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云南车改补贴标准内容
日前,中办、国办正式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明确取消了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并列出改革时间表。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7-2018云南车改补贴标准,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7-2018云南车改补贴标准如下
近年来购置新车越来越少
2013年度云南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透露,2013年我省违规配备公务用车,长期占用、借用下属或外单位车辆问题突出,有3个部门违规配备公务用车23辆,2个部门以租代购车辆8辆,3个部门长期占用、借用下属单位车辆23辆。而就在7月18日,西双版纳州纪委通报了自整顿公车私用以来的违纪行为,目前已经有13名干部违纪被查处。
记者注意到,新公布的《意见》中明确,将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在改革的时间表上,中央和国家机关力争2014年底前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在2015年底前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完成包括事业单位、国企和国有金融企业改革。按照这一时间表,云南省党政机关的改革应该在明年底前完成。
今年5月以来,省财政厅、审计厅、国土厅等10多个省级部门相继公布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记者发现,这些部门的公务用车购置费均为零。梳理下来不难发现,除了少数部门购置新车外,“零”购车大面积地出现在各部门公布的“三公”经费账本上。
以省环境保护厅为例,2013年、2014年的经费预算中,购置公务用车的经费均为0。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的预算中,公车购置费0元。在公布的账本上,同样也不乏多年未购置公务用车的,比如省审计厅已经连续3年没有购置过一辆公车。
2013年,省国土厅在公车费用中增加了近100万元预算,购置费达108万元,对此省国土厅进行了说明,主要因为近几年我省连续发生了盈江、宁蒗、彝良、洱源等多起重大地质灾害,经相关部门批准,厅里需要购置地质灾害应急车辆,专项用于全省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巡查指导。而从今年最新公布的信息来看,国土厅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
科级以下公务员用车最频繁
对于新公布的《意见》,我省基层公务员持什么态度,专家对补贴标准如何看待?
“单位暂时还没有动静,但中央都在动,我们省肯定也会照此执行。”一家省级单位公务员牛丽告诉记者,每到节假日局里面都会封存公车。就日常工作而言,她每个礼拜基本都会外出办公,次数不多,一般就是两三次,每次外出办公她都会先问一下部门领导要不要用车,如果不用,她才会叫着公车出门,否则要么打车要么坐公交车。对于补贴标准,牛丽说,她目前在行政岗位上,如果是打车500元估计不够,坐公交、地铁应该没问题,而业务部门估计会吃紧。另一位公务员刘明说,像他们基层公务员轮不到公车,反倒是私车公用的还多些,如果能有一定的补贴要比现在贴油钱要好多了。
此外,当了七八年公务员的张瑾一直在关注公车改革的步伐。他认为,补贴标准“一刀切”是有弊端的,科级以下实际上才应该是公车使用的最大的、最频繁的群体,500元远远不够,而处级以上在实际操作中会有很多解决办法。
对于最新公布的公车改革方案,昆明市社科院原院长龙东林认为,现在各单位的公车最先保证的几乎都是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补贴更应该向基层公务员倾斜。近几年公布的“三公”经费里,公车都占有很大的比重,龙东林相信,公车改革后,未来各部门的“三公”经费都将会出现大幅下降。
公车改革是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建设俭朴政府的必然要求。但公车改革后,正常的公务行为是否会受到影响,如何监管留用车辆不公车私用,同级别不同岗位的公务员领着同样的补贴是否存在不合理的情况呢?就公众比较关注的焦点问题,2015年10月14日 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媒体政策解读会的省发展改革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解疑释惑。
1、车改后我省能节约多少?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统计,省级部门的削减量比较大,比例达到70%。那么改革前后公务交通成本将减少多少呢?
据了解,对于节支率,中央要求双控7%,即各省整体和省本级改革后支出必须比改革前降低7%以上。公开资料显示:中央国家机关初步测算节支率是10.5%,已经审批的16个省区市,平均节支率是7.88%,其中省本级的节支率更高一些,大约11%左右。
根据测算,我省全省和省本级的公务交通节支率将达到7%。
2、“一口价”补贴是否“一刀切”?
公务员小陈每天坐着公交车往返在家和办公室之间,几乎不用外出办事;而小张手上的事情又多又杂,三天两头往外跑,与其他单位对接公务,有时要不到公车,还得开着私家车去办公事。按照总体方案,两人同属科级及以下的级别,每月领取的补贴都是750元,那么小陈是否就占了便宜,而小张又显得吃了亏,交通补贴一刀划定是否存在不合理的情况呢?
对此,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方案最终确定了发放标准,并按照相应的级别按月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确存在一些岗位公务交通需求多的情况,但政策出台并非只针对特殊的个体,而是具有普遍意义的。而且,公务员多存在轮岗的情况,平均下来影响并不大。
3、车改后如何保障正常公务办理?
车改后,执法公务用车减少了,是否会有紧急案情发生,却找不到公车来办案的情况呢?
据介绍,经过调研我省在执法执勤用车中,现在保留的比例大致是省级执法执勤部门可留用不超过编制数30%的执法执勤用车,州市本级不超过50%,县市区及以下部门不超过70%,保障了基层一线的工作需求,一般不会出现基层单位因为车辆减少而影响公务的情况。
此外,各级各部门还要搭建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和综合执法用车平台,用于保障突发应急、大型会议、重大接待、综合执法等工作,州市本级平台车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50辆,县市区本级原则上不得少于25辆。并将发展适合公务出行的市场化交通定制服务,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组建社会化车辆租赁公司,以政府购买服务等市场化形式,保障改革后公务出行。
4、如何监管留用公车不私用?
据介绍,除了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按照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要区分用途,实行统一或者单位集中管理,统一喷涂标识,并采用卫星定位等手段,实现全程有效监督,确保规范合理使用。
此外,审计部门还将把车辆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公务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重点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变相多留用车辆等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和督促整改。重点关注改革后各部门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等问题,避免出现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的现象。
新标准适用范围有这些
重庆市辖区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基金会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新标准不包括加班工资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应该取得的劳动报酬的最低限额,不包括下列各项:
1.加班加点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
3.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4.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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