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企改革政策
国有企业改革是中央实施做强做大国有企业方针的重大战略步骤,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对于国企改革出台啦哪些相关的政策,关于国企改革有哪些新的内容。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国企改革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年国企改革政策
出资人机构不得干预企业经营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基础性改革,也为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创造条件。
《意见》要求,国有企业在完成公司制改革的同时,要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企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严格规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权责。其中,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出资人机构依法行使股东会职权。对国有全资公司、国有控股企业,出资人机构主要依据股权份额通过参加股东会议、审核需由股东决定的事项、与其他股东协商作出决议等方式履行职责,除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不得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活动。
李锦说,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不是追求形式上由“××厂”变成“××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而是要在运行机制上实打实地改变。从这个角度看,走好“最后一公里”并不轻松。考察中央企业,尚未改制的8%中,既有国资委监管的一级企业集团,又有一些经营比较困难、历史包袱沉重的二、三级企业。这些老国企,历史遗留下来的债权债务、人员安置等问题不少。
落实职权,董事会不当“花瓶”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关键要有规范的董事会。《意见》提出,到2020年,国有独资、全资公司全面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国有控股企业实行外部董事派出制度,完成外派监事会改革;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造就一大批政治坚定、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董事长和职业经理人,培育一支德才兼备、业务精通、勇于担当的董事、监事队伍。
据了解,国资委自成立后就着手研究在国有独资公司中建立董事会。2004年,宝钢集团率先试点。到去年底,建设规范董事会的中央企业达到85家,外部董事人才库增加到389人,专职外部董事增加到26人。
尽管普遍建立起董事会,但是国有企业权责不清、约束不够、缺乏制衡等问题还较为突出,一些董事会形同虚设,未能发挥应有作用。此次《意见》对“加强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提出了清晰详尽的要求。譬如,针对一些国企董事会如同“花瓶”的问题,明确提出“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国有独资公司要依法落实和维护董事会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授予董事会更多权利。再如,针对部分董事会议事不够规范透明的问题,《意见》指出“董事会要严格实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个人负责的决策制度,平等充分发表意见,一人一票表决,建立规范透明的重大事项信息公开和对外披露制度,保障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提案资料的完整性,建立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以及后评估制度,做好与其他治理主体的联系沟通”。此外,针对社会上反映的“董事不懂事”现象,《意见》要求,“加强董事队伍建设。开展董事任前和任期培训,做好董事派出和任期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制度,严格资格认定和考试考察程序,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扩大专职外部董事队伍,选聘一批现职国有企业负责人转任专职外部董事,定期报告外部董事履职情况”。
党组(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意见》最大的亮点是阐明了加强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的关系。
《意见》指出,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坚持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积极探索有效实现形式”。
“双结合”如何实现?《意见》指明了基本路径,即: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党委);党组(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推进中央企业党组(党委)专职副书记进入董事会。李锦说,这意味着今后国有企业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一肩挑”将是常态。据了解,到去年12月,建立董事会的83家中央企业中,已有70家实现“一肩挑”,其他央企也在推进中。
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李锦认为,《意见》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发出了清晰的信号,即在国企改革中,不论是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本身,还是推进混合所有制等其他改革,党的领导是前提,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国企改革突破
国企改革成效显现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新一轮国企改革在顶层设计开局、十项试点突破、政策措施落地中加速前行,成效不断显现。
“首先是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体制加快建立,内在活力不断激发。”肖亚庆介绍说,这具体表现在: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全面提速,混合所有制改革稳步开展;规范董事会建设加快推进;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
据统计,目前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公司制改制面超过92%,省级国资委监管企业的改制面超过90%,全国国资监管系统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达到1082家;大多数中央企业建立了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规范董事会;部分中央企业和一大批下属子企业开展了市场化选聘经理层试点,22个省级国资委市场化选聘了105名企业经理层人员。
其次,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持续调整优化,配置效率不断提高。按照“巩固加强一批、创新发展一批、重组整合一批、清理退出一批”的思路,近3年12对22家中央企业进行了重组,同时创新发展步伐加快,中央企业搭建各类“双创”平台409个,搭建“双创”孵化器和产业园区201个,发起和参与创新基金200多只,总规模超过6000亿元。此外,瘦身健体、化解过剩产能初见成效。去年中央企业压减法人单位2730户,减亏43.9亿元,减少管理费用49.1亿元;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1019 万吨和3497 万吨;专项处置、治理“僵尸企业”和特困企业398户。
改革的成效还体现在监管效能的不断提升上。据肖亚庆介绍,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国务院国资委专门制订了职能转变方案,对内设机构进行了优化调整,同时持续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10家中央企业先后入围,而各省完成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也达52家。此外,国有资产监督进一步加强。国务院国资委专门新设3个监督局,并打造监督工作的领导决策、协调处置、监督报告“三个平台”,外派监事会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大部分省级国资委建立了内部监督工作协调机制,监督协同切实加强,监督合力逐步形成。
重点突破层层推进
目前,国企改革面临着不少突出矛盾和问题。比如,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不合理现象仍然突出,国有企业整体盈利能力与地位作用以及拥有资产的数量还不完全匹配,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回报水平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改革许多难题还没有真正破解,不少企业,特别是重化工行业的国有企业包袱还比较沉重。
2017年,国企改革迫切需要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尽快取得新的进展和突破。首当其冲要深入推进的就是公司制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肖亚庆透露,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要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迈出实质性步伐。同时,加大力度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探索集团层面股权多元化改革。
国有企业的活力还来自于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肖亚庆表示,要大力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切实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加快形成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要着力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市场化选聘经理层、职业经理人和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推行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2017年国企改革的第三大关键内容就是要不断加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围绕服务国家战略,不断优化国有资本重点投资方向,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作用,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要加快深度调整重组步伐,稳步推动企业集团层面兼并重组,加快推进钢铁、煤炭、电力业务整合,进一步实施专业化重组。要按照“三去一降一补”总体要求,坚决打好瘦身健体提质增效攻坚战,全面完成化解过剩产能和处置“僵尸企业”任务。
同时,全面从严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把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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