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创业指南>办事指南>政策法规>

2017公积金新政策

嘉敏分享

  2017年,公积金出台哪些新政策,有哪些关于公积金的新政策。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公积金新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公积金新政策

  2017公积金新政策:
一、在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业务方面。
1、将购房提取从付首付至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三年之内均可提取,调整为从付首付至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一年之内可提取。
2、取消购房提取中每平米1000元的装修费。

  3、取消购房中可提取直系亲属帐户住房公积金的规定。4、取消无房户租房提取中首次提取可提取5年租房费用的规定,同时年最高提取额由2.4万元降低至1.8万元。

  5、还贷提取额由贷款额加已还利息调整为已还贷款本息,为确定商业贷款职工已还本息额度,在偿还商业贷款提取手续中增加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一项。

  二、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方面。1、取消已全部付清房款的购房贷款。2、取消装修贷款。3、取消偿还能力中包含直系亲属的规定。4、最高贷款额由10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5、调整二手房贷款政策:1)二手房贷款由办理完《房屋所有权证》三年之内调整为一年之内办理,2)二手房最长贷款年限由30年调整为2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65岁。

  3)按二手房建成时间确定最高贷款额度:(1)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0年(含10年)以内,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2)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1~20年(含20年)以内,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3)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21~30年(含30年)以内,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

  2017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用住房公积金?

  根据现有的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本人离休、退休的;

  3、本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本人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一次性提取);

  6、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包括已有住房的);

  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8、本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本人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本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1、本人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怎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这些人群,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具备这些条件;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作为基础证明;购买拆迁还建房的,如果购买的是这种房屋,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3、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如果住户属于这种情况,应提供承办银行(我们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门,权威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二选一即可,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备这种合同的,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

  4、离休、退休的,如果住户属于这种情况,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作为相关证明;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特殊情况,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5、本人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生活艰难的,生活面临巨大压力,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案、二级甲等才有效,病人的医保卡、当期治疗费用发票。非职工本人患病的,不是其本人的话,还应提供婚姻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不再存在劳动关系,应提供与原单位,就是自己工作过的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市(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医院证明;

  7、出境定居的,应出具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定居有效证明;

  8、偿还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提取日贷款余额证明,必须是由银行发布的。其中,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属于是商业性的,还应提供借款人与贷款发放银行签定的商业性住房借款合同;

  9、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应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劳动、工会等部门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

  10、支付房租的,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书、二者可以选择其一,支付房租发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11、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如果经济压力比较大的话,应提供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说明相关的问题,大额支出费用单据,职工及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证明;

  12、进城务工人员或职工户口在本市辖区以外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不再存在雇佣关系,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籍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证明,证明已经死亡。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具备法律效益的继承人,应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法定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经公证的指定继承证明、身份证;

  1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没有工作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

  15、同时申请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如果不是本人直接参与的话,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资料外,这些基本的必备材料,还应提供配偶和直系亲属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16、代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也就是第三人帮忙的话,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代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017公积金新政策相关文章:

1.2017公积金政策调整

2.2017公积金新政策

3.2017公积金新规定

4.2017住房公积金新规定

5.2017公积金贷款政策

    3059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