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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山市中考政策规定

嘉敏分享

  每年的6月中旬,中考的时间。2017年中山的中考政策出台,新政策出台后将会有哪些影响。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年中山市中考政策,希望你们喜欢!

  2017年中山市中考政策

  变化

  普高可自主招收特长生

  今年的中考方案,最大的变化及亮点,是允许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而这也是为了推动高中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根据《通知》,各学校可根据本校办学特色(含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报市教体局审核后实施。自主招生方案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据悉,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将不断健全和完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各项管理制度、体育特长生和艺术生招生管理办法、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分配工作方案、自主招生方式等。

  指标生分配比例提高5%

  在指标生方面,今年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比例达到50%,比去年45%提升了5个百分点。指标生安排在提前批录取,指标生和走读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该普通高中普通生最低录取分数线20分。

  指标生投档时,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及考查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达到相应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各镇区或学校分配到的指标生计划数和考生指标生志愿,按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录取。镇区公办学校的考生只能参与本镇区指标生计划的投档录取,市直属初中学校和民办学校的考生只能参与本校指标生计划的投档录取。各镇区、学校未完成的计划自动转为高中学校普通生计划录取。

  少数民族考生不再享政策加分

  继去年取消户籍在中山市的台胞子女或籍贯为台湾的考生、三侨生照顾加分,调整为“报考普通高中同分条件下优先录取”后,今年户籍在中山的少数民族应届考生,也不再享受“报考普通高中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同样是变成享受在同分条件下优先录取。另外,中职学校的投档比例,2016年由2015年的1:1-1:1.4降低为1:1-1:1.2;今年继续调整中职学校专业投档比例为1:1-1:1.1。各专业具体投档比例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

  艺术生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校考

  在2016年,体艺生考试方式和录取方法有调整,其中,体育特长生不再安排全市联考,改由招生学校组织校考;艺术生(含音乐、舞蹈、美术)不再安排校考,改为联考。而2017年,艺术生(美术、音乐、舞蹈)与体育特长生一样,统一由招生学校组织校考或招生项目相同的学校自行组织联合考试,不再安排全市联考,填报志愿时只能选报一个学校志愿。体育特长生和艺术生招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含舞蹈)招生计划均分别不得超过3%,要求参赛上场人数较多的体育集体项目或艺术学校的艺术生可适当提高比例。

  关注

  计分考试科目设六科

  今年中考计分科目仍旧共设六科,考生的计分科目得分按一定比例纳入中考总分,中考总分满分为530分(不含政策性加分),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分值。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说考试)三科卷面满分均为120分,按实际得分的100%计入总分;物理、化学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分别以实际得分的80%和50%计入总分;体育科满分为100分,以实际得分的40%计入总分。

  另外,等级考查科目设四科: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对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不满意的考生可申请在九年级补考,成绩等级按当次考试排名重新认定。信息技术、音乐与美术、理化生实验操作等纳入考核科目,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非中山户籍生招生计划仍单列

  今年继续单列非中山户籍学生入读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根据非中山户籍学生报考数量及市普高招生总体计划,确定具体比例和各普通高中学校具体招生计划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政策不变。要求符合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三年连续中山初中学籍,在中山有三年社保或截至报名时有连续一年或以上社保,截至报名时在中山办理连续一年或以上居住证等条件。

  非政策性照顾异地借读生只能报自费生

  据悉,具有中山初中学籍、非中山户籍的应届毕业生,统称异地借读生。其中,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异地借读生,报考范围与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相同,台湾籍学生还可报考普通高中境外班。具有中山学籍本省外市户籍以及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外省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公办普通高中体艺生、招收非中山户籍单列计划的普通生,以及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类学校。

  在中山就读的港澳、台湾和外国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报考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境外班、民办普通高中自费生和中职类学校,但限制报考其它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生。其他非政策性照顾的异地借读生,只可报考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民办普通高中自费生和中职学校。

  不要错过二次征集志愿录取

  《通知》指出,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生源不足的学校,可采用凭九年义务教育证书注册入学、录取高中毕业生等形式进行招生。此外,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安排对投档分数线上未被录取考生进行征集志愿,实行二次录取。普通高中普通生征集志愿录取时,不再分户籍类型计划。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再适当调整投档控制分数线,按原考生志愿投档录取。

  提个醒

  与今年中考有关的

  这些事你要知

  今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安排在3月上旬进行,初二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安排在3月下旬进行,均比去年提前了。

  文化科目考试(含初二地理、生物考试)均委托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命题和 制 卷 ,各 科 单 独 设卷,实行统一考试、统一网上评卷和统一公布成绩。考试时间定于6月20日至22日,具体安排以省考试院通知为准。

  体育考试安排在4月份进行,游泳项目、缓考、补考安排在5月份进行。具体考试方案另行通知。

  英语听说考试安排在5月13日至14日,采用计算机辅助方式进行,按25分计入英语科成绩。持有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dB(HL)及以上,听力残疾三级及以上的听力残疾考生、或语言障碍的考生可申请免予英语听说考试。审核通过后,其英语科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120分制计入中考总分。

  继续实行考后网上填报志愿的办法,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4日-6月29日。

  文化科目继续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评 卷 时 间 安 排 在6月30日- 7月2日。

  中考及高中招生变化

  艺术生(即美术、音乐、舞蹈类)改由招生学校组织校考。

  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比例由去年的45%调整至50%。

  少数民族考生不再享受加5分政策加分。

  允许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

  2017年广东中山中考主体政策将不变

  市教育和体育局于2月份出台了《中山市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意见》。今年中考政策在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各项管理制度,对体艺生招生管理办法、指标分配工作方案、自主招生方式等方面进行了微改革。

  主要政策不变

  1.报名条件不变。具有我市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和我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考生须参加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才能参加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

  2.报考条件不变。本省外市户籍以及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的外省户籍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公办普通高中体艺生、招收非中山户籍单列计划的普通生,以及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类学校。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异地借读生,报考范围与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相同,台湾籍学生还可报考普通高中境外班。港澳、台湾和外国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报考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境外班、民办普通高中自费生和中职类学校。其他非政策性照顾的异地借读生,只可报考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民办普通高中自费生和中职学校。

  3.考试时间不变。文化课考试安排在6月20日至22日进行,体育考试安排在4月份进行,英语听说考试安排在5月进行,体育特长生、艺术生考试时间由各招生学校自主安排。

  4.考试科目维持不变。计分科目共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六科,总分为530分(不含政策性加分);考查科目设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四科。文化科目均委托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命题和制卷,各科单独设卷,实行统一考试、统一网上评卷和统一公布成绩。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政策不变。继续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中山市参加中考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16〕32号),要求符合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三年连续我市初中学籍,在我市有三年社保或截至报名时有连续一年或以上社保,截至报名时在我市办理连续一年或以上居住证等条件。

  6.继续单列非中山户籍学生入读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7.录取前置条件不变。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考查科目必须全部达到C等或以上,作为普通高中普通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其中,指标生录取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在B等或以上;纪中、一中、侨中、实中录取时等级考查科目须至少达到一个A和两个B,其他公办普通高中或民办高中公费生录取时,等级考查科目必须达到两个B或以上,征集志愿时允许适当降低考查科目的条件。

  8.录取批次设置保持不变。

  9.投档办法不变。普通高中普通生、指标生、体艺生、中等职业学校等投档办法不变,末位同分比较原则不变。

  五项微改革

  1.体艺生考试方式和录取办法进行调整。一是艺术生(即美术、音乐、舞蹈类)改由招生学校组织校考。二是规定体育特长生、艺术生文化课成绩要求不得低于2017年普通高中批次控制分数线。

  2.调整指标生分配比例。根据省教育厅等关于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比例由去年45%调整至50%,具体分配方案不变,按《中山市优质普通高中实行指标分配录取工作方案》(中教体〔2015〕86号)执行。投档时设置指标生录取最低控制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该普通高中普通生最低录取分数线20分。

  3.允许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

  4.调整中职学校专业投档比例为1:1至1:1.1。

  5.调整政策性照顾加分项目。将户籍在我市的少数民族应届考生录取照顾政策,调整为“报考普通高中同分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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