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楼市新政策内容
北京楼市一则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北京“认房又认贷”的新一轮楼市新政。北京的楼市有哪些新政策发布。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北京楼市新政策内容,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年北京市楼市调控新政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公告如下
一、商业、办公类项目(以下简称商办类项目)应当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
二、开发企业新报建商办类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平米;不符合要求的,规划部门不予批准。
三、开发企业新建的商办类项目,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用途建设、销售,违反规定的,规划国土、住建部门依法处理。
四、开发企业在建(含在售)商办类项目,销售对象应当是合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得将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再次出售时,应当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五、本公告执行之前,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出售时,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可出售给个人,个人购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的。2、在申请购买之日起,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对规划用途为商办类的房屋,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房屋可以用于居住。对违规代理商办类房屋销售或者虚假宣传商办类房屋居住用途的中介机构,依法注销机构备案,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七、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个人购房贷款。
八、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发企业将新开工的商办类项目违规改为居住用途的,一经查实,规划国土部门依法收回土地,商业银行对该企业在本市所有项目暂停授信。
九、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违反本公告依法受到处理的处罚信息纳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与本公告不符的,按本公告执行。
2017年3月26日
2017年北京楼市新政细则
2017年3月17日,北京楼市调控升级 实施“认房又认贷”二套房首付比例提至60%。这是930之后最重要,短期决定性的政策,该政策从3月18日开始执行。
从3月18日开始执行,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拥有一套住房,以及在本市无住房但有房贷记录的,二套房首付比例上调为60%以上,且住房贷款的最长期限缩短为25年。
对比以往的政策,17日印发的《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通知》在房贷期限、首付比例、首套房认定标准上,都有所变化。
房贷最高期限降至25年
2017年北京楼市新政细则《通知》提出,无论购买的是否为首套房,都将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前最高的期限为30年。
首套房“认房又认贷”
《通知》并未调整首套房的首付比例,但在认定上要求,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执行现行首套房政策。
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
《通知》将二套房首付比例上调了10%,要求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拥有一套住房,以及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首套房怎么确定
在外地贷款买过房 非首套
在外地贷款买过住房但房贷已经还完,在北京没有住房,接下来贷款买住房的话,是否可以算作首套房,是最受关注的问题之一。
该负责人介绍,央行的征信系统是全国性的,在外地有过商业性住房贷款或公积金贷款记录,在北京也都可以联网查到,在本次的新政要求下,即使在北京无住房,但只要有过住房贷款记录,即使还清了,如果在北京购买住房,也将按非首套房贷政策执行。
那么,在外地全款购房没有贷款,在北京贷款买住房是否可算作首套房?该负责人说,本次执行的主要是住房的差别化信贷政策,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没有过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在北京购房可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配偶贷款买过房自己无房 非首套
本人名下没有住房也没有贷款记录,但配偶在外地贷款买过住房,如果本人在北京贷款买住房算不算首套房,也被高频提问。负责人表示,这样的情况不符合首套房贷政策,本次执行的新政,要求以家庭为单位,包括本人及配偶。
购买自住型商品房 不影响!
在外地贷款买过住房,在北京没有住房,是否还能购买自住型商品房?负责人表示,新政的主要内容是针对住房的差别化信贷,以往政策中要求的购房资格,不受这次政策影响。只要符合现行政策要求的自住型商品房购买资格,依然可以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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