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农业项目补贴政策(2)
政策将鼓励哪些项目发展
这些项目能得到支持:
(1)大力扶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设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建设;
(2)优先扶持以基地建设、新技术和新品种引进与推广、种养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主要内容的项目。
国家政策方面有怎样的支持?
重点扶持对象: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
资金扶持方式:以贴息、补助等方式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为手段,大力发展农业优势产业。
贴息:即政府代相关主体支付部分或全部贷款利息。
申报时间:2016年12月31日前申报
具体情况:优先支持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的产业。对于未列入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但市场发展前景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其他产业,也可列入扶持范围。
贴息期限: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贴息率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单个贴息项目的财政资金贴息额度不高于500万元。
注:如果你打算申请贴息补贴,可以直接向所在地农发机构申报,也可以通过金融机构向所在地农发机构推荐。
项目申报所需的有关资料,向当地农发机构索取,或在财政部门户网站下载。其他不明事项,可向当地农发机构咨询。
财政补助:是政府直接给予相关主体相应资金等支持。
申报时间:2017年2月底前申报
具体情况:重点用于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鼓励财政补助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管理方式。单个财政补助项目的财政资金申请额度不高于自筹资金额度。
项目条件:
1、要符合当地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有助于补齐农业产业链条短板,提高农业产业整体发展能力和竞争力;
2、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明显;
3、市场潜力较大,辐射带动能力强,显著带动农民增收,预期效益好;
4、建设方案、产品技术和工艺路线合理,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要求,有利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5、投资估算合理,自筹资金来源有保障,筹资方案可行;土地流转用地或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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