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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内蒙古大学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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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内蒙古大学生政策

  为进一步抓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建立从基层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机制,切实加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熟悉基层工作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选调对象和名额

  (一)选调对象

  1.2017年应届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换届以来当选为“两委”委员职务以上的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两委”委员大学生村官)。

  (二)选调名额

  共计划选调308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到基层工作。

  选调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3.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自愿到基层和艰苦环境锻炼,发展潜力较大;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17年3月23日。非中共党员的,须在校期间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等)或者获得国家奖学金、见义勇为称号等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5.服从组织分配;

  6.2017年7月31日前毕业,国家计划内统招并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成人教育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7.年满18周岁;其中,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1年3月2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1988年3月2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1周岁以下(1985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8.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两委”委员大学生村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2.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3.目前仍在嘎查村“两委”委员职务以上岗位工作;

  4.大学生村官聘期内各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5.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情况的;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选调程序

  “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报名、考试与“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四级联考”)同步进行,考生只能从“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和“四级联考”中选择一项参加,不能同时报考。

  (一)个人申请

  1.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从本网站下载并填写《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大学生村官)考试报名表(一)》(一式两份),向所在高校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

  2.符合条件的“两委”委员大学生村官从本网站下载并填写《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大学生村官)考试报名表(二)》(一式两份),向旗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官管理科室提出申请。

  (二)组织推荐

  1.应届毕业生推荐

  (1)内蒙古自治区所属高校应届毕业生:由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会同院系党组织,对照选调条件,负责对《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大学生村官)考试报名表(一)》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并填写《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大学生村官)推荐报名人选名册(一)》。推荐名额不限。报名表和推荐人选名册务于3月22日12:00前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一处(电话:0471-4811656;电子邮箱:LPF811123@163.com)。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反馈各高校党委组织部,由高校党委组织部通知学生本人。初审通过的考生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进行网上报名。

  (2)内蒙古自治区以外高校应届毕业生:考生本人持《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大学生村官)考试报名表(一)》到所在高校院系党组织审核盖章后于3月22日12:00前传真至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一处(传真:0471-4811656)。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电话反馈学生本人(报名期间考生应保持电话畅通)。初审通过的考生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进行网上报名。

  2.“两委”委员大学生村官推荐

  旗县(市、区)委组织部汇总后,报所在盟市委组织部。由盟市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官工作科室对照选调条件负责对《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大学生村官)考试报名表(二)》(一式两份)进行审核,组织推荐,并填写《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大学生村官)推荐报名人选名册(二)》(一式两份)。推荐名额不限。报名表和推荐人选名册务于3月22日12:00前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二处(电话:0471-4812120;电子邮箱:ZZB1630@163.com)。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反馈各盟市委组织部,由盟市委组织部通知大学生村官本人(报名期间考生应保持电话畅通)。初审通过的考生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

  初审通过的人员务必于2017年3月23日9:00至3月27日17:00自行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选调生考试”入口,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和放弃选调资格的人员可自行选择报考“四级联考”。

  (一)网上报名时,考生须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二)考生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大学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三)考生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考生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网上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四)考生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误填信息而影响审核、考试、录用等,后果自负。

  (五)考生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1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网上审核结果。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12:00时。网上审核通过的人员不收取笔试考务费,并请于2017年4月18日至21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综合素质测验》,共三科,汉文制卷。考生可从蒙文或汉文中任选一种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作答,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二)笔试时间

  4月22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月22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

  4月23日上午 9:00-11:00 《综合素质测试》

  (三)笔试地点

  笔试考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和通辽市,考生可任选其中一个地点参加笔试。笔试考点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

  (四)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

  (五)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

  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二)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以及未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进行递补。

  (四)面试工作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六)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和拟选调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排序。

  (一)体检。体检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纪律要求等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违反纪律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进行递补。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对考察中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等影响选调情形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进行递补。

  公示和录用

  (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7天。

  (二)公示无异议者,统一分配到苏木乡镇工作,并签订分配协议书。

  (三)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对选调生(大学生村官)进行岗前培训。

  (四)培训结束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为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

  其他事宜

  (一)录用为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后,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选调和公务员录用资格。

  (二)选调的应届毕业生均分配到苏木乡镇工作,在苏木乡镇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不得少于3年。其间,须在苏木乡镇所属嘎查村兼任村官,年限一般为2年。

  (三)选调的“两委”委员大学生村官直接安排到苏木乡镇机关工作,在苏木乡镇机关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不得少于3年。

  (四)选调生(大学生村官)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参加公务员考录、公务员遴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通过借调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岗位。

  (五)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各盟市、旗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要加大对选调生的培养力度,提供更多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机会,对各方面条件成熟的要加大提拔使用力度,不断提升基层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水平。盟市以上党政机关遴选公务员时,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遴选在基层服务期满的选调生。

  (七)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选调生(大学生村官)或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应届毕业生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一处:0471-4811656、4818499

  2.大学生村官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二处:0471-4812120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0471-4606003

  包头市委组织部:0472-5619277

  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0470-8216526

  兴安盟委组织部:0482-8267632

  通辽市委组织部:0475-8836415

  赤峰市委组织部:0476-8368911

  锡林郭勒盟委组织部:0479-8219816

  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0474-8320017

  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0477-8588625

  巴彦淖尔市委组织部:0478-8655704

  阿拉善盟委组织部:0483-8356360

  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0471-6600198

  内蒙古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

  我区日前出台了《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整合发展国家和自治区级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落实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和服务措施,重点支持大学生到新兴业态创业。

  方案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高等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持续帮扶。依托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建立自治区、高等学校两级信息服务平台,为学生实时提供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并做好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

  此外,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创业培训政策,探索设立适合学生特点的创业培训课程,建设网络培训平台。鼓励高等学校自主编制专项培训计划,或与有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群团组织、企业联合开发创业培训项目。

  该方案还要求,各级财政、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整合现有专项资金向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活动倾斜,如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大课堂、创业训练营等创业培训活动。高等学校要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鼓励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大学生创业风险基金,以多种形式向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

  贷款条件

  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创业 贷款最高50万元

  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从今年起该自治区实施创业融资畅通计划,进一步破解创业融资难题。

  据介绍,内蒙古将进一步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凡在自治区境内创业的登记失业人员、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释解教人员、农牧民自主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均可享受贷款期2年的贷款扶持政策。

  其中,高等学校毕业生单笔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他人员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对带动就业人数增长多的创业项目和贷款担保基金、贴息资金充足的地区单笔贷款最高额度可提高到30万元。

  内蒙古要求各地优化创业贷款流程,健全贷款发放考核办法,提高代偿效率,完善担保基金呆坏账核销办法,进一步降低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门槛、扩大反担保范围。

  目前,内蒙古鼓励有条件的盟市探索通过创业券、创新券等方式对创业者提供创业服务,降低企业创新投入成本,促进产学研合作,激发创新活力。

  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自治区团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将联合实施“青创易贷”青年创业担保贷款项目,以更好地服务于以大学生为主体的青年创业就业。

  “青创易贷”青年创业担保贷款项目由自治区各级团组织负责宣传动员和受理贷款申请,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内蒙古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承担发放“青创易贷”专项贷款;申请贷款的创业者个人年龄应在18岁以上、45岁以下,诚实守信,自愿遵守贷款合同契约,其创业团体是以大学生(含毕业年度的大学生以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为主体的青年创业者,特别是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贷款单笔授信,根据借款人所涉行业贷款偿还能力及自主创新能力,由承办银行确定授信额度,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在贷款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基准利率调整,均按贷款合同签订日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

  据了解,目前我区建立起全区三级青年创业孵化器的联建共建机制,已建青年创业孵化器8家,在建42家;与自治区银监局合作派出金融干部到涉农旗县区团委挂职,疏通银行服务基层创业最后一公里;与内蒙古农业银行合作实施了大学生返乡创业行动,为大学生提供3000万元创业贷款扶持;与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联合发起的青年大学生创业板,为青年创业项目提供融资对接等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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