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国家专项计划政策是什么
专项计划是人们为完成某种特定的任务而制定的行为规划。国家的专项招生计划是怎样的。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国家专项计划政策,希望你们喜欢!
2017国家专项计划招生
1.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
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2017年安排招生计划6.3万名。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 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 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 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
招生学校为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 2017年安排招生计划原则上比2016年增加10%以上。具体实施区域、报考条件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实施区域要对本省(区、市)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
3.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2017年安排招生计划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 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 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 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根据中央有关部署,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17年仍可继续享受国家专项计划政策。有关省(区、市)要严格执行国家专项计划确定的实施区域,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须将本省(区、市)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提供给有关高校。各省(区、市)可根据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制订具体报名实施细则。
资格审核,要严格!
专项计划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
各地要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细化资格审核办法,严格资格审核程序,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要建立省、市、县三级教育、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要充分利用高考报名系统、公安户籍系统和中小学生学籍系统,确保考生报名信息、纸质档案信息和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信息内容一致。
各省(区、市)要根据本地推进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范围,并据此进行农村考生资格审核和复核。城乡区域划分标准可参考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有关标准。
有关高校要在考生申请、录取和新生报到环节认真开展考生资格核查,逐人核查考生报名材料、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等信息。对存疑的考生,要及时商请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机构复核,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
招生办法,要完善!
1.完善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办法
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办法和工作流程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2〕2号)要求执行,在本科一批前开始投档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鼓励有条件的省份探索有利于完成计划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模式。
对于2017年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有关省份,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批次前开始投档录取,录取分数不低于本科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不得擅自将未完成的专项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应适当降分录取。对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专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2.细化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办法
各省(区、市)要综合考虑有关高校招生实际、实施区域考生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地方专项计划的投档办法和录取要求。有关高校生源不足时,要采取多次公开征集志愿等措施,努力完成招生任务。
3.优化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有关高校要在深入总结近年招生工作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农村学生特点及相关地区基础教育实际,完善招生办法,加大录取优惠,提高考生录取机会。鼓励高校根据考生申请情况编制分省招生计划(须在招生来源计划中标注说明),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进行录取。有关高校要加强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沟通衔接,及时将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办法、录取要求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会同高校认真做好考生志愿填报、录取等工作。
4月底前,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考生完成报名申请。5月15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资格审核。5月底前,有关高校完成考生申请材料审核。
服务水平,要提升!
1.加大招生宣传力度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和中学要进一步加大专项计划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采取走进直播间、举办专题宣传、开通咨询热线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要及时向考生印发报考指南、填报须知、招生简章等宣传材料,让广大考生充分知晓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录取办法、就业政策等内容。
要主动深入贫困地区和中学,为考生提供面对面的政策解读,切实提高宣传实效。
2.加强考生帮扶和服务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部门协作,扩大信息共享,优化报名办法,为考生提供更加简便、有效的报考服务。
有关高校要简化招录程序,积极探索在当地开展考核或通过网络面试等方式,为考生顺利参加考核提供便利。要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扩大专业覆盖面,努力满足考生专业发展需求。要对专项生入校后的学习和生活给予更多关怀,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的经济资助,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监督处罚,要强化!
1.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地方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和中学要认真执行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认真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公示,严防资格造假和违规录取。
地方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及时将通过专项计划资格审核的考生姓名、性别、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情况、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信息分别在省、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中学校内公示。
有关高校要将及时将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标准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分别在有关高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要完善举报机制,畅通网站、信函等多种举报方式,并依据《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和教育信访工作规定,及时妥善处置各类信访问题,做到件件有结果。
2.加大违规查处力度
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以及在招生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对有关学校、单位和公职人员违法违规违纪的,还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国家专项计划和其他专项计划的区别
一、国家专项计划城镇户籍也可报考
与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不同,虽然国家专项计划全称为“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但不管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只要考生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都可以报考国家专项计划。而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只能是实施区域当地农村户籍考生报考。
二、报名及录取方式有所区别
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不需要考生单独报名和递交其它材料,志愿填报开始后,按照省级招办的志愿设置及录取批次(今年的批次设置、录取时间等届时以《实施规定》公布为准)要求填报;而高校专项计划实际上属于高校自主招生的组成部分,考生需要各招生高校招生简章要求,在“阳光高考”平台里单独报名,并按照高校要求提交相应材料,经专家审核通过后,于高考后规定时间参加笔试和面试(有的学校不需要笔试和面试),合格后享受该校一定的录取分数照顾。比如清华大学的“自强计划”(即该校的专项计划),就须经过初评、初试、复试和认定确认及公示等环节,候选人可获得30/40/50/60分的优惠分值。高校专项计划单报志愿、单独录取,教育部要求在本科一批开始前完成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高考成绩要求不同
三大专项计划中,国家专项计划既有本一,也有本二批次院校参与招生,也就是说,只达到本二批次分数的考生也可以报考国家专项计划中的部分院校(今年具体招生院校以《招生考试报计划合订本》公布为准);地方专项计划的投档线以往一般为本科第一批省控线,所以只有本一批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才能填报(经省招考委同意,个别院校征集志愿后也不能完成计划,降分录取的除外);而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必定是本一线以上的学生。
四、注意把握征集志愿机会
针对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值得注意的是,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根据考生投档成绩,结合各市州配额,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相关政策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届时公布为准)。如学校线上生源不足,专项计划的征集志愿一般则会面向实施区域内所有市州成绩达到相应批次线、符合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未录取的考生,也不再受配额限制,符合条件的考生应注意把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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