积、设备、测试条件等设想和简略工艺流程。

  第十条 进行工艺分析:根据产品方案设计和技术设计,做出材料改制,元件改装,选配复杂自制件加工等几项工艺分析。

  第十一条 进行产品生产图的工艺性审查。

  第十二条 编制试用工艺卡片:

  1.工艺过程卡片(路线卡);

  2.关键工序卡片(工序卡);

  3.装配工艺过程卡(装配卡)。

  第十三条 根据产品试验的需要,设计必不可少的工装,本着经济可靠,保证产品质量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工装、通用工装、组合工装、简易工装、过渡工装(如低熔点合金模具)等。

  第十四条 制定试制用材料消耗工艺定额和加工工时定额。

  第十五条 零部件制造、总装配中应按质量保证计划,加强质量管理和信息反馈,并做好试制记录,编制新产品质量保证要求和文件。 第十六条 编写试制总结:着重总结图样和设计文件验证情况,以及在装配和调试中所反映出的有关产品结构、工艺及产品性能方面的问题及其解决过程,并附上各种反映技术内容的原始记录。该文件的内容及要求按ZH0001—83进行编写。样品试制总结由设计部门负责编制,供样品鉴定用,小批量试制总结由工艺部门编写,供批量试制鉴定用。

  第十七条 编写型式试验报告:是产品经全面性能试验后所编的文件,型式试验所进行的试验项目和方法按产品技术条件,试验程序,步骤和记录表格参照ZH0001—83试制鉴定大纲规定,并由检验室负责按ZH0001—83编制型式试验报告。

  第十八条 编写试用(运行)报告:是产品在实际工作条件下进行试用试验后所编制的文件,试用(运行)试验项目和方法由技术条件规定,试验通常委托用户进行,其试验程序步骤和记录表格按ZH0001—83试制鉴定大纲规定,由研究所设计室负责编制。

  第十九条 编制特种材料及外购、外部协作零件定点定型报告,由研究所负责编制。

  ★四、新产品鉴定准则与要求

  第二十条 鉴定是对新产品从技术上、经济上作全面的评价,以确定是否可进入下阶段试制或正式投产,它应对社会和用户负责,要求严肃认真和公正地进行。

  第二十一条 在完成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的全部工作后,按项目管理级别申请鉴定。

  第二十二条 鉴定分为样品试制后的样品鉴定和小批试制后的小批试制鉴定,不准超越阶段进行。属于已投入正式生产的产品系列的,经过批准,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鉴定可以合并进行,但必须具备两种鉴定所应有的技术文件。

  第二十三条 按ZH0001—83鉴定大纲完成样品或小批试制产品进的各项测试。

  第二十四条 按ZH0001—83鉴定大纲备齐完整成套的图样及设计文件。

  第二十五条 组织技术鉴定,履行技术鉴定书签字手续,其技术鉴定的结论内容是:

  1.样品鉴定结论内容。(1)审查样品试制结果,设计结构和图样的合理性、工艺性,以及特种材料解决的可能性等,确定能否投入小批试制。(2)明确样品应改进的事项。

  2.小批试制鉴定结论内容。(1)审查产品的可靠性,审查生产工艺、

  工具与产品测试设备,各种技术资料的完备与可靠程度,以及资源供应、外购外协件定点定型情况等,确定产品能否投入批量生产。(2)明确产品制造应改进的事项,搞好产品生产工程评价(C评价)。 ★五、产品开发周期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对于简单产品、公司已具有成熟制造和应用技术的产品以及由己有产品派生出来的变型产品,允许直接从技术设计或工作图纸设计开始,开发周期定为1~3个月。

  第二十七条 从高等院校或有关科研设计机构引进的经过实验考核的产品,必须索取全部论证、设计和工艺(含工具)的技术资料,并应重新调查分析论证。这类产品的开发周期定为2~5个月。

  第二十八条 属于已有产品在性能和结构原理上有较大的改变的研究以及新类别的产品的开发,开发周期一般定为6~7个月,最长为一年(特别情况下超过一年半时间),具体程序周期规定为:

  1.调研论证和决策周期:一般产品一个月,复杂产品一个半月。

  2.产品设计周期(含技术任务书、技术设计和工作图设计):1~2个月。

  3.工艺(含工具)设计周期:1~2个月。

  4.产品试制(含工具制造)周期:1~2个月。

  5.样品试制周期:1~2个月(含样品鉴定)。

  6.小批量试制周期:2~3 5个月。

  7.产品鉴定和移交生产周期:1个月。

  ★六、新产品成果评审和报批规定

  第二十九条 新产品根据鉴定级别,按照国务院、国家科委有关科技成果与技术进步有关奖励条例和本公司《关于技术改进与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办理报审手续。

  第三十条 为节省开支,新产品(科研)成果评审会应尽量与新产品鉴定会合并进行。

  第三十一条 成果报审手续必须在评审鉴定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 第三十二条 成果奖励分配方案由公司研究所共同商定后报总工程师批准执行。

  ★七、新产品移交投产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 新产品开发都必须具有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建议书),由设计部门进行技术设计,工作图设计经批准、审核、会签后进行样试。样试图标记为“S”,批试图标记为“A”,批试生产图标记为“B”。A和B的标志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召开会议确定。

  第三十四条 每一项新产品要力求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具有良好的工艺性。

  第三十五条 产品的主要参数、型号、尺寸、基本结构应采用国家标准或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标准,在充分满足使用需要的基础上,做到标准化、系统化和通用化。

  第三十六条 每一项新产品都必须经过样品试制和小批量试制后方可成批生产,样试和小批量试制的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具有完整的试制和检验报告。部分新产品还必须具有运行报告。样试、批试均由总工程师召集有关单位进行鉴定并决定投产与否,和下一步的工作

  安排。在同一系列中,个别工艺变化很小的新产品,经工艺部门同意,可以不进行批试,在样品试制后,直接办理成批投产的手续。

  第三十七条 新产品移交生产线由总工程办公室组织。总工程师主持召开由设计、试制、计划、生产、技术、工艺、检查、标准化、技术档案、生产车间等各有关部门参加的鉴定会,多方面听取意见,对新产品从技术、经济上做出评价,确认设计合理,工艺规程、工艺装备没有问题后,提出是否可以正式移交生产线及移交时间的意见。 第三十八条 批准移交生产线的新产品,必须有产品技术标准、工艺规程、产品装配图、零件图、工具图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 第三十九条 移交生产线的新产品必须填写“新产品移交生产线鉴定验收表”。

  第四十条 图纸大小和制图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要求。 第四十一条 成套图册编号有序,蓝图与实物

  新产品开发管理制度相符,工具图、产品图等编号应与已有的编号有连贯性。

  第四十二条 产品图应按会签审批程序签字。总装图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工艺工具图纸资料应由工艺部门编制和设计,全部底图应移交技术档案部门签收归档。

  第四十三条 验收前一个月应将图纸、资料送验收部门审阅。 第四十四条 技术资料的验收汇总管理由研究所负责。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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