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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股票红利税政策

嘉敏分享

  股票分红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很多上市公司纷纷派发现金红利,但是有的投资者对股息红利扣税不是太清楚。有关股票红利税的政策有哪些。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年股票红利税政策,希望你们喜欢!

  2017年股票红利税政策

  一、个人分红

  1、个人股东分红要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第一条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2、外籍个人从外企分红不缴个人所得税

  ⑴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⑵对外籍个人取得境内上市公司股票的分红也不征税。

  ⑶从发行该B股或海外股的中国境内企业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企业分红

  1、居民企业税后利润分红不缴企业所得税

  ⑴居民企业从投资期超过12个月的上市公司获得的股息和红利是免企业所得税的。

  ⑵居民企业从投资未足12个月的上市公司获得的股息和红利是不能够免企业所得税的,应该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⑶2008年以前,居民企业之间的税后利润分配,如果存在非定期减免税造成的税率差,则要按税率差补税。但在2008年以后,即使企业分配的税后利润是属于2008年以前的,也可以按照新税法的规定免税,不需要按税率差补税

  2、非居民企业分红要缴企业所得税

  按照(国税函[2009]394号)规定,在中国境内外公开发行、上市股票(A股、B股和海外股)的中国居民企业,在向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2008年及以后年度股息时,应统一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案例】

  甲公司由5个自然人投资组建,投资比例每人各占20%.公司共有员工50人,2009年实际支付工资600000元。5位股东均在企业任职,每人每月工资2000元。假若2009年甲公司预计将实现税前会计利润600000元,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25%,税后利润全部按投资比例分配,没其他纳税调整项目。

  (1)纳税筹划前的税负分析

  应纳企业所得税:600000×25%=150000(元)。

  5位股东月工资2000元,不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5位股东股息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600000-150000)×20%=90000(元)。

  全年合计应纳税金240000元(150000+90000)

  (2)纳税筹划方案

  有限责任公司的个人投资者获取收益的方式有税前领取工资和税后分配股息、红利两种,在选择领取报酬的方式时,若能充分利用不超过计税工资标准可税前扣除的优惠,把部分股息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能降低投资者的整体税收负担。

  将预计分配的股利450000元,其中150000元作为年终奖平均发放给5位股东,每人年终奖30000元,其余300000元平均增加到5位股东各月的工资当中,每人每月增加5000元。

  企业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扣除,筹划方案实施后:甲公司2009年增加工资总额450000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600000-450000)×25%=37500(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因此,将150000元作为年终奖发给5位股东,人均发放年终奖30000元,

  年终奖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0×15%-125)×5=21875(元)

  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7000-2000)×15%-125] ×12 ×5=37500(元)

  5位股东应纳个人所得税合计=21875+37500=59375(元)。

  全年合计应纳税金96875 元(37500+59375)

  (3)纳税筹划后的税负分析

  通过纳税筹划,5位股东少缴税金143125元(240000-96875)

  分红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由于分红存在着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类型,个人所得税法也针对不同的两种分红形式分别规定了不同的计税方式。常见的红利收入是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规定,纳税人一次取得属于数月的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一般应将全部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同当月份的工资、薪金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可见,劳动分红被划为工资、薪金范畴,应该按工资、薪金所得课税,而不能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税。

  例如,王某拥有某股份公司5%的股份,2009年2月他收到公司按股份发放的分红款180000元。张某是该公司的一名职工,2009年2月张某收到公司从利润中支付的职工款项60000元。那么,王某以股东身份获得的分红款180000元是红利,张某以职工身份获得的款项60000元应是劳动分红。王某获得的180000元的红利应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计税,而张某获得的60000元的劳动分红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税。

  股票分红除权及红利税计算

  除权除息价格计算

  上市公司进行分红、配股后,除去分红、配股权利,在除权除息日当天会产生一个除权除息价,除权除息价是在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基础上产生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除息计算方法:除息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派现;

  送股除权计算方法:送股除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每股送股数);

  转增股除权计算方法:转增股除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每股转增股数);

  配股除权计算方法:配股除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配股价×每股配股数)÷(1+每股配股数) ;

  除权除息通用计算方法:除权除息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配股价×每股配股数-每股派现)÷(1+每股送股数+每股转增股数+每股配股数);

  案例分析:002695煌上煌,在2016年半年报中发布10送5转25派1.25元的分红方案,2016年9月21日即股权登记日收盘价为每股74.66元,每股派现0.125元,每股送股数0.5股,每股转增股数2.5股,除权除息后每股价格计算如下:

  (74.66-0.125)/(1+0.5+2.5)=18.63元

  通过计算可以看出,除权除息后派现和送股红利全部在股价上体现出来,第二天开盘股价会自动扣除掉相应的数额。如果有人想在股权登记日之前买入股票,获得分红后再卖出,以此套利,是完全不可取的想法。而且,派现和送股要交个人所得税,有的人甚至为了避免高额的红利税,在股权登记日之前将手中的股票抛出。

  红利税计算

  我国红利税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异化收取个人所得税。自2015年9月8日起,个人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的,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至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政策鼓励个人投资者长期持股,持股时间越长,其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税负就越低。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持股期限在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

  按照规定,派现和送股纳入个人所得税,而转增股不纳入。

  以002695煌上煌为例,如果在2016年9月21日前持有1000股煌上煌,持有期限在1个月以内,税负为20%,红利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1000×(0.5×20%+0.125×20%)=1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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