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广州公共集体户政策
嘉敏分享
在广州落户但目前还未买房,单位也不能解决落户问题怎么办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7月1日起七类人员可入广州公共集体户,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7种情形可落广州公共集体户
1 符合引进人才入户、积分制入户、政策性入户(包括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
2 父母一方或双方是广州市公共集体户的子女出生登记户口,或家庭团聚类的被投靠对象是本市公共集体户的;
3 恢复户口时,原注销户口所在地没有被投靠人或其他原因无法落户的;
4 因离婚、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征地、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5 单位集体户人员因工作变动、单位转制、单位关闭或辞职、解聘等原因,现工作单位无法解决集体户口或不同意迁入的;
6 原在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体户口需迁出的;
7 特殊原因在广州市无法落户的。
4种情形应迁出公共集体户
1 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地变动,并超出所在公共集体户的服务范围;
2 公共集体户人员现工作单位设有单位集体户并同意其迁入;
3 公共集体户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广州市购买自有产权住房,或入住政府或工作单位拥有产权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
4 广州市有直系亲属可以投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