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有什么新规定详情
个人社保的政策是我们都很关注的话题,个人社保现在一般都是有什么新规定的?个人社保的新规定是什么内容?小编为你带来了“个人社保新规定”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2017年个人社保新规定
多项社保新政策实施:7月1日起
农民工的失业保险待遇与城镇职工相同、居民养老金再涨、事业单位下狠招打破终身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衔接打通……昨日,多项事关民生的重大举措已相继实施。
失业保险: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待遇统一
新修订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于7月1日起实施。按规定,只要是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或者即使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不管是城镇职工,还是农民工,符合条件的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完全相同。
以前,失业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要由失业者缴纳,但按新规定,个人部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以前,每缴费满一年,领取失业前缴费工资的20%;现在提高到,在领取期限内,按月领取包括月最低工资标准80%的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缴费工资15%的求职补贴。
新条例还规定: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但没有广东户籍的失业人员,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不再享受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终止失业保险关系。
该条例还规定,一定时期内单位不减员,可适当降低实业报销缴纳费率;一次失业最长可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
居民社保:基础养老金从65元涨到80元
明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80元/月,达到全国前十名;7月起提高到100元/月,达到全国前六名。2017年前,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明起实施。国家人社部同时出台了两个配套文件:《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经办规程》、《关于做好重复领取城乡养老保险待遇核查工作的通知》。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以是否在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为界限,实行双相衔接:满15年的可以从城乡居保转入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不满15年的可以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保。
《经办规程》规定了“三个15天”的办理时限,以避免办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推诿拖沓。
个人缴纳社保介绍
一:1、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
4、个人如何缴纳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5、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二:1、由单位代交。即单位与个人共同缴费,这样,单位缴纳一部分,个人交纳一部分,按照个人上年的月平均工资收入,按一定比例缴纳。个人部分将按照个人的上年月平工资8%交纳养老保险,2%交纳医疗保险,0.5-1%交纳失业保险。
2、个人以自由职业者身份交纳社会保险。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数百至数千,当地各有规定),按一定比例交纳,各地规定不同,一般养老保险在18--28%的比例缴费,医疗保险一般按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6--10%缴费。
我国的社会保险目前尚处于地区统筹阶段,地区不同,基数和比例都有差别,如果你能说明你关心的地区,回答就可以更准确一些了。
三:个人如何缴纳社保,一般应当交纳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就应当按照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执行.自由职业者,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纳,有具体规定:养老保险: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失业证和2张1寸照片,到当地的社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
医疗保险:办完了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上述的材料和办好的养老保险手册,到当地的医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按照规定正常缴纳费用就可以了!!
四:1.自由职业者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
2.医疗保险方面,自由职业者,个体户参保,可以选择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帐户,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建立个人帐户!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是单位承担6%,个人承担2%;
3.具体缴费的多少,按照上面的办法,根据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和应当承担的比例,计算一下就清楚了!
现在人们都想为自己的晚年买一份保障,以上就个人如何缴纳社保的问题来介绍了一下,如果您想自己上社保还是到相关社保部门咨询办理。
社保缴费新最新规定
一、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1、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 | |
基数百分比 | 年缴费额 |
一档(100%) | 11640 |
二档(80%) | 9312 |
三档(60%) | 6984 |
2、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年缴费额:3078元 (其中大额医疗补助168元/年)
3、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包含大额救助费168元) | 合计 | |
基数百分比 | 年缴费额 | ||
一档(100%) | 11640 | 3078 | 14718 |
二档(80%) | 9312 | 3078 | 12390 |
三档(60%) | 6984 | 3078 | 10062 |
二、温馨提示
请务必于11月30日前在你的银行卡中存入你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登记表》中所选标准的足额款项,因未按规定时间存款或存款数额不足的不予代扣,由此造成当年的社会保险费中断的养老保险缴费跨年度将不能补缴。
2016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
缴费基数
根据2016社保缴费基数最新标准来看,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109元。
缴费比例
以北京市为例,以下就是北京市2016社保缴费比例情况。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农民工不缴费)。
工伤保险:1、企业属于第一行业类别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缴费比例为0.5%;2、企业属于第二行业类别的,缴费比例根据企业所属不同分别为0.5%、0.8%、1.2%、1.5%;3、企业属于第三行业类别的,缴费比例根据企业所属不同分别为1%、1.6%、2%;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费。
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3元。
2016年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嘉人社【2015】178号文件,确定嘉兴市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别为1800元、2600元及3300元。
此外,嘉政办发【2015】9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的相关人员缴费标准按规定执行,即已参加或享受被征地居民养老基本生活保障、农婚知青养老生活补助、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社会优抚、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供养、精简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等人员,可按每年500元或800元标准缴费。
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定从1月8日起开始缴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请各镇(街道)每月及时查询到龄人员,并通知其办理退休手续,以免延误时间,引起纠纷。
2016年农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2016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42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新增40元部分按照西部地区80%、中部地区60%的比例进行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全国平均达到150元左右。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妥善做好个人参合(保)费用征缴工作。已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的地区要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支持延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72号)等文件要求,做好贫困人口参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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