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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海南省二胎政策

嘉敏分享

  2017海南省二胎相关政策出台,有哪些关于海南省的二胎政策。二胎的办理条件有哪些。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海南省二胎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海南省全面开放二胎规定

  第十六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于超生。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子女,或者双方再婚前各生育两个以内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三)夫妻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残疾,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四)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上述再婚情形不含复婚。

  夫妻一方为本省户籍,另一方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因子女死亡无子女或者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按照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自主安排生育。

  第十八条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农村居民,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少数民族(不含人口在一千万以上的少数民族)且夫妻双方工作生活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生育两个子女都是女孩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村民委员会转为居民委员会之日起三年内,依照前款的生育规定执行;三年后依照城镇居民的生育规定执行。

  海南省二胎办理材料

  1、《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

  2、计划生育服务证;

  3、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4、户口本;

  5、结婚证;

  6、一胎出生证明;

  7、独生子女证及父母户口本(如果其中一方或双方为独生子女需提交);

  8、足以证明符合法规、规章规定生育第二个孩子条件的技术鉴定或其它材料。

  海南省二胎办理流程

  1、领取材料

  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一式四份《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

  2、提交材料

  将填写好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交其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若有单位的,应先交予单位审查,再分别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审核并加具意见;并由村(居)委会将《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连同申请人的其他证明材料送女方户籍地的镇(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审批,审批完毕后上报备案。

  3、审核材料

  符合生育规定并经张榜公布群众无异议的,由镇(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在《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上登记审批意见并加盖公章;不符合生育规定的,由镇(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胎子女决定书》,并将《计划生育服务证》退回申请人。

  4、登记办理

  经审批同意再生育一胎子女的育龄妇女,携带二胎准生证办理材料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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