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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大连落户政策

嘉敏分享

  为了更好地开展城镇落户工作,为广大外来人员提供更多便利,大连市政府不断完善当地的落户政策。落户大连有哪些条件,落户大连的要求是什么。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年大连落户政策,希望你们喜欢!

  2017年大连落户政策

  一、申领条件更明确

  外来人员申领居住证,需先在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并在大连市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目前持有居住证在大连市有固定住所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来人员可以继续办理居住证:

  ①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换领居住证的;

  ②与用工位签订1年以上合法有效劳动人事合同的,并单位给予缴纳社会保险的;

  ③在大连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的;

  ④在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连续就读的;

  ⑤能够提供随迁子女在大连市全日制中、小学连续就读证明的;

  ⑥有工商营业执照,并有实际经营地址的。

  ⑦对没有实际居住的外来人员公安机关一律不予办理居住证。

  二、暂住登记严格规范

  外来人员申报暂住登记,既是法定义务也是申领居住证的基础。外来人员应当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主动到居住地公安(边防)派出所、中心警务室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居住登记。社区民警或文职警员、流动人口专管员将深入暂住地面见本人严格审查核实身份信息后,填写《暂住登记单》进行暂住登记,外来人员实际居住半年后可凭《暂住登记回执单》申领居住证。

  三、居住证便利多

  居住证持有人除继续享有大连市2009年公布实施的《大连市居住证暂行办法》(市政府第106号令)赋予的11项权益或待遇外,还有以下便利:

  ①在公安机关凭居住证、居民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可以在居住地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办证权利。

  ②在交通管理部门持居住证、居民身份证及其他材料可以申请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驾驶证业务。

  ③满足相关部门条件后可以持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在大连市享受保障性租房补贴及申请公租房。

  四、在户籍制度改革中更重要

  按照《条例》规定,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大连市正本着优化人口结构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理念,结合流动人口规模总量、层次结构、发展趋势等实际,稳妥推进积分落户户籍制度改革,积极研究出台《大连市积分落户办法》。

  办理居住证需要

  这些手续及资料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地址、就业、就读、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证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等材料。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大连主城区金普新区

  将积分落户

  大连市政府网站发布了《大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年)》。截至2015年底,大连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71.2%,居辽宁省和全国十五个副省级城市前列。根据该规划,到2020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3.5%,努力实现1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或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主城区和金普新区

  推进实施积分制落户

  居住证持有人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时,可依据相关规定选择落户主城区和金普新区。

  其他区域

  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只要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在大连市拥有合法稳定职业,可依据相关规定申请转为相关城镇户籍。

  全面放开区

  全面放开区指由长兴岛经济区、瓦房店市组成的渤海区域,由庄河市、花园口经济区、长海县组成的黄海区域及普兰店区。在全面放开区,只要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在大连市拥有合法稳定职业,可依据相关规定申请转为本市城镇户籍。

  建立递进式的居住证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加快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对本地户籍人口提供向对常住人口提供转变,优先推动本地农业转移人口和现有居住在大连多年的存量外地农业转移人口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面解决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问题。

  把流动人口的居住证权益待遇分为基本公共服务和较高层次权益两类,居住证持有人均可享受居住证附加的基本公共服务。

  大连市户籍管理办法施行

  以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

  为基本落户条件

  该办法以合法稳定就业(含创业,下同)、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以积分落户和政策性审批为主要管理模式,实行阶梯式、差别化的户籍管理政策。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工作居住的外埠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落户,以及本市新区人员户籍迁往主城区、新市区和落户新市区(不含户籍由主城区迁入的)5年以下迁往主城区的,适用本办法。不含已取得其他国家(地区)国籍或长期居住资格的人员。

  该办法所要求的年限均为连续年限。办法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申请落户本市的人员,办理时应当具备与申请事由相符合的条件。已婚人员随迁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同时办理,有职业的应先办理工作调动。个人在申请落户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罚,3年内不再受理其落户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积满150分可在主城区申请落户

  积分落户办法包括成就积分和综合积分。成就积分是市政府对高端人才的奖励积分,获成就积分后,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落户。综合积分是将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办理落户。综合积分体系中的扣减分适用于成就积分。未受过刑事处罚和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人员,可按该办法积分落户。申请人积满150分可在主城区申请办理落户,积满100分可在新市区申请办理落户。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且持有《大连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户籍迁入主城区、新市区的可办理综合积分落户。综合积分落户指标类别由基础指标(含年龄、教育背景、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申领居住证年限、缴纳社会保险年限、房屋情况)、导向指标(含落户区域、急需专业或紧缺职种、重点企业、特定公共服务领域)、附加分指标(含投资纳税、就业社保缴费基数、创业人才、社会服务、见义勇为)、扣减分指标(含受行政处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反税法、不执行法院判决)构成。各项分值可详见市政府网站上的《大连市综合积分落户指标体系及分值》。

  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教育背景积分。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职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职业技能等级积分。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未正常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不作为计算在我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的依据。上述情形和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作为就业社保缴费基数附加分积分依据。按面积标准积分的房屋应是单套且有完全产权;购买非住宅的要有合法稳定住所。房屋落户后3年内不得抵押转让。急需专业或紧缺职种持证人所学专业或所从事职种与工作岗位一致的可获积分。在本市从事养老和环卫工作等特定公共服务的可获积分。创业人才与我市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且以股东身份持股比例不低于5%、实际经营1年以上的可获积分。社会服务和见义勇为行为经我市相关部门认定的可获积分。

  本市城镇户籍人员

  不得迁往本市乡村区域落户

  办法提出,符合教育部、公安部相关规定,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我市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可在学校属地派出所落报学生集体户口。经大连市政府批准成建制迁入人员可办理落户。经大连市级以上组织部门批准调入本市的人员可办理落户。经批准在本市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可在合法稳定住所登记户口。按政策规定可以回原户籍地落户的本市生源毕业生、退学人员、退役运动员、出国回国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可在原户籍地落户。符合国务院、中央军委以及辽宁省、大连市有关落户规定的复退转军人、军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随军家属可办理落户。本市乡村户籍人员,在新区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办理落户。本市城镇户籍人员不得迁往本市乡村区域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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