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养老金并轨政策
为了降低养老金并轨难度,保障改革顺利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也同步进行了调整。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西藏2017江苏养老金并轨政策,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7江苏养老金并轨政策如下
养老金将并轨 多省市已行动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备受关注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又有了新进展。近期全国多个省份陆续出台实施细则,并开展相关人员养老保险数据信息采集工作。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将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9省市启动养老保险数据采集工作
截至目前,至少有北京、贵州、内蒙古等9个省区市印发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数据采集实施方案的通知》。在采集中,包括相关人员的户口、地址、婚姻状况等基本信息,都将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数据库。
设立过渡期 助力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社会养老
缴费”为与企业职工相同的方式按月缴纳养老保险。同时,在待遇计发上,以2014年10月为期限,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逐渐过渡”的原则执行。
江苏最近公布的改革实施办法规定,对于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了10年的过渡期。
江苏省社科院研究员徐琴:
一个是并轨,按现在的框架,基本跟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一致了。第二个就是过渡,有个10年期的过渡,待遇保底限高,新的不如老的,保底,新的超过老的,那我就限高。第三个,有个职业年金,整个框架跟国家的一致。
徐琴表示,为配合养老制度的改革,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已经普遍调薪,基本能够做到待遇不变。同时,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纳入社会养老体系,有利于人才流动:
双轨并轨 养老金差距将逐步缩小
随着养老保险改革的推进,养老金的调整政策也开始跟进。今年4月《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与企业养老金按相同办法,同步调整、统一安排。这也是近20年来机关事业单位首次与企业同步、按照相同办法调整退休待遇。
一份2013年的数据显示,当年全国平均下来,公务员的退休金是企业职工的2.1倍,事业单位则是1.8倍。执行相同的调整机制后,这个待遇差是否仍有缩小的可能性?金维刚表示,各地将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的方式,最终达起到适当调节退休人员收入差距的作用:
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在过渡期逐步的过渡消化以后,将来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将会逐步统一,在待遇差方面也会逐步的缩小。
相关阅读
多地公布养老金“并轨”方案
今年1月份,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依照本决定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
随后,人社部、财政部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明确了相关时间表,要求各地在“今年5月底以前”上报方案。如今大限已过,中新网记者注意到,山东、四川、上海、江苏等地陆续公布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
其中,山东改革的步伐一直走在全国前列。7月28日,继今年2月份率先公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后,山东省发布了《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改革相关配套政策,标志着山东省养老金“并轨”正式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
7月31日,江苏省出台了《江苏省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7月15日,上海印发《本市贯彻〈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实施办法》。而在此前的3月份,四川也出台了相关意见。
上述“地方版”的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均与“国家版“的规定一致,即:从2014年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职工相同的单位和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制度,所有机关事业单位都依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依照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
各地确定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养老金“并轨”后,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告别“免缴费”时代。对于这些人来说,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每个月本身要交多少养老保险费。
事实上,个人的缴费多少与缴费工资基数相关,但对于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确定,各地的规定却不相同。
其中,山东省规定,机关单位(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 (地区附加津贴)以及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
而上海则在实施办法中明确,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确定。
可见,各地政策不尽一致,缴费水平也将不一样。但从全国范围看,月均缴费会达到多少呢?据媒体报道,陕西财政厅在今年初解读《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时,曾透露了中央设计的缴费水平。
当时的报道指出,为实现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中央确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月人均将提高1200元左右(平均数据,具体到个人会有所不同),其中: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缴费600元左右(缴纳个人账户养老金400元左右,个人缴纳职业年金200元左右),从津补贴或绩效工资中纳入300元左右,实际净增资300元左右。
2017江苏养老金并轨政策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