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燕郊落户新政策是什么(2)
2017河北户口迁移新政策
全省11市落户新规
一、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市市区
落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可以申请办理当地常住户口。
1.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合法固定住所包括满足居住生活条件并实际居住的自购房、合法自建房(下同);
2.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其他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人员包括行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聘用或与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定年限的人员;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依法纳税一定年限的人员;从事自由职业,并办理居住证一定年限的人员。其他合法稳定住所是指除合法固定住所之外的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依法纳税、办理居住证的具体时限由各设区市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原则上不超过1年。
备注:
石家庄在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实际,对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依法纳税、办理居住证的时限作出合理的规定。
二、承德、张家口、秦皇岛、沧州、衡水、邢台市市区
1、小城市和建制镇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合法稳定住所包括满足居住生活条件并实际居住的自购房、合法自建房和借住房,政府、单位授权个人使用的保障性住房、单位公产房,租赁房屋(下同),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可以申请办理当地常住户口。
备注:不含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永清县、固安县。
2、全面放开城区人口100万人以下的设区市市区落户限制
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可以申请办理当地常住户口。
三、首都周边城镇
廊坊市市区、三河市市区及下辖建制镇、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永清县、固安县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可以申请办理当地常住户口。
备注: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由廊坊市政府根据实际作出具体规定,对合法稳定住所不得设置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
四、放宽投靠类落户条件
具有设区市市区、县级市市区及下辖建制镇、县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户籍的人员,其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夫妻双方父母,可以申请在其户籍所在地办理落户。
五、放开人才落户限制
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企业需要的技术工人,可以在设区市市区、县级市市区及下辖建制镇、县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申请办理落户。首都周边城镇的人才落户条件,由廊坊市政府根据实际作出具体规定。
六、创立社区公共户口
在城镇以派出所为单位,在具有归属居委会的实体地址上,设立社区公共户口。对在本辖区内租用的保障性住房、其他租赁房屋及尚未确定归属居委会、门牌号的固定住所居住,但无法在实际居住地址落户的迁入人员,可以在社区公共户口落户。在社区公共户口落户的人员与其他城镇户籍人口享有同等权益。
七、改革居住证制度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省设区市市区居住半年以上的,可以办理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积极推动建立与居住证相关的公共服务提供制度,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本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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