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唯一住房要如何认定
唯一一套住房是指中国公民在境内合法拥有用于自身居住的房屋只有一套的情况。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家庭唯一住房的相关知识。
家庭唯一住房认定方法
1、家庭唯一住房如何认定?
网友提问:我和丈夫继承了父母的房改房,名下只有一套房,但我有一个女儿,现在已经成年,她名下也有一套房,请问我和丈夫名下的这套房子是否可以认定为我家唯一的住房?
律师解答:界定“家庭唯一住房”,主要看房产证上户主的家庭是否拥有超过1套的住房,而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如果孩子是已满18岁的成年人,那么孩子本人可以单独看成一户。依此认定,你们夫妇名下的这套房子可认定为家庭唯一住房。
2、办理家庭惟一住房契税优惠时需要提供单身证明吗?
网友提问:我还没有结婚,请问,我在申请办理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优惠时,是否需要提供民政部门开具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律师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契税办理流程取消(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1号)规定,自2015年10月9日起,纳税人在申请办理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优惠时,无须提供原民政部门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税务机关在受理纳税人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优惠申请时,应当做好纳税人家庭成员状况认定工作。如果纳税人为成年人,可以结合户口簿、结婚(离婚)证等信息判断其婚姻状况。无法做出判断的,可以要求其提供承诺书,就其申报的婚姻状况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如果纳税人为未成年人,可结合户口簿等材料认定家庭成员状况。
3、认定家庭唯一住房有哪些流程手续?
认定购房人在购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需按照以下方式:凡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在缴纳契税时,应向地税征收机关申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如实填写《购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表》。
地税征收机关应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购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表》,通过所属城市房屋交易权属系统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购房记录进行查询和核验,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存档。
查询结果显示纳税人家庭此前已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或已办理房屋网上签约手续的,此次在购房屋不属于家庭唯一购房。
首套房与家庭唯一住房关系
如有购房户问,我2009年(婚前)在浙江镇海买过一套单身公寓,2009年国庆前卖掉了(婚后),重新买新房子,这样以我丈夫名义能算首套房吗?我们这样情况属于家庭唯一住房吗?很多人分不清首套房和家庭唯一住房的区别,以此案例来说,新购住房可以作为家庭唯一住房来认定。首套房是商业银行放贷时用到的概念,商业银行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只要你之前贷款买过房,不管那套房子是否出售,去银行贷款都算二套房。新政提出的是“家庭唯一住房”的概念,是“以目前所拥有的住房来判断”。两者有部分重合,即首套房是家庭唯一住房,而家庭唯一住房不一定是首套房。
为子女买房能否算唯一住房
按照新政,对于子女有房的情况,要根据孩子年龄,区别对待看是否是唯一住房。而“家庭唯一住房”中的家庭是指家中的未成年子女,即未满18周岁。如果孩子是已满18岁、未到法定婚龄的成年人(男22周岁,女20周岁),那么孩子本人可以单独看成一户,他还是可以直接享受一次“唯一住房”的优惠契税政策;到了法定婚龄的成年人则必须提供未婚证明,才可以享有该政策。
哪些购房人需要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对个人购买144平方米(含)以下,且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可以享受家庭唯一普通住房优惠政策,应按规定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对个人购买的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无论属于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照3%税率征收契税,不需要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在哪个部门、哪个环节开具
对需要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的购房人,应到所购房屋所在地区的房产登记机构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其中,江南八区、沿江开发区、浦口区、六合区应在购房人领取房屋产权证前开具;对于实行先到契税所缴纳契税再到房产部门办理登记的江宁区、溧水县、高淳县的购房人,应在缴纳契税前开具。
购房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对购房人申请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的,应提供本次购买房屋办理房产登记的收件收据(江宁区、溧水县、高淳县应提供本次购买房屋签订的合同),购房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件,结婚证,户口本;如单身,应提供民政部门开具的有效单身证明。
何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不同家庭共同购买同一套住房,按照不同家庭分别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分别按照适用税率缴纳契税,分别开具完税证。
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家庭唯一住房证明仅用于契税缴纳,自开具后规定的查询之日起二日内(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有效,逾期无效。缴纳契税后不再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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