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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竞赛通知范文

肖阳分享

  掀起学习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热潮,加快推进依法治安进程,下面学习啦小编整理了安全生产法竞赛通知,供你参考。

  安全生产法竞赛通知范文一

  各县(市、区)安委会、有关部门及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贯彻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在全社会掀起学习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热潮,加快推进依法治安进程,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开展“加强安全法治 、保障安全生产”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

  一、活动目的

  此次活动是2015年度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竞赛,激励广大职工群众主动学习和掌握新《安全生产法》,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其自我保护能力,为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做贡献。

  二、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安监局具体承办,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法规科。

  三、参赛对象

  本次竞赛活动面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四、竞赛办法及奖项设置

  (一)6月中旬在株洲日报公布株洲市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试题,并在株洲市政府网站安监局子站刊登,请各单位自行下载翻印。

  (二)题目内容:新《安全生产法》

  (三)xx市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设优秀组织单位10个,答题优秀个人6人。

  优秀组织奖的确定:市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安委会,市直安全监管重点企业,将活动总结及参赛单位、参赛人员名单及得分情况报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评定优秀组织单位10个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审定。

  答题优秀个人的确定:直接将答卷送或邮寄至株洲市安监局法规科,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抽奖。确定一等奖1人、二等奖2人、三等奖3人,纪念奖若干。

  五、活动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市安委会非常重视此次活动,将其列为今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希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要求,积极组织所属单位开展竞赛,推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整体上水平。

  二、要落实责任。各参赛单位要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积极组织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及群众参加本次活动,保障竞赛的顺利实施。

  三、要及时上报。各参赛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试卷下载或试卷的翻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答卷上报。

  四、各单位参与此次知识竞赛的组织和落实情况将列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

  五、请各参赛单位于20xx年8月16日前将本单位答卷报市安监局。联系人:段祥波,电话:28681846

  安全生产法竞赛通知范文二

  各安全目标考核单位:

  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提高全司职工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按照市安委办的要求,总公司决定在全司范围内开展“守护生命”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现将竞赛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对象

  安全目标考核单位在岗职工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总公司成立由党委书记、总经理姜跃进为组长,扶建雄、王建平为副组长,其他安委会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公司安全机务部,总经理助理、安机部部长邓利民为办公室主任,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协调、评奖等工作。办公室电话:xxxxxxxxxx。

  三、竞赛方式

  采取闭卷考试,实行100分制

  四、竞赛内容

  竞赛的主要内容是新《安全生产法》共七章114条。

  五、竞赛安排

  1、学习准备阶段(6月1日—6月20日)。各单位在网络自行下载学习资料进行学习。

  2、竞赛实施阶段(6月21日—6月25日)。从6月21日开始,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自行出题进行考试,并从中选拔2名优秀选手参加总公司比赛,各单位预赛要在6月25日前结束,将参赛选手名单上报总公司安全机务部,总公司决赛将在6月30日左右进行,并从中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市比赛。具体决赛时间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

  竞赛活动设个人单项奖和优秀组织奖。对参加总公司决赛的选手按成绩高低,评选出个人一等奖1名,奖金600元/名;二等奖2名,奖金500元/名;三等奖3名,奖金300元/名;优秀奖5名,奖金200元/名;同时根据参赛单位及参赛选手的综合表现,评选出优秀组织奖2名,奖金1000元/名。所有奖项由总公司安委会发放奖金和颁发荣誉证书。

  七、具体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将此次竞赛活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竞赛方案,落实人员经费,确保竞赛活动有序进行,总公司将此项活动开展情况列入二季度安全考核内容。

  2、要深入发动。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大造宣传声势,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加,通过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考试,进一步增强运用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处理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3、要精心组织。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这次竞赛活动,确保把优秀人员选拔出来,弘扬正能量,掀起学新《安全生产法》热潮。

  xxxxxxxxxx

  20xx年6月1日

  安全生产法竞赛通知范文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贯彻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在全社会掀起学习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热潮,加快推进依法治安进程,定于2014年11月—2015年6月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系列知识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系列竞赛活动主题及形式

  系列竞赛活动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主办,分别委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信息研究院、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工人日报社、中国企业报社承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信息研究院承办主题为“依法治安—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承办主题为“贯彻实施新安法严格落实各项法律责任”知识竞赛网络答题活动;工人日报社承办主题为“保护亿万职工生命,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知识竞赛活动;中国企业报社承办主题为“安全发展,企业责任”知识竞赛活动。

  系列竞赛活动试题主要依据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批示和指示,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等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系列竞赛活动主要采用书面或网络答题形式,试题将刊登在承办单位对外公开发行的纸质媒体或者官方网站上。

  二、竞赛奖项及奖励方式

  系列竞赛活动设个人奖、优胜单位奖、优秀组织奖。其中:个人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纪念奖;优胜单位奖根据参赛单位组织参赛情况、参赛人员答卷的综合成绩和参赛人数确定;优秀组织奖从优胜单位的组织者中选出。各奖项的具体数量,由承办单位根据实际确定。竞赛获奖名单将在承办单位对外公开发行的纸质媒体或官方网站上公布。

  三、活动参与范围

  本次竞赛活动面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四、其他要求

  (一)地方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中央企业要积极动员、广泛组织,并扎实做好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下属企业及本单位员工的参赛组织工作。

  (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次竞赛,在本地区、本系统和本企业积极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新《安全生产法》解读和宣贯活动。

  (三)有关答题方式、时限以及答题卡寄送地址、联系方式等其他具体事项见各承办单位发布的竞赛活动公告。

  xxxx

  20xx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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