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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外税收政策(2)

嘉敏分享

  中国开始全球征税

  中国加入世界涉税协议

  2015年12月17日,中国签署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之多边政府间协议》即(“《多边自动情报交换协议》”)。规定各签约协议国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需要向中国税务总局自动提交(即无须知会及得到客户同意的情况下)中国公民及税务居民身份的一切资产、投资资料。凡持中国公民身份及怀疑是中国税务居民身份的,最早追溯至2014年9年以后中国公民或怀疑税务居民,都定义为须向中国税务总局自动申请的人群。

  《多边自动情报交换协议》将会是主动进行的、无需提供具体涉税理由的情报交换。这是国际税务历史上的一次变革,是在G20推动、OECD主导下建立起来的新的国际税务秩序。其将赋予参与国家的税务机关与跨境逃避税斗争以“利齿”。“打蛇要打七寸”,金融机构就是国际税务情报交换中的“七寸”。这是OECD借鉴了美国境外账户法案(FATCA)从金融机构抓起的智慧。

  截至到2015年12月11日,已经有97个国家和地区承诺执行多边自动情报交换,不同国家处于不同的CRS实施阶段,56个国家/地区将在2017年9月1日开始首次信息交换,41个将在2018年9月1日年开始。

  2017年9月,中国个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在下列56个国家和地区开设的银行账户信息(截至到2016年底的信息)将会主动呈报于中国税务机关,其中包含众多投资者熟悉的离岸地及欧洲国家和地区:百慕大、BVI、开曼群岛、塞舌尔、卢森堡、英国、法国、德国等。

  2018年9月,中国个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在下列41个国家和地区开设的银行账户信息(截至到2017年底的信息)将会主动呈报于中国税务机关,主要国家和地区包括澳大利亚、加拿大、香港地区、日本、澳门、新西兰、新加坡、瑞士等。

  海外身份规划——拥有一个低税或免税国家的国籍

  越来越多企业和高净值人士倾向于在低税或免税国家注册并进行金融活动,原因是:这些国家是离岸金融中心,也是全球仅有的几个海外税务规划天堂。

  以安提瓜国家为例:

  1)无个人所得税、净值税、遗产税/赠与税、资本利得税、海外收益税、非全球征税;全球著名离岸金融中心、最佳控股公司、财产信托、离岸基金设立地点;

  2)护照的含金量高,全球免签138个国家和地区(包括英国、加拿大、欧盟等国家);

  3)办理速度快:3-6个月一家四代获得身份;

  另外,还有圣基茨,多米尼克都是北美离岸金融的天堂。

  “枕头”!而不是“帽子”

  由于多边自动情报交换,拥有海外资产的高净值人士将不得不考虑其税务遵从的问题。高净值人士税务筹划的核心是税务居民身份的筹划。除非一个国家采取对公民进行征税(如美国),个人持有的护照只是在判定税务居民身份时的一个考虑因素。在很多情况下,更重要的因素是纳税人实际居住的地点和居住时间。换言之,是“枕头”而不是“帽子”在判定纳税人的居民身份时更加重要。如果一个持有地中海的某国的护照,恐怕没有金融机构认可其是该国的税务居民。税务居民身份所在地将决定税务情报向哪个国家的税务机关提供。

  举个例子,如果一个人被认为是中国税务居民,他在境外开设的账户信息,无论是在香港、澳大利亚、瑞士等国家和地区,均需要向中国税务机关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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