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退伍兵安置政策
退伍兵的安置政策是什么,退伍兵安置有哪些新规定值得关注的地方。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退伍兵安置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退伍兵安置政策:济南退伍兵安置新规
日前,济南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全市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退役士兵政策落实任务。人员范围为1978-2014年冬季退役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转业志愿兵、转业士官、初级士官和义务兵。
记者从济南市民政局获悉,为做好济南市退役士兵安置权益保障工作,自5月15日起,将对全市1978年以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相关情况登记工作。
据介绍,到本月底前,济南市1978年-1998年冬季退役转业志愿兵,1999年到2014年冬季退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转业士官、初级士官、义务兵,可携带《退役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进行登记。
具体安置政策
●已到政府安置部门报到,非个人原因尚未安置,选择安排工作的,按规定安排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以及国有资本占主导的企业。
●因接收单位原因导致不能按时上岗的,由接收单位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补发生活费直至其上岗为止。
●已安置接收单位、因个人原因未领取安置介绍信或接收单位已安排工作岗位因个人原因未上岗,要求上岗的,由原接收单位负责安排其上岗。
●安置后待岗或失业的,按照规定保障合法权益。
●安置在企业工作的,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选择自谋职业的,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
●生活困难的退役士兵家庭,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对低保边缘的给予临时救助。
●住房困难的退役士兵家庭,符合条件的优先解决保障性住房。
●有就业能力的,积极扶持就业。
●各县区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所需资金,要逐人建立台账。
●加大政府指令性安置力度。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不低于40%;除中央、省属驻济企业承担的安置任务外,由市属国有企业兜底安置。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已到政府部门报道的
非个人原因尚未安置,选择安排工作的,按照规定安排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
接收单位原因
不能按时上岗的
按介绍信日期,由接收单位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补发生活费至其上岗为止。
已安置接收单位的
因个人原因未领取安置介绍信或未上岗,要求上岗的,由原接收单位负责安排其上岗。
安置后待岗或失业的
1、非个人原因待岗
● 可自愿解除劳动关系自主就业的;
● 可选择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
● 仍要求留在原单位的,待岗期间由所在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70%的标准发放生活费,单位转好后上岗。
2、单位原因导致失业
● 享受本单位同工龄同岗位职工的同等待遇;
● 有工资拖欠迎优先予以清偿;
● 可选择到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就业。
3、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以内,难再就业的,可实行内部退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再办理退休手续。
4、符合因病提前退休条件的,按照规定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安置在企业工作的
安置在企业工作的,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目前尚未参保缴费的,可立即登记办理;
● 企业物理缴纳养老保险的,由政府协调,签订协议,纳入欠费管理;
● 处于失业状态的,允许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费。
● 已参保退役士兵,军龄视同缴费年限。
选择自谋职业的
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标准以退役时间为准。
● 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给予最高3万元创业补贴;
● 有创业贷款需求的,给予最高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给予贴息。
生活困难的
退役士兵家庭
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对低保边缘困难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住房困难的
退役士兵家庭
符合条件的,优先解决保障性住房。
有就业能力的
有就业能力的退役士兵,积极扶持其就业,努力开发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
● 春季高考中单列部分高职(高专)计划,单独划线录取;
● 在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中,选择优势学科专业面向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单列计划录取;
● 提高退役士兵专升本录取比例,完善服役期间立功退役士兵专升本免试政策。
逐步建立台账
各市对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所需资金,要逐人建立台账、逐县(市、区)汇总后上报省有关部门,省级财政对财政困难县区别情况,按比例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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