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佛山积分入学政策内容
积分入学,指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外来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读公校,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佛山积分入学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佛山积分入学政策
积分怎么算?
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计分指标体系由六部分组成,即基础指标、加分指标、计划生育奖励分、积分入户减分指标、一票否决指标和各区自定指标。
基础指标包括个人素质、参保情况和居住情况;
加分指标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仅用于积分入户)、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专利创新、表彰奖励、竞赛获奖、社会贡献、投资纳税、卫生防疫、住房公积金缴交、计划生育和基础教育(仅用于积分入学);
积分入户减分指标包括轻微违法犯罪;
一票否决指标包括申请资料造假和刑事犯罪(仅用于积分入户);
各区自定指标指各地结合自身实际设定的加分项目。
佛山积分入学新政策调整
入户申请资格放宽:由60分变为30分
从原来的 “积分累计达到60分的新市民,提出申请的上一自然月在我市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可申请积分入户排名。”
修订为 “积分累计达到30分的新市民,提出申请的上一自然月在我市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可在其产权房所在地、居住地或就业地申请积分入户排名。”
其中,入户总积分还增加了“计划生育奖励分”指标
从原来的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新市民未接受处理,或接受处理未满5年取消积分入户资格。
调整为 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积分30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处理完毕积分10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未接受处理不能获得“计划生育奖励分”。
该项积分政策与我市户籍制度改革中取消市外户口迁入前计生审核政策相一致。积分门槛更低,新市民几乎人人都有资格申请积分入户。
有关年限不用“连续”计算
从原来的 “在我市连续办理1年以上(含1年)《广东省居住证》的新市民”。
修订为 “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且在本市已办理居住证满半年(含半年)以上”,扩大了新市民积分制服务范围。
计生方面进一步放宽要求
国家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实施后,计生方面进一步放宽要求:
删除 第十一条第一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含收养)子女的新市民,违法生育行为接受处理未满5年,或在申请积分时申请人未处理完毕的,不能申请积分入户”内容;
从原来的 “新市民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一经发现,扣减相应分数;取得入户、入学资格的,取消其资格,所得积分清零;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申请积分”。
修订为 “新市民有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等不诚信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积分申请资格;取得入户、入学资格的,取消其相应资格,所得积分清零;且2年内不得申请积分”。
从原来的 “未能提供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的新市民,其随迁子女按政策外生育子女对待”。
修订为 “未能提供《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积分承诺表》的新市民,其随迁子女不能享受政策性生育子女加分”。
入学更体现公平
修订积分指标方面,文化程度得分标准有明显调整,现在,只按最高学历积分,不累加计算,而且缩小了段差。
从原来的 初中学历到博士研究生学历得分标准由20分到120分层次递增。
修订为 初中学历40分到本科以上学历80分依次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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